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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消息

教會開放場地予打工仔開飯
張達明:須規定只限個人休息或進餐

【時代論壇訊】本港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持續,政府一再收緊防疫政策,今日(七月廿九日)起實施強制戴口罩範圍擴至室外公眾地方、全日禁止食肆堂食等。鑑於一眾打工仔苦無地方「開飯」,有教會開放地方,予市民休息及進餐,但亦有教會憂慮此舉會觸犯法例。有法律學者指出,若教會開放場地,必須規定只限個人休息或進餐,不容許人與人之間的交流及接觸。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教授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教會若開放場地予公眾使用,該場地就是公眾地方,受法例規管。他指法例主要是禁制群組聚集,而怎樣才不構成群組聚集,則視乎教會如何安排,「假如教會所開放的場地(禮堂或房間),只容許個人休息或進餐,而不允許人與人之間的交流、接觸,不會變成一班朋友食飯傾偈那般,那麼,這種情況就等於政府開放公園或郊野公園給市民用餐一樣。即是說,那只是個人行為,不是群組聚集。」他提醒,這樣安排的犯法風險低,但一定要清楚列明只容許個人獨處,並要求進餐前後都要戴上口罩。

至於開放空間裡是否要保持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張達明指,法例並沒有要求;彼此保持距離,是防疫的措施。另外,他亦建議教會在開放的場地列出告示,說明場地的使用守則,並替進場人士量體溫、登記個人資料,方便跟進。他表示,教會也可安排同工在場維持秩序,避免有人破壞規矩,如交談、非用餐情況下除口罩等,但他認為此舉並非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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