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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處境下的屬靈導引

此專欄希望能夠定期每兩週為到居住在香港中的普通市民和基督徒作出一些屬靈導引,當中包括一些信念的建立,和一些可實踐的操練,好能在這似困局的都市中,找到仍可支撐下去的力量。

齊克果:在絕望中堅持自己在神前的獨特性

當人面對絕望時,除了可以在情感上給他/她支援外,也可以從認知上作出幫助。當香港這個城市,已愈來愈使人感到絕望時,若在個人的信念上可以作出調正和增強,也許可以從絕望中重拾信心。

上兩次我與大家分享過意義療法(Logotherapy)創立人弗蘭克(Viktor Frankl)的洞見:人是因著某些的個人意義,才有動力好好活下去。今天為大家介紹另一位人物,他是存在主義的創立人齊克果(或譯祁克果),他強調不要盲目認同別人,乃是要在神裡面找到和堅持自己的獨特性,才不會迷失,和做到真正的自己。

齊克果生平

齊克果(Soren Kierkegaard,1813-55;一譯祈克果)生於丹麥首都哥本哈根,他的父親是成功的入口批發商。可是齊克果自小就受到父親的欺壓,故此他需要從父親手中奪回自己的自主性。他雖然是家中排行第七和是最年輕的兒女,但是他的母親和五位兄姊都在他廿一歲前全部離開了世界。他雖然訂了婚,卻並沒有成功結緍。他也曾準備好被按立為丹麥信義會(Danish Lutheran Church)牧師,最終卻沒有成功被按立。

也許就是因著這麼多的不愉快事情,甚至是痛苦的經歷,便啟發了齊克果創立了存在主義(Existentialism)。他的寫作生涯,可分為兩個階段。從一八四一年至一八四五年之間,主題都是有關哲學和美學;而他後來的著作,就是有關基督教的主題。但他於這兩個階段的立場,都是以基督教的觀點出發。

一、自我

齊克果的年代,將自我(selfhood)等同於達到某程度上的個人獨立性(personal independence)和自我中心的自主性(self-centred autonomy)。而齊克果認為,自我之中有三對的對立元素:無限和有限,永恆和現世,以及自由(或曰可能性)和必須性。這些對立元素的綜合(synthesis),就是指人類在歷史中的真實處境(工作的地方)和「真正的」自我兩者之間的關係。絕望的形成,就是當歷史性和理想性兩個元素不能夠平衡地配合。

齊克果指出,人有不同程度的自我。他認為回應神,或是在神面前站立著,便是最高境界的自我,但是一個人能夠有多麼成為自我,全在乎一個人能夠有多少的自我意識(self-consciousness)。我們有多意識到神,便能夠有多意識到自己,反之亦然。

二、獨特性

齊克果的世界都是在絕對化人的獨特性(particularity),而遠離普遍性(universal)。這是因為他認為獨特性「正是基督教的定規」。故此,他認為罪也是屬於獨特性的範疇,因為基督教將每一個人都看為一個獨立個體,和一個獨立的罪人。

對齊克果來說,所謂的世俗化(worldliness)就是指順從(conformity):「重視身邊的群眾,忙於世間的各種事務,跟隨世俗的智慧。這類人忘卻了自己,這可說是忘記了自己的名字,不相信自己,認為做自己是太過危險了,於是選擇更為容易和安全的途徑:成為像其他人一樣,成為一個同樣的樣版,一個數字,跟從群眾。」

齊克果認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是一個能夠意識到自己獨特性的人,和因而也意識到他是要向神負責的和依靠祂的:「基督教的英雄主義,……就是毫無保留地堅守自我,是一個獨立的人類,這獨特的個人是個別地在神面前,是要自己盡力,及負上重大的責任」。

三、絕望

齊克果指出有兩種絕望(despair):第一,不情願去成為理想的自我,這種不情願也包括某程度上的粗製濫造的理想本質,和絕望者與理想之自己的真實距離。第二,當這真正理想本質能夠有所突破時(如齊克果所說的「意識到一個無限的自己」),卻逐漸地更清楚和刻意地拒絕接受它。齊克果認為一個理想的真正自己,是認同神在基督身上所啟示的人類形象。

從靈性的成長角度看,絕望有其健康的意義:提供了唯一一條通往真理與釋放(truth and deliverance)的途徑。這是非常重要的重點,因為它意味著,人類的成長(靈性的成長),是有需要透過一種疾病的狀態(a state of sickness),才能夠前進。齊克果認為絕望是「人類優勝於野獸之處」,以及「基督徒優勝於一個自然的人之處」。靈性的滿足,是有賴於這個可能性,為的是要使絕望能夠積極地被對付,和「成為無能為力」。能夠得到醫治,這正是「基督徒的祝福」。

因此,唯一能夠逃避絕望的方法,就是要去經歷它。醫治的方法是要自己作出全然的自我意識(full self-awareness),而這對於自己的全然意識,正是靈性成長之目標。只有當人到達了絕望之際,人才會嘗試另一條路:依靠神。

四、罪

齊克果認為罪就是無意識地(如異教徒)和有意識地忽略神,就是以自己為他們的標準。此外,拒絕罪和赦免的教義,本身就是罪,這甚至是最大的罪。人與神之間最大的分別,就正是人在神面前是一個罪人。

五、信心

齊克果認為信心就是根本、徹底地在神裡面,自己做回自己和只想成為自己。信心也是相信在神凡事都能。因此,「要有信心,就是要放棄自己的意念,以致能夠得著神」。他認為整個基督教中最重要的定義是:罪的相反並非美德,而是信心。

結語

人在絕望中往往都難於堅持自己的一些個人原則,以致會順從群眾的觀點。可是,齊克果卻提醒我們,要在神面前堅持自己的獨特性,這就是堅持自己作為基督徒的信念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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