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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消息

不宜簡化疫苗措施為自由權利討論
陳成斌:歸根究柢市民對政府信任不足

【時代論壇訊】日前政府公佈新一輪的抗疫措施,以「疫苗氣泡」為基礎作為放寬宗教場所限制的前提,即所有十六歲或以上的參與者須接種至少一劑新冠疫苗,因健康理由未能接種疫苗者,須出示申報表格及醫生證明書,宗教聚會人數才可放寬至五成。不少教會反映執行措施有困難,不過除了實行的難題外,在應否接種疫苗上,又有何倫理考量?本報就著有關的措施訪問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助理教授陳成斌,他認為大眾應避免就應否接種疫苗作簡化討論,需考慮其他價值如社會共善等。他亦以過去抗疫政策的倫理考量作為參考,指新冠病毒影響整體社會福祉,但疫苗的成效及安全性成疑,認為現階段強制接種疫苗並不理想,而今天的爭議是因大眾對政府信任不足。

社會大眾不宜把問題簡化為單純的自由權利爭議,「疫苗氣泡」措施背後應有不同考量。陳成斌觀察到,大眾作出一些倫理學上的討論時,很容易落入某一類型的迷思──從單一光譜或價值作出討論。他以抗疫措施的自由權利爭議為例:反對政府措施的人把理據訴諸違反自由、人權,而支持政府措施者則認為自由並非絕對。陳成斌指,若單從這個光譜上討論,指出某措施原則上會違反人權和自由的說法,基本上是不能成立。原因是疫苗的措施和內容牽涉到社會共善(common good),因此難以簡化成「疫苗措施原則上會違反人權和自由」。

「除左自由之外,我地仲有其他價值要兼顧,嗰啲兼顧要點做呢?依個就係計算上要考慮嘅東西。所以in principle(原則)上,講佢違反權利係唔夠,仲要喺權利之外,其他value(價值)要放得幾高幾低。」陳成斌指,就疫苗的倫理討論,自由並非唯一考量,若把抗疫措施抽空為自由爭論,或會錯失焦點。人們需同時考慮其他價值,比如共善、健康、幸福感(well-being)或個人選擇因素等。在討論原則或做法的問題上,應思考不同價值和切入點,並按重要性排列,再進行討論。

需兼顧社會福祉及疫苗安全性成效

陳成斌舉出過去抗疫政策的倫理考量作為參考,以流感疫苗、天花疫苗與新冠疫苗的實施邏輯作比較,他強調應留意背後的實施邏輯,而非單純的醫學資訊。他續指,對於流感疫苗,社會一般不會強制接種,這是因為一般流感殺傷力不大,疫苗的重要性不高,另一方面流感疫苗是以數據預測的方式推出,未必符合當年流感病情,不一定有效預防。因此,一般流感疫苗毋須強制接種,大眾也不覺得流感疫苗重要。但社會卻有較大聲音支持強制接種天花疫苗,因為天花的殺傷力高,對整體社會影響很大,而疫苗成效亦有長年及大量數據參考,成效顯著。所以現在,天花幾乎絕跡。

從這兩者引起不同的社會反應推斷,陳成斌認為新冠疫苗的情況介乎兩者之間,疫苗所引起的社會影響的特性值得我們思考。他比較三者,認為新冠病毒殺傷力高,染病的影響涉及整體社會福祉,但對比天花疫苗,現時的新冠疫苗成效暫時未能達致完全防止疫情的果效。另一方面,對比一般流感疫苗,新冠疫苗的成效及安全性又令人質疑。他指,新冠疫苗的不確定性仍然很高,仍有待更多數據參考和支持。陳成斌認為,倘若要思考疫苗的倫理問題,或許應從疫苗的特性和內容上考慮。

不論疫苗或「安心出行」,陳成斌認為並不是非黑即白,人們需從細緻的實際操作和技術層面思考,繼而探討當中的倫理爭議。他補充,疫苗措施並非完全不合理,但現階段要強制接種新冠疫苗並不理想。當然,要去判斷政府的態度是強制還是鼓勵也不容易。

對於整體的抗疫措施爭議,陳成斌認為,這歸根究柢是大眾對政府信任度不足。縱然信任度已脫離了健康政策上的討論,但顯然是香港社會整體的問題。他認為相比疫苗,「安心出行」更顯市民對政府的不信任,因為從政府早期所公開的藍牙技術來看,私隱及安全問題理應不大,惟之後被指稱軟件有其他後門功能,政府再沒有就此回應。他指出,倘若社會的討論空間收縮,則更難有深入和正常的討論,也會引起社會不同的猜測或陰謀論。「大家對個政府信任度唔夠時可以點算呢?依個就唔係單靠疫苗本身就可以做(解決)到嘅事。咁都係留返比政府自己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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