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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新加坡城市豐收教會案
創辦人康希減刑出獄

新加坡城市豐收教會(City Harvest Church,CHC)創辦人康希牧師早前因挪用教會款項,刑事違反信託罪(criminal breach of trust)罪成,須服刑三年半。惟因服刑期間行為良好,其三年半的刑期減至兩年四個月,康希於八月廿二日離開監獄。

康希出獄後並無回應記者提問,只搖頭微笑後登車離開。CHC在其網站發表康希出獄消息,指康希「在服刑期間花上大量時間尋求和學習神的事情」,並表示他將會「預留時間陪伴家人,特別是年長的父母。請繼續為他們一家祈禱。」消息又指康希「感謝眾人在過去數年,為他和他的家人不住祈禱。各人的信件使他感到安慰和喜樂。」康希聲明全文亦於八月廿四日上載至CHC網站,他在文中再感謝弟兄姊妹對他的愛,對這發生的一切感到非常抱歉,表示誠心接受這樣的判決,並且虛心服完刑期。

康希與五名被告,包括前代理陳一平和教會高級成員周英漢、林嶺恆、黃玉音和陳紹雲於二○一五年被裁定挪用公款罪成。由於此案涉及的款項經由虛假投資及非法交易挪用,故教會實質上並無財務損失。其中二千四百萬坡幣(約一億三千萬港元)用作支持康希妻子何耀珊的音樂事業和生活,二千六百六十萬坡幣(約一億五千萬港元)則來透過兩所由CHC支持者擁有的公司Xtron及Firna來隱藏事件。其後六人提出上訴,新加坡高等法院改判六人違反刑事違反信託罪,為較輕類別的刑事罪行,刑期減至七個月至三年半,而康希的刑期為六人中最長。

該案刑事調查由二○一○年開始,聆訊則於二○一三年至二○一五年十一月進行,歷時一百四十二日,為新加坡史上審訊歷時第二長;案件牽涉金額達五千萬新加坡元,亦是當地挪用慈善組織款項案件中牽涉金額最高。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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