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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超政治」?從一九四八年協進會兩封函件說起

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因應國共內戰的形勢,先後在一九四八年三月及十月發表兩封〈致全國信徒書〉1, 內容均提及教會「不附和政治」及「超政治」的立場。如果放在今天的處境,不禁令人聯想到教會要「政治中立」的表述。那麼,七十一年前協進會的兩封函件,對今天我們思考政教關係(或政治中立)又有甚麼啟示?

教會不附和政黨

協進會在第一封〈致全國信徒書〉中指出,「我們認為基督徒在個人的立場儘可參加政治,但基督的教會卻不能附和任何政黨。我們必須服從唯一的上帝。」不過,這並不代表教會「應規避我們的公民職責」,關鍵在於,「我們行動的目的與方法都必須遵循上帝的引導和旨意,藉以彰顯基督的精神。」

具體而言,協進會指出須循兩方面作努力:第一,「我們應當維護崇拜與事奉上帝的自由」,信中提及「許多殉道者已經為這個光榮的見證犧牲了生命」,「我們不要讓任何人把承認基督為救主的快樂從我們的手中奪去。」第二,「我們對於任何促進政治與經濟平等的努力,都應讚揚。我們更要在自身的行為上來謀求這種目標的實現。基督對於貧苦,憂傷,被輕視,被壓迫的人,是何等關心和愛護。我們應當在主面前切實檢討自己……是否能在這些事上表示基督的愛。」

教會不與政黨合流及妥協

隨著內戰形勢的變化,協進會在八月再發出第二封〈致全國信徒書〉,明確指出,「這封信要提出一個佔據在許多信徒腦海和良心上的問題,基督教對於當前的問題是否有一個自己的立場?」

信中指出:「基督教會無疑地有他自己的立場」;不過,「我們很慚愧地承認沒有盡我們的力量把這種立場明顯地向世界剖示」。那麼,教會的立場是甚麼?這立場「當然是宗教的而不是政治的,它是以基督徒的信仰為根據」。因此,「教會不能與任何政治黨派合流,也不能用政治的力量來實現它的理想。它應當維持一種精神的團契,不與政治的演變相妥協。它在社會裡的功用是表現基督徒的良心,為上帝救恩的需要和它的真實性作見證。」協進會強調,「教會的宗教立場,雖然是超政治的,而對於政治的行動卻有密切的關係。它有責任對於國家與國際生活的道德問題發表意見和採取行動。」

具體而言,第一,「教會永久提醒世人,他不能靠著自己得救。政治的行動雖然需要,並且能夠改良人類的生活,卻不能解決人的基本問題」。所以,「上帝的國總不應與政治的烏托邦混為一談」,「上帝的國是得救的人所組成的團契,他們要從自我中心的生活中拯救出來,得著服事上帝旨意的完全自由。」教會雖然「願意儘量協助政治制度的改進,卻不願承認任何政治制度是絕對與永不錯誤的」。

第二,「教會認為人類的真正平等乃在於每個人在上帝的愛中是完全平等的」。這承認了每個人「有絕對的價值」,「而絕對不能被視為政治的工具」。因此,「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國家為人而存在,而人不是為國家而存在。」據此原立場,協進會指出,「教會應當一面對於剝奪人類的自由,妨害人類生活的政治行動提出抗議。另一面對於任何犧牲個人以維護某一個階級或黨派利益的殘暴,也應提出反抗。教會的立場是要使每個人有權利做上帝的兒女」。

基督徒與政治

針對個別「被召而參加政治活動的基督徒」,信中提醒他們,應「在政治生活中表揚基督教的信仰與標準,以事奉上帝與同胞」。身為基督徒,「除了根據宗教信仰的啟示外,並沒有特殊的政治智慧」。至於其餘的基督徒,「必須願意做基督徒的公民,在各種不同的職業中為基督徒的信仰與生活做見證。「基督徒的公民和參加政治工作的基督徒必須維持他們的團契,並共同研究和分享彼此的關切。我們的責任在於彼此互相提攜和代禱。創造研究與團契的機會,為的是要在個人與教會集體生活的立場上,為主作忠實的見證。」

「超政治」不是迴避政治

綜合協進會在國共內戰的嚴峻局勢中發出的兩封〈致全國信徒書〉可見,協進會在政教關係上的立場,卻絕非迴避政治議題的「中立」。毋庸置疑,教會不應「附和任何政黨」,「不能與任何政治黨派合流,也不能用政治的力量來實現它的理想」,但卻不代表教會完全迴避政治。教會的責任,是要捍衛宗教自由,並效法基督,關顧弱小及被壓迫者,肯定政治及經濟平等的價值與主張。

不過,教會要一再提醒自己,在關心及推動政治制度改革的同時,絕不能將任何政治制度奉為「絕對與永不錯誤的」。抑有進者,基督徒要在社會展現其「良心」,對任何踐踏人類尊嚴,剝奪人類自由的政治制度,以及扭曲人性(黨的工具)的暴政,教會是責無旁貸地要提出「抗議」及「反抗」的。

廁身紛亂時局,教會必須教導基督徒,要努力作「基督徒公民」,在日常生活中為信仰作見證。對於個別受感召投身政治活動的基督徒,也要提醒他們不要忘記基督徒的身份,追求信仰上的指導。同時,教會要實踐成為「團契」,讓基督徒就共同關心的政治議題,彼此分享及研究,促進彼此的提攜與代禱。對於這個「團契」,協進會在函件中並沒有進一步討論,但卻最少說明,教會不應迴避及消弭教會的坦誠交流及討論。

再次翻閱這兩封早被人遺忘的〈致全國信徒書〉,可見當年協進會的立場,堅持上主是教會及基督徒唯一順從的對象,藉此確認教會的宗教身份,重申教會必須與政黨(府)保持距離,不能附和及妥協。但這並不代表教會對政治議題沉默,獨善其身,視之為毫不相干,反倒應本著信仰立場,實踐教會的公共責任。因此,「超政治」是指超越黨派,與之保持距離或分離,而非否定教會及基督教的社會政治角色。這是否對當下關於教會應否或如何理解「政治中立」,有所啟迪?

中共建國後……

順帶一提,隨著中共政權立國,協進會在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再出第三封〈致全國信徒書〉2。 文中一開始即指出:「我們的國家今天已踏上了歷史的新紀元,我們做基督徒的,目睹在新民主主義下,社會意識的日見滋長,當以極度興奮的心情讚美上主,歸榮耀於他」。關於教會在社會的作用,協進會指出,「今後教會當然樂意在人民政府領導下,勉盡其人民團體的責任,繼續為人民服務」。同時,教會要「在新局面下」,「虔心接受批評,作自我檢討」,「切不可對以往的些微成就自鳴得意」。更重要的是,「當站在人民的立場,與全國同胞一同迎接這大時代的來臨」,「根據基督教信仰,以基督的愛心去服務個人,小團體,及大眾。」「世界存在一天,教會存在世界一天,它即一天不斷地努力奮鬬,克己犧牲,並虔誠祈禱,使社會與個人更加親近上帝。」

比較一九四八年的兩封〈致全國信徒書〉,第三封函件的政治形勢已不再是國共內戰,而是統一政權的建立。在新形勢下,協進會對新中國的成立,無疑予以充份肯定,並表示教會應在新中國建設上,站在「人民的立場」,檢討自我,作出貢獻。我們不曉得協進會眾領袖是否仍秉持警惕政黨(權),及向不公義的政治作反抗的信念……但歷史的發展,卻已無情地指出,一九五○年以後,協進會(以及中國教會)最終無法抵御全能政治的壓力,受到黨國力量全面入侵,無法再堅持昔日的使命及立場,在亂世中苟存性命,在政治洪流中自保殘存…… 


1.〈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致全國信徒書〉,《協進月刊》,卷6期12(1948年3月),頁2至3;〈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致全國信徒書(第二封,1948年8月)〉,《協進月刊》,卷7期5(1948年10月),頁2至3。
2.〈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會致全國信徒書〉,陳際雲主編:《教友須知:基督徒怎樣學習共同綱領》(上海:中華基督教衛理公會教育出版部,1949),頁27至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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