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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消息

政府容许已婚同性伴侣处理配偶身后事
明光社:涉政策有保留 彩虹之约:欢迎

【时代论坛讯】一名男同志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质疑衞生署不许他以配偶身份处理已婚同性伴侣的身后事,是构成歧视。最近,政府向法庭釐清,在《死因裁判官条例》中,没有指明配偶须为异性和没有否定同性配偶的权利,故当局表示会公平对待已婚同性伴侣处理配偶身后事。明光社总干事蔡志森表示,不反对同性恋者在私人事务上的要求,惟今次事件牵涉公共政策,对政府做法有保留。「彩虹之约──共建同志友善教会行动」召集人何万宝对政府裁决感高兴,但指性小众仍面对很多不公平的对待,期望政府日后在政策落实有成效。

蔡志森强调,同性伴侣的要求若不涉及公共政策,纯粹是个人事务(如医疗、财产分配、身后事)的话,他是不反对的,但强调这种保障不限于同性伴侣。在今次事件上,他对政府的做法有保留,因事件不单是私人事务的权利,更影响了整个公共政策,他不想造成错觉──香港承认同性伴侣在海外注册的婚姻关系。不过,他亦提醒信徒要情理兼备地看待事件,一方面尊重每个人处理私人事务,另一方面在婚姻制度上坚持一男一女的结合。他提醒,「如果同性恋者不断用司法覆核的方法,将(异性)婚姻才享有的权利逐项拿出来⋯⋯很快便取了所有异性配偶的权利。他们再司法覆核为何不许同性婚姻,输的机会便会很大。」故信徒应向政府表达意见,要求小心处理。

何万宝对是次事件感到苦乐参半(bittersweet),他认为今次政府的裁决是一个好消息,但同时反映本港性小众「由出生到死亡,仍是面对很多不公平的对待」。对于政府承诺公平对待已婚同性伴侣处理配偶身后事,何万宝期望政府在政策和各部门上落实此承诺,并有成效,「希望政府部门不是慢三拍,或是拖到最后才做,最后真是有实质的事情做出来。」他也希望本港教会和信徒群体尊重死者,愿意为同志的死者举行葬礼和悼念仪式,「难得政府怀着平权的尊重,教会对性小众也应持平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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