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新闻消息

基督教协进会回应「港区国安法」
吁基本法廿三条立法后自动失效(8/6更新)

【时代论坛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五月廿八日通过订立「港区国安法」,引起不少基督宗派信徒迴响。香港基督教协进会常务委员会于六月五日就「港区国安法」作出三点回应(网址:https://bit.ly/3cu8Mj6),包括要求国安法相关机构的执法与司法机制,包括搜证及审讯等,应在香港及按香港法律公开公正地进行;而为免港人担忧,国安法应不具追溯力,并当《基本法》廿三条立法完成时应即被取代(即设「日落条款」)。此外,国安法应与普通法原则一致,充份贯彻「一国两制」下一直享有人权和自由的保障。

协进会的回应指出,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香港回归祖国,从国家层面及香港特区範围就国家安全立法,是《基本法》所订明的。然而,过去廿三年特区政府未能为廿三条立法,全国人大认为因面对国家安全需要,决定订定国安法。而信徒要按上主吩咐追求公义、和平、真理和诚实,抵制罪恶。协进会又认为,国安法应保障香港基督教教会及团体,继续享有与普世及内地基督教教会及团体交往及合作的自由,并呼吁教会及基督徒群体踊跃就国安法提出意见。

基督教协进会在六月六日回覆本报书面访问,有关该会是否同意由全国人大为香港订立国安法,该会表示,凡与香港相关的法律,应按《基本法》订立;他们亦会以不同途径,向本港及内地相关机构反映,并会鼓励各教会及基督徒群体,透过不同渠道表达对国安法的意见,亦会考虑筹办研讨会作跟进行动。

协进会就「港区国安法」的回应全文如下:

香港基督教协进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大通过订立「港区国安法」的回应

1. 前言
自1997年7月1日回归祖国,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在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下,为维护国家安全以保障人民生活安定,从国家层面及香港特区範围就国家安全立法,是《基本法》所订明的。然而过去二十三年特区政府未能为基本法第23条立法,全国人大认为因面对国家安全的需要,决定订定「港区国安法」。

2. 我们的信仰
我们相信人皆为上主所造,有他的形象和所赐的尊严,故人均生而平等。我们要按上主吩咐追求公义、和平、真理和诚实,在世作盐作光,抵制罪恶,维护人性尊严。

3. 对订立「港区国安法」的看法
2020年5月28日全国人大会议通过从国家层面立法的决定,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港区国安法」的制度及执行机制订定相关法律。就「港区国安法」特作以下回应:
3.1 为全面贯彻基本法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港区国安法」相关机构的执法与司法机制,包括调查、搜证、检控及审讯等,应在香港及按香港法律以公开公正地进行;
3.2 为减免香港市民的担忧,「港区国安法」应不具追溯力。同时,当香港完成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时,即取代已立的「港区国安法」(即设有「日落条款」);
3.3「港区国安法」应与香港司法制度的普通法原则一致,并充份贯彻一国两制下一直享有的保障人权和自由(包括言论、出版、资讯、集会、宗教、结社等)。

4. 对外自由交往
基督教是普世性的宗教,我们认为「港区国安法」应保障香港基督教教会及团体继续享有与普世及内地基督教教会及团体交往及合作的自由。

5. 结语
由于「港区国安法」涉及国家安全及港人福祉,本会特呼吁香港教会及基督徒群体踊跃就「港区国安法」的内容条文提出意见。愿上主看顾香港,赐福国家。

2020年6月5日 


守护自由空间,请支持基督教《时代论坛》
可选择:📲 PayMe 或 💳 网上捐款(信用卡)
⚡️转数快FPS +852 51100803(注明奉献,如需收据请附姓名及电话) 
 

Donationcall
更多标签
payme
南涌講古
栽種和平
嘉道理農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