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人跳广场舞并非一种嗜好或兴趣,它根本就是他们生活的一部份。每晚六时到八时,各区的大小广场就自然会有人数不一、年纪不一的男女老幼在跳着各种不同的舞蹈。我任教的大学的运动场每晚就有数以千计的人到运动场跑步、做体操、打球、打功夫等等,一次,一位从香港来的学者完全被这奇观吓呆了。香港人晚上这个时间正用晚餐、上课、在家休息打机上网,哪有兴致出来做运动!在国内生活了好一段时期,才知道他们总习惯晚饭后就出去公园、广场等地方活动。坦白说,这习惯又真是健康。但除了健康养生的考虑外,我认为内地大陆人对广场是有一种不知名的迷恋。
香港人从来没有对广场的迷恋,广场从来不曾进入到香港人的意识当中。香港人有商场、运动场、菜市场,但从来没有广场;金紫荆广场所承载的政治意义也没有被香港人接受。相反,在一个集体主义的国度,广场确实肩负了太多的意义,它不单是一处让个体被收纳进入整体的空间,还象征着国家历史和政治运动的重要意义。什至广场上的活动,例如:跳舞、阅兵、大型体操等等,都表达了一种社会主义式的审美观,那种划一的服饰、完全一致的动作,再没有个体和特殊,只有那个「大一」。当身处这样的空间,你会被一种无边无界的力量所包围,此时,你才能亲身领略到什么叫「集体」。
但有趣的是,广场又是一处相对自由的空间,你可以随意发挥,没有人会因为你的舞姿不好而取笑你,每个在舞场上的人都可不受拘束地摆动自己的身体,他们像重新获得一次把自己身体夺回的机会,尽情展露自己的动作。有学者说:广场是一处非官方的空间,在充塞着官方秩序和意识形态的世界里,彷佛享有着「治外法权」,它总是属于老百姓的。
也许,广场舞就是大陆人抵抗的最后防线,唯一能自主的活动,在摆动自己身体的同时,对外在意识形态的逃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