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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不宣誓
区议员的挣扎与反思

在《港区国安法》阴霾以及接二连三的DQ(取消资格)潮下,政府最近提出再次修例,包括区议员须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若拒绝宣誓或宣誓不符合程序和仪式,即丧失区议员资格。宣誓后若律政司认为他们违反誓言,也会对他们提出起诉。

对于梁衍忻、陈剑琴、刘志雄几位区议员来说,修例带来的震撼,令他们有的感到挣扎;有的则坚持继续做得一日得一日,做好地区工作。而信仰在此时此刻亦带来力量,让他们有勇气继续为市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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