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論壇訊】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神學牧職部社會關注小組發聲明,關注警方早前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定義,憂慮將嚴重影響新聞自由。他們又指警方現時限制記者工作及篩選記者的安排實為不必要,呼籲警方不應透過行政手段篩選官方認可傳媒,損害港人原本享有的知情權。此為事件發生以來,首次有信仰群體以聲明形式表達關注。
聲明於今日(十月十五日)在該會網站刊出,該小組擔憂警方修訂傳媒代表定義將嚴重影響傳媒的採訪自由及新聞自由,以及損害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須有的資訊高度透明。他們支持早前八個傳媒工會及組織反對警方在無諮詢下單方面作出修訂。小組又信任記者協會作為專業機構,定必採取嚴謹態度審批所發出的記者證。他們不同意警方聲稱,過去社會行動中有自稱記者的人混入人群阻礙警方工作,甚至襲擊警員,他們指至今未看見有實際經法庭判決的案例。
聲明引用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指,基督信仰認為人皆罪人,故執政者亦需接受監察和限制,以保護人民,並指傳媒能發揮「第四權」、監察政府施政的作用;而信仰群體應指正不義的律例。
聲明全文:
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神學牧職部社會關注小組
就警方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定義表示關注警方於9月下旬單方面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把只持有香港記者協會和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會員證的新聞工作者,剔除「傳媒代表」的定義。本小組支持八個傳媒工會及組織反對警方在全無諮詢下單方面作出如此重大修訂,更擔憂整個行動將嚴重影響傳媒之採訪自由及新聞自由,進一步損害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必須有的資訊高度透明。
本小組也不同意警方聲稱,過去的社會行動有自稱記者的人混入人群阻礙警方工作、甚至襲擊警員的說法,至今我們未曾見到有實際的法庭判決案例出現。記者協會作為專業機構,向任何人批出記者證定必採取嚴謹態度審批,我們呼籲警方不應透過任何行政手段,篩選官方認可傳媒,損害港人本身享有的知情權利。
基督信仰認為人皆罪人,故執政者亦需接受足夠的監察及限制,以保護人民(參約翰加爾文:《基督教要義》第4卷第20章第31段)。傳媒能發揮「第四權」的作用,以監察政府施政。現在警方限制記者的工作及篩選記者的安排,實為不必要之舉。
仰賴公義上主的信仰群體,應指正那不義之律例,於窮乏及百姓中守護公平。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