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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我們已回到上世紀六十年代的香港嗎?
食物速遞員的辛酸

黃子華在Foodpanda的廣告中,被人稱讚有很多金句。

黃子華說:「點止搵食咁簡單?」

但食物速遞員會直接說:「我就真係搵食咁簡單!」

黃子華說:「香港人為咗搵食,隨時搵唔到屋企人,甚至自己!」

食物速遞員會說:「我唔搵食,就連屋企都冇埋!」「我做呢份工,早就冇咗自己。」

黃子華說:「你搵咗個錢,但係搵唔搵到樽鹽(尊嚴)?」

食物速遞員會說:「我既搵唔到錢,亦冇樽鹽(尊嚴)!」

黃子華句句金句,好像成為現代人的人生導師,但對於食物速遞員來說,則是句句扎在心,「真係攞景兼贈興。」

我相信黃子華構思這些台詞時,真的想著香港這個大城市,也是世界所有城市的現象,我們很多打工族,不斷工作賺錢,很多時真的迷失了自我,也失去了家庭。他想向這些打工仔女說,「搵食」不是人生的一切,食物速遞平台可以幫到這些打工仔女,但這些卻是以別人的自我、尊嚴、時間、家庭,甚至是自己的生命換來的,英文很形象地講出這樣的辛酸,“at the expense of others”。這真的是應該嗎?

食物速遞員的困苦

十月一日的凌晨,一名印裔的香港市民駕駛摩托車,遭遇意外而死亡。這市民平時是為Deliveroo送餐的,我們一般稱以摩托車做餐送的為「車手」。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同事及工業傷亡權益會找到死者家屬,很自然地關心,死者最後甚麼時間下線。最後下線時間是表示工人是何時最後停止工作。我們要知道工人最後下線時間的時間,因為若意外發生於他下線的一小時內,他就受到Deliveroo為工人買的那份意外保險的保障。這不是勞工保險,只是意外保險而已。

即使最後這工人得到這意外保險的保障,還要問這保障有多少?我們去到探家屬的時候,家屬問我們一個問題。工人是家庭唯一收入支柱,遺下太太及兩個孩子,大孩子剛到外國唸書,而小孩子則在小學唸書。家屬問我們,可以如何繼續為他們正居住的居屋還房貸?

這家庭需要處理死者的身後事。按照他們家族傳統,死者遺體會送回印度家鄉殮葬。我們轉介家屬申請社署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工業傷亡權益會亦幫助家屬申請緊急援助基金,希望可以解這家庭燃眉之急。然而,要負擔樓宇按揭繳付,就一定需要那份意外保險的賠償金,及之後是否可以民事訴訟餐送平台公司。

但是,有關的意外保險的賠償額,死亡個案只是四萬五千美元(三十多萬港元)。三十多萬港元就可以補償一條生命,但最諷刺的是,至今我們還未能確定,死者家屬是否可以拿到保險賠償。同事問民事訴訟是否有可能,今天實在沒法回答。死者是家庭唯一的收入來源,他離去後,這家庭將面對極大的困難,也沒法看到任何出路。

不管最後死者的交通意外是否跟工作有關,但有一點很清楚;死者為了家庭,每天工作約十二小時,身體的疲累,也應該是這次意外的主因。死者家屬告訴工委會,死者打兩份工,早上於港島全職做私人司機,其餘時間兼職做外賣員,每日送遞約三至四小時。這次意外,不是一個人的意外,是整個家庭的不幸,也是對社會的控訴。

食物速遞是近十年急速發展的行業,疫情更催化這行業的發展。食物速遞平台公司說,參與他們的平台很自由,速遞員自己選擇時間;但加入的速遞員都會說,其實有影響收入的平台守則、規矩多多。就香港兩大外賣平台來說,Foodpanda採用評分編更模式,特別時數、出席率以及接單率會影響外賣員的評分以及組別,組別亦會影響提取更份的優先次序以及服務費用的高低;而Deliveroo則採用費用加成的模式,只有接單率高於80%時,外賣員才可以獲得服務費1.3倍加乘。

食物速遞平台決定一切,速遞員只可選擇做或不做!在工作中,所有條款都由食物速遞平台決定。為了不想辛勞的收入不明不白地被扣減,速遞員也只好「硬食」這一切不公平及不公義的待遇。

工人「黑暗時代」的重臨

事實上,整個食物速遞行業的發展好像將我們帶回到工業革命初期,那時大量工人,甚至童工,湧入工廠。那時每個人都是「散工」,沒有保障,不准投訴,對老闆來說,喜歡就做,不喜歡就走。「你情我願」,沒人迫你做。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香港經濟起飛,工業革命初期的工人辛酸,也在香港出現。那時童工滿滿,工業意外沒人理會,遇到意外就是你倒霉。老闆還是那句,「喜歡就做,不喜歡就走。你情我願,沒人迫你做。」

到八、九十年代,中國改革開放,大量香港資金湧入內地,等待著他們的是大量年輕的農民工,也包括很多童工。工廠大火、機器破殘,多少工人失去他們的手手腳腳。幾千元的賠償好像「天恩雨露」;沒有勞動合同,解僱後一點補償都沒有。

一代又一代的工人,用他們的血與汗、用他們的青春,甚至用他們的性命來控訴這一切的剝削。估不到的是,我們還以為香港早已遠離這「黑暗時代」,哪知,食物速遞員的情況告知我們,這工人的「黑暗時代」早已重臨香港。

即使Foodpanda與Deliveroo仍然有小部份以雇員名義僱用的外賣員,但整個食物速遞行業的雇員幾乎都是自僱,與平台沒有僱傭關係。食物速遞平台說,這是讓每個人自由進入,他們自己選擇工作時間,讓工人可以發展自己或照顧家人,工人自己擁有自己生產器材,平台會給予他們保障。所謂自由選擇工作時間,但誰不是在繁忙時間湧入上線嗎?不然,誰會有單?自己擁有工作器材,對於「車手」,就是他們那部摩托車或自行車。因為自僱,所以工人進到購物廣場的餐廳及超市取餐或取貨時,摩托車被「抄牌」的罰款還是工人自己負責。工人有多大自由拒絕這些單?拒絕就會影響接單率,從而影響單價。至於「步兵」,那生產工具豈不就是工人自己的雙手及雙足?平台會給予他們保障,平台確實有為工人購買意外保險,但不就是三十多萬一條人命,還要賠上整個家庭嗎?

上主對人的保護

耶穌用葡萄園工人的比喻,指園主整天不同時間出外找工人工作。我們的注意力,多會放在比喻的後段,指園主對不同時間進園工作的工人一視同仁,所付的工資都是一樣。食物速遞員的經驗,可能令我們的注意力轉到比喻的前段,就是園主關心有人沒工作,工人及他們家人都會受苦,所以要給予他們足夠的保護,包括工作及生計。這是上主肯定對人的保護。

從食物速遞員的經驗來看,他們得到的保護是甚麼?食物速遞員在新的「黑暗時代」裡,誰給他們應有的保護?

「工作與福音」系列
作者為基督教工業委員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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