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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消息

九月八日有公眾祈禱會被腰斬
張達明:警方應盡力保障和平集會進行

【時代論壇訊】近日因應香港社會氛圍,不少宗教團體舉辦宗教集會,如祈禱會。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於九月十二日接受D100《恩典時刻.時代論壇》電話直播訪問,提及現時舉行宗教集會的自由和權利,指警方會視乎集會有否影響社會安寧,決定是否中止集會;但他強調警方有責任保障和平集會繼續進行。他又提醒參與者,若該集會被視為非法集會,須考慮承擔法律風險。

九月八日在遮打花園舉行的「香港人權與民主祈禱會」,原本取得不反對通知書,但中途被警方要求提早結束。張達明指,按法例即使集會獲批准,甚至其屬於宗教集會一類原本不用得到批准的,若出現情況而須保障社會安寧等,警方有權中止該集會。但法例亦有指明,除非有必須性去禁止該集會,否則警方應盡力使用其他方法讓集會進行。

不過,張達明直言警方有時會過份憂慮。他說,按經驗,過往有某些集會遊行獲警方不批准,而有市民不理會警方決定堅持出席,事後看來又不見得出現無可處理的局面,警方的憂慮未有成真。然而張達明提醒,在此情況下,市民觸犯法律的風險依然存在;只是很多人會認為,若遊行完全和平也不破壞社會安寧,這也是憲法權利,寧願冒風險去繼續堅持這權利,若出了事就讓法庭決定誰對誰錯。至於假若警方據《公安條例》中止祈禱會,而參與者仍然留在原地繼續祈禱唱詩,這是否屬違法?張達明亦坦言須按個別情況而定,很難把對與錯簡單化,法庭作裁決會視乎具體情況。

「撇開是否宗教,整個憲法保障在於和平集會自由基本上不應受禁制,而警方的責任在於如何想辦法讓和平集會繼續進行。現在反而見到警方有點倒過來,怕有風險保障不到就禁止。但現象是若民心很想和平表達,大家也不理會你(警方),都會行出來,卻又看不到有甚麼問題。」

據悉,早前有教會在參與舉辦全港性分區祈禱會前,遭警方查問人數、會否改為戶外聚會等資料。在這情況下,宗教集會的自由能有多少得到保障?張達明認為警方有時可能過份憂慮,但教會仍可取得法律意見,與警方有理有節地討論,並須保持聚會以愛與和平為主。

此外,近月各區不時有教堂因應該區的遊行示威情況,開放作休息站給市民使用。張達明表示教會傳統有這做法,看不到單純開放作休息站有甚麼問題。張達明指出,教會是私人地方,除非警方有搜查令,否則教會有權拒絕警方進入教會範圍以內調查;然而若警方在追捕某人,警方有權要求進入處所拘捕那人。張達明提醒,這時教會需要好好考慮選擇遵守法律,還是公民抗命——為了保護該市民而承擔法律風險。

張達明亦提到,現時市民參與宗教集會如祈禱會時,在一般情況下是沒有問題,但當警方已警告該集會為非法集會,參加者就需要視乎法律理據是否足夠,自行衡量法律風險。

「站在街上祈禱,為何會因這樣而犯法?就算警方說是,也不是他說是犯法就是犯法,到時要自己作個衡量。當然衡量要承擔風險,若最後自己判斷是錯的,對方控告我,而法庭也說我是錯而警方是對,我就要承擔風險。」

D100《恩典時刻》由《時代論壇》統籌製作。本集重溫:http://bit.ly/2kwog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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