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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消息

公民講堂談反修例運動的神學思考
龔立人:社會行動本身彰顯上帝主權

【時代論壇訊】近月連場社會運動中,政府的回應與警方的執法手段,不禁令人反思公權力沒有受制約的後果,部份示威者亦企圖以勇武及暴力的方式去對抗爭取主權。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副教授龔立人博士在近日的一場公民講堂講座上,藉詮釋有關主權和救贖的關係,鼓勵大家反思有關展現自身主權的多樣可能性,認為示威者不應限制於只有武力和對抗才是爭取主權的唯一方法的對立想像中。

當歷史的主行使主權

龔立人首先指出近月反送中運動下,信徒的禱文反映他們相信上帝是掌管歷史的主。龔立人指認為歷史的主可以被解釋為是「主用干預人類的歷史,以進行救贖,審判眾生。」,而處於艱難處境的人民往往更希望歷史的主在人類歷史中介入,他藉此去解釋上帝介入人類歷史中的主權問題。

龔立人引用現代法學家施密特(Carl Schmitt)的說法,認為「主權即是能在法外狀態(state of exception)決斷地行使的權力」,例如特首能在法外狀態行使主權便是一例。他藉此解釋是指上帝是歷史的主,擁有可以決斷行使的終極權力,可以結束人類的歷史和開始審判。然後他從另一角度分析,以傳統上認為政權從上帝手中設立的神學觀點,而搬到今時今日的社會中,「是否同樣可以類比某些政治運動亦是上帝設立」,指出社會行動同樣可以是上帝的權力彰顯,亦可以是上帝主權體現的展示。

此外,龔立人亦借一些信徒認為「順從上帝不順從人」的觀點,故此教會可以反對政權,他認為「為何人民、巿民沒有這個權力?」,指出一些信徒權力觀只停留在教會和政權的二元對立的思維中,而沒有擴展至公民運動中。龔立人指出「上主的主權就是挑戰政權,否定政府的主權的絕對性」,而教會不是見證上帝主權的唯一見證者,所有公民行動都可見證上主的主權。

潛在的主權才是最大的力量

除了上帝的主權外,龔立人闡明示威者亦有其自身的主權。他以耶穌曾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十八36)他提出主權的兩個概念,分別是有可實現的(actuality)和潛在可能性(potentiality)。他指出主權的潛在可能性才是最大的力量,因為未行使的主權,充滿不同的可能性,「相反如果主權已行使出來,那個主權的力量已結束。」龔立人以這數個月來示威者層出不窮、百花齊放的抗爭手段來解釋這種主權的潛在可能性的力量,指出香港人的變通,而使用不同「潛在」的抗爭手段。

同時,即使對方行使主權,龔立人指亦不等同自身主權必然要受影響。他指耶穌不是以推翻政權以宣示主權,而是藉外在的主權無法影響耶穌自身的主權,以此來否定政權。他把這概念套用在今天的香港,近日有些集會警方沒有批出「不反對通知書」,但上街示威巿民亦沒有理會被捕風險,可見市民實際上是保有了自身的主權,否定了警方的主權。他們即使有可能被捕,但巿民有權力不跟從對方,不被控制。他認為近日香港人已在感受到港人的主權,但這種主權不是實現出來的,亦不是推翻政權而得,而是架空了政府的權力。故此,龔立人鼓勵大家可以反思有關展現自身主權的多樣可能性,他認為示威者不應限制於只有武力和對抗才是唯一爭取主權的二元對立想像當中。

青少年是我們的彌賽亞

龔立人在最後部份談論救贖觀,而基督宗教本身就是等待彌賽亞的來臨。他引用政治學家鄂蘭(Hannah Arendt),「每一個新生(命),就是一個新的開端,打破之前的自然因果連結,自行開啟一連串事件連結的個體。」,新生是可以抗拒預計和重覆力量,打破世界的規律。縱觀世界各地的政治運動都是靠青年人帶來新希望,龔立人解釋是因為上一代未能走出固有的思維,而新一代的行為正正打破舊的因果。

他引用《被時代選中的我們》一書:「天地不仁,其實時代邊有咁得閒選中我們,只是,我們的生命,被誕生、被鑲嵌在這個時代,我們無從逃避,不能視若無睹,甚至,沒有旁觀中立的可能。被時代捲進去的我們,經歷了雨傘運動的洗禮,再目睹左毒蔓延、政治鬥爭全方位升級,我們每一人,都要重新規劃自己在這時代的角色。」

龔立人認為新生會帶新的可能,並提出一個可能就是這班青年人就是我們期待已久的彌賽亞,帶來改變拯救習慣現況的人。他補充這並不是要高舉青年人,而是他們正正能體現受苦的彌賽亞(suffering Messiah),一方面他們提醒港人是有主權、揭露政權的暴力,另一方面他們願意付上自己的前途。龔立人藉此提醒信徒看見這些青少年所作的後,要悔改、與青年人連結。

龔立人指出應建立一個彌賽亞式群體(Messianic Community),信徒不一定要成為彌賽亞,但要參與在其中。對他來說,這是「新香港人」的身分誕生,這個身份的形塑關乎彌賽亞式群體,透過受苦被剝奪形式,然後展現自己的主權。龔立人指在現實中我們沒有辦法實現我們的主權,除非香港獨立,否則港人無法擺脫一國兩制,但在彌賽亞式群體中,我們應學習在「閾間」(interim living),即是一個未完全實現,又正在經驗的時間去實現主權。最後他以一個問題作結「教會的信仰經歷中,如何豐富香港人的身份和interim living的倫理?教會能對此有何貢獻?」答案留待與會者反思。

是次講座題為「公民講堂:反《逃犯條例》抗議與主權:一個世俗神學和神學世俗的彌賽亞詮釋」,由香港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罷課關注組主辦。講座於九月十七日晚上七點在該校潤昌堂舉行。

(本文內容整理自現場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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