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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消息

內地網絡宗教實名管理
邢福增:互聯網去宗教化

【時代論壇訊】中共中央統戰部網站於十二月二十日公佈了由五部門聯合制定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並將在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正式實施。內容提及除了已申請許可的宗教團體及宗教院校,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發及轉發講道內容,當中亦規定講道人員須實行實名管理。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邢福增教授表示,〈辦法〉對互聯網的涵蓋很闊,認為是「互聯網去宗教化,宗教去公眾化」。

〈辦法〉涵蓋網站、應用程序、公眾賬號及即時通信等工具,二章六條就指,「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眾帳號、即時通信工具、網絡直播等形式,以文字、圖片、音視頻等方式向社會公眾提供宗教教義教規、宗教知識、宗教文化、宗教活動等信息的服務,應當取得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許可」,並包括六項條件。

十四條訂明「互聯網宗教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並包括十一個項目。頭四項包括︰利用宗教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利用宗教妨礙國家管理制度實施、利用宗教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以及違背「我國宗教獨立自主自辦」原則。

而十五條訂明,取得許可的宗教團體在網上發佈講經講道、闡釋教義教規的內容,需實行實名管理;十六條則指出,取得許可的宗教院校如開展網上的教育培訓,需對人員進行身份驗證。十七條續指,除以上情況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在互聯網上傳教,不得開展宗教教育培訓、發佈講經講道內容或者轉發、鏈接相關內容,不得在互聯網上組織開展宗教活動,不得以文字、圖片、音視頻等方式直播或者錄播拜佛、燒香、受戒、誦經、禮拜、彌撒、受洗等宗教儀式。」

另外,廿一條指「未取得《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許可證》的互聯網信息傳播平台,應當加強平台注冊用戶管理,不得為用戶提供互聯網宗教信息發佈服務。」即只有已申請的宗教網站才可以發佈宗教信息。

邢福增指出,是次〈辦法〉早於二〇一八年已發佈徵求意見稿。而在今年十二月三至四日召開的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中,國家主席習近平又再次提到要加強互聯網宗教事務管理,並於十二月二十日中央統戰部網站公佈了此〈辦法〉。邢福增又指,這顯示內地當局認為互聯網對宗教傳播的影響力甚廣,而部份家庭教會的網站、內地網上神學資源網站等將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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