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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論壇

社評

捍衛新聞自由
真相不由權力來定義

九月下旬,警方修改內部《警察通例》,將兩個新聞專業團體——香港記者協會以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剔出「傳媒代表」的範圍,並將其他本地傳媒代表名單與政府新聞處的新聞發佈系統傳媒名單掛鈎,變相令記者的定義全然握在官方手上。這種做法固然無助於官民信任的重建,加上警方表明在不影響行動效率下才會配合傳媒拍攝工作,更令新聞工作者尋求真相的採訪工作,進一步面對更大的障礙和更不確定的風險。對於靠賴傳媒作為公眾耳目來監察公權力運作的香港社會來說,這不啻是重大的退步,也是重要的警號——重點不在於誰在名單之上,而在於真相不由權力來定義。

當下,香港的權力分立及制衡格局備受《港區國安法》所削弱,導致無論在哪一個位置,人性的軟弱和陰暗面愈見不易受控,只能倚靠一己自律;「讓公義昭然於日光之下」的社會需要,亦只會更為巨大。與此同時,當官民以至社群的信任度不斷下跌,關係惡劣,每一次認真建立真相與事實的機會,其實都是一個個讓公義得彰顯、也讓關係得復和的契機。以去年反修例運動發生的八三一事件為例,眾多傳言的真偽一直得不到核證,跟警方當晚阻止傳媒採訪有莫大關係,這對事件中任何一方均無好處。多一個記者的現場見證,各方就多一分機會取得能讓大家共同認受的真相基礎。事實上,由去年的反修例運動至今,不少重要事件的關鍵片段,都是由自由身記者、公民記者及學生記者所拍得,而他們均不在政府新聞處的新聞發佈系統名單之上。將他們剔除於「傳媒代表」之外,日後警方行動當遇上爭議,恐怕更容易百辭莫辯。

隨著資訊科技發展,採訪工作和資訊發佈的所需門檻大幅降低。替社會維護真相,不單單是新聞工作者的日常工作,更可以是社會每一份子觸手可及的生活志業,體現資訊科技普及化所帶來的民主精神。對於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等八個新聞組織以輿論以至法律等途徑,要求警方取消「傳媒代表」定義的修訂、停止劃設採訪區再篩選傳媒進入採訪區採訪,並真誠實踐一直以來向外宣稱的「尊重新聞自由及傳媒採訪權利」,於此我們深表認同。對於三十多個新興網媒聯署,表明會堅持採訪捍衛新聞自由,我們亦深表支持。觀乎近年特區政府的施政趨勢,不同政府部門未來會否出現類似的收緊新聞自由、窒礙採訪空間措施?恐怕難言樂觀。社會大眾除了就有關措施高度關注適時發聲,對於具公信力的新聞媒體,無論是傳統媒體、公民媒體,抑或學生媒體,更要在資訊和資源方面多加支持。

今時今日,特區政府的民意認受在學術民調裡低處未算低;與此同時,社群對立又不斷加深,「有心人」更不斷煽風點火,蠢蠢欲動以漁利。民間社會應對未來動盪風險的最佳防範,莫過於有更多的巿民重視真相,守護真相,追尋真相,在真相裡守望相助,那是未來香港社會尋求公義與復和的基礎,讓城門口繼續有公義的聲音可聽(摩五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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