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当你能够「感到」生命之内,有某种「东西」,这个「感到」和「东西」是相当特别的。你观看我,我观看你,首先一定从外表开始。彼此相识愈久,了解就愈深,然而只要你放眼四周,渐渐懂得人情世事,你自然知道各人对自己和他人的了解,深浅不同;各人的感情能维系多久,也各人不同。其中那份相知相感,说起来,更奇妙。也许你听人说过,有人一望朋友,已全知道他想甚麽。论到夫妻,一动声气,作丈夫或是妻子的,不须看眉头眼额,已明了对方有甚麽行动,下一句话会怎样说。这个时候,只需要说一句简单的话:「不用说,我知道了!」紧握对方的肩膀或双手,才是继续沟通的途径。到了这里,你在生命之内「感到」甚麽?有某种「东西」?我相信你会认同我的话:这个「感到」和「东西」是相当特别的。
再说下去,还有其他特别的地方。每个人都知道,这个血肉之躯,可以知寒暖,会发病,会衰老,是不能永远存在。上面所言,你叫情意也好,叫感情也好,或叫心有灵犀,甚至你认为在身体内一种不能完全名状,却内在於人体里面,不会随身体过去而不存在的东西。或如中国文化所言,仁、性、命、理、气、良知、良能,又或是近代人常常会说的,「精神生命」、「精神长存」、「心灵」和「灵魂」。大致说来,就是基督徒常常会提到的灵、魂、体。事实上,这些观念,从来不易说清,千百年来也有人一直孜孜追寻,欲明白箇中真谛而不得。只有少数可谓得天独厚的哲人或异士,能把体验出来的重点,较清楚的阐述出来。作为基督徒,当然一定要从神的启示来了解。然而把握圣经的观点,又在切身的体验中加以印证,作出更深一层的表达,就更不容易。在文学上可以较为具体的呈现出来,但是马礼信来华将近二百年,似乎还没有一本公认的伟大基督教文学作品,可以把上面所言,那些在生命之内的「感到」和「东西」,既深入又明确地表达出来,且呈现完备和丰富的面貌。笔者作为一位基督徒小说家,更有一番领悟。
首先,灵、魂、体三者彼此的关系是怎麽样?在学术上而言,一般称为「一元」、「二元」和「三元」的争论。不同时代的人,有不同的主张,可是单从人生种种的经验,也大致可辨。若是人单单只有一种本质的东西,灵、魂、体完全归一,这明显有违对身体较深的领悟。人是「二元」的话,人只有物质和非物质。身体当然是物质,而灵和魂则是非物质;这种非物质,如果有时候称为灵,又有时候称为魂,这样的内在生命,多少有点混淆不清。如此,人对生命的了解,也会混乱起来。不单在观念上对本质理解的混乱,而且人更混乱了本身可感到却没有好好釐清的体悟。至於「三元」的说法,更将人的整个生命分为三种不同本质的东西,甚至将灵和魂两者彻底对立,藉此也将神和人彻底对立。这样,人就更混乱,更不明所以。因此,有人称三元论者是更激烈的二元主义者,的确有其道理。(参梁家麟:《信订一生》,香港:学生福音团契出版社,二○○三年,页五十六,注释八)故此,灵与魂有一些特殊的相依关系,而她们又同时存在於身体之内。
人的灵是神与人的接触点,是人最敏感、最能坦率回应神的层面。灵是整全的人最高的层次,其次是魂,最後是体,但却不能把三者分割。灵与魂的分别在於,灵是人理性与永恒生命的原动力,神赐自己的形象给人,使人的魂充满活力。人的个别性格属於魂的特性,此外包括一切的感情与意欲,例如对义对罪的良知、人脆弱的思想与意志,同时也包括人一切内心的动力。灵本身有自己的生命力,而魂则较受个人限制。我们可以说灵是人生命的原动力,而魂是人生命的流露。生命愈属灵,属魂的表现应该愈好,因为这是神的形象,是神的「气」所产生的生命,有神的印记盖章(创二:7)。(参李耀全:《心灵辅导──心理辅导与属灵导引的整合》,香港:建道神学院,二○○二年,页二十五、二十四、二十二、二十七、十六及十七)
李耀全牧师对新约圣经的分析以及用比喻解释灵与魂的关系,也值得参考。他指出新约圣经中的灵较清楚指人属灵的倾向和本性,而魂则多指属血气的倾向与本性。简单地说,这是指人同时具有性善与性恶两个极端。此外,李牧师更指出灵与魂两字有共同之处,但灵不可以代替魂。他用了一个比喻来解释:「身体好像一个热水瓶,装在里面的水可以是热的或是冷的;水就是我们的生命,可以有不同的温度(表现),但性质总是一样的。灵与魂是人生命的不同表现,这表现受神的灵影响。生命的表现是属灵或是属魂,在於人与神的关系是否紧密。一个属灵人是一个更像人的人,因为他的人性(魂的生命)原本就是神的形象。」(同上二,页二十六及二十七)这个可识别却不能分开的一个单元,至少在此生中是不能完全截然画分,而人性偏向善或偏向恶,关键在於与神的关系,是否不断紧密。
在学术上的分析,张慕皑牧师、李耀全牧师、库尔曼(Cullmann)和安德森(Ray S. Anderson)的意见,可以作为一个不错的总结。张牧师认为圣经里的人观是整合的二元论,「强调在今生身体与灵魂是可识别却不能分开的一个单元(unity),但是人死後灵魂和身体却可以分开而灵魂独立存在(雅二:26),在今生灵魂和身体在功能上是息息相关,不能分开的一个整体。」(参张慕皑〈人性「一元」、「二元」、「三元」的探讨〉,载於万尔斯着,许志超、陈秉华译:《人性的探索──基督教信仰与心理学研究》,香港:宣道出版社,一九九二年,页二百七十六)李牧师指出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四十四以下,保罗是强调人复活以後,人是完全失去他属魂(血气)的身体,只有属灵的身体。库尔曼强调,圣经从来没有提及灵魂不死的观念,圣经的重点是强调身体的复活。(参李耀全:《心灵辅导──心理辅导与属灵导引的整合》,香港:建道神学院,二○○二年,页二十五至二十六)安德森对灵、魂、体有如下的分析:「灵、魂、体是人自我生命(the life of the self)的三个範围。但每一个範围都是这单一自我生命的表彰。由此我们开始了解人自我的心理与灵理範围在功能上的整合,与其朝向人外在的生命(包括神的灵)及自我生命的倾向」(参李耀全:《心灵辅导──心理辅导与属灵导引的整合》,香港:建道神学院,二○○二年,页二十六)灵、魂和体合成整合的一个单元,各自有不同的範围和功能;功能上有整合的表现。人死後属魂(血气)的身体完全失去,只有属灵的身体,这个身体在复活後出现。这个合一的单元并且有朝向人外在和自我生命的倾向。外在生命包括「神的灵」可视为一个重点来看待。
综合而言,灵、魂、体三方面,身体与灵魂是可识别却不能分开的一个单元,而灵与魂是人生命的不同表现,各有不同的层面和特点。人性偏向善或偏向恶,关键在於与神的关系,是否不断紧密。整合起来有朝向外在的生命(包括他人,而神的灵这方面是一个重点)和自我生命的倾向。复活後的属灵身体,更是特别,因为没有属魂(血气)的败坏,生命就更美好和完全。这样复杂的关系,一定需要一份耐心的区分和整合,才可汲收和融汇。如果联上基督徒小说家对明白人性和深思人生这两个重要的主题,又可引出值得注意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如果一位基督徒小说家,对人性和人生有深度的领悟,又有能力表之於小说,最关键的地方,就是他的方向是否对得准确。最简单的说法就是将灵、魂、体三方面加以辨析和呈现,使人对生命产生深刻的领悟。把三者放在一起而论,在体来说,华人教会的传统倾向负面,只重视灵,而魂多数被了解为个人的心思所在,视为属血气和不属灵的地方;这样,魂不期然受到贬抑,注意极少又不够了解。小说的内心描写方面,不能违言,在魂的层面,数十年来可以说有不少基督教小说触及,所呈现出来的情况也不是单一的,然而深入魂的内层的作品,应该屈指可数,更不需要说到多层次的呈现。如果这方向真的要对得准确,最基本是从灵、魂、体三方面着手,尝试以不同叙述观点和内含人性矛盾的生命,结合对灵、魂、体三方面的辨析,是否开出一个深具意蕴的方向。
第二个问题:如何写出伟大的基督教文学作品。当然,以上的方向对准了,才可迈向伟大的基督教文学作品,因为明白人性和深思人生才可由此透显出来。据笔者所知,没有一本称得上伟大的小说,不是个人主观和客观的融合。主观方面,当然包括内在生命的贯注、对人生的反省和了解以及对他人一份微妙的启发。客观方面,固然是指这个现实的世界,同时也可指向一个眼睛似乎不能看见,但又可感触的心灵世界。此外,尤其是作家所处的时代,範围纵然局限於作家日常生活的小镇,又大至完全离开地球,远至无穷的宇宙。再深入阐释,还有不少层次可言,但总归主观和客观的融合而不可分,最终达企灵视境界。
总括而言,在生命之内的「感到」和「东西」,实在奇妙,在小说里刻画出来,绝对具有挑战性。过去对灵、魂、体,基督徒小说家一是既不注意,只停留表面的描写,进不到更深的层次;相反,是注意了,却没有足够的能力,抓着重点,作多层次又多方向的探讨。惟有偏向某一方面,不能通观全貌,玲珑剔透地呈现出来,展现出一个广阔的灵视境界。固然,这个灵视境界,寻根究底,是真理的圣灵在人生命中的启迪,人才能在某一刻豁然开朗,深切地领悟到人如何龌龊和卑微却可以活得尊贵,而且纵然满有苦难和被人侮辱,还能微笑地面对。这最终只能说,是神在人生命之内的彰显,奇妙到一个程度,几乎不能言诠!可以说,若能在小说中具体地刻画出来,对那位作家而言,是写作上的恩典!可是,在小说家本身来说,无疑含有独特的挑战。他只能全力以赴,又不断仰望神的恩典,务求克服这个绝大的挑战!
(笔者按:此文写於二○○三年九月一日,在十一月初阅读梁家麟的《信订一生》一书,偶然发现他另有一篇论文〈《属灵人》与倪柝声的三元人论──兼论宾路易师母对他的影响〉,及後看了这篇论文一遍。最後发现先前引用宾路易师母的《魂与灵──圣经心理学浅释》的观点,原来倾向了三元论。其後修正,完全用上张牧师和李牧师等学者的观点,再加以融合。经多次修改,十二月十三日完成修订)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时代讲场,二○○四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