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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讲场文章(至2017年2月14日)

在生命之内

电邮:yungling@netvigator.com

时候,当你能够「感到」生命之内,有某种「东西」,这个「感到」和「东西」是相当特别的。你观看我,我观看你,首先一定从外表开始。彼此相识愈久,了解就愈深,然而只要你放眼四周,渐渐懂得人情世事,你自然知道各人对自己和他人的了解,深浅不同;各人的感情能维系多久,也各人不同。其中那份相知相感,说起来,更奇妙。也许你听人说过,有人一望朋友,已全知道他想甚麽。论到夫妻,一动声气,作丈夫或是妻子的,不须看眉头眼额,已明了对方有甚麽行动,下一句话会怎样说。这个时候,只需要说一句简单的话:「不用说,我知道了!」紧握对方的肩膀或双手,才是继续沟通的途径。到了这里,你在生命之内「感到」甚麽?有某种「东西」?我相信你会认同我的话:这个「感到」和「东西」是相当特别的。

  再说下去,还有其他特别的地方。每个人都知道,这个血肉之躯,可以知寒暖,会发病,会衰老,是不能永远存在。上面所言,你叫情意也好,叫感情也好,或叫心有灵犀,甚至你认为在身体内一种不能完全名状,却内在於人体里面,不会随身体过去而不存在的东西。或如中国文化所言,仁、性、命、理、气、良知、良能,又或是近代人常常会说的,「精神生命」、「精神长存」、「心灵」和「灵魂」。大致说来,就是基督徒常常会提到的灵、魂、体。事实上,这些观念,从来不易说清,千百年来也有人一直孜孜追寻,欲明白箇中真谛而不得。只有少数可谓得天独厚的哲人或异士,能把体验出来的重点,较清楚的阐述出来。作为基督徒,当然一定要从神的启示来了解。然而把握圣经的观点,又在切身的体验中加以印证,作出更深一层的表达,就更不容易。在文学上可以较为具体的呈现出来,但是马礼信来华将近二百年,似乎还没有一本公认的伟大基督教文学作品,可以把上面所言,那些在生命之内的「感到」和「东西」,既深入又明确地表达出来,且呈现完备和丰富的面貌。笔者作为一位基督徒小说家,更有一番领悟。

  首先,灵、魂、体三者彼此的关系是怎麽样?在学术上而言,一般称为「一元」、「二元」和「三元」的争论。不同时代的人,有不同的主张,可是单从人生种种的经验,也大致可辨。若是人单单只有一种本质的东西,灵、魂、体完全归一,这明显有违对身体较深的领悟。人是「二元」的话,人只有物质和非物质。身体当然是物质,而灵和魂则是非物质;这种非物质,如果有时候称为灵,又有时候称为魂,这样的内在生命,多少有点混淆不清。如此,人对生命的了解,也会混乱起来。不单在观念上对本质理解的混乱,而且人更混乱了本身可感到却没有好好釐清的体悟。至於「三元」的说法,更将人的整个生命分为三种不同本质的东西,甚至将灵和魂两者彻底对立,藉此也将神和人彻底对立。这样,人就更混乱,更不明所以。因此,有人称三元论者是更激烈的二元主义者,的确有其道理。(参梁家麟:《信订一生》,香港:学生福音团契出版社,二○○三年,页五十六,注释八)故此,灵与魂有一些特殊的相依关系,而她们又同时存在於身体之内。

  人的灵是神与人的接触点,是人最敏感、最能坦率回应神的层面。灵是整全的人最高的层次,其次是魂,最後是体,但却不能把三者分割。灵与魂的分别在於,灵是人理性与永恒生命的原动力,神赐自己的形象给人,使人的魂充满活力。人的个别性格属於魂的特性,此外包括一切的感情与意欲,例如对义对罪的良知、人脆弱的思想与意志,同时也包括人一切内心的动力。灵本身有自己的生命力,而魂则较受个人限制。我们可以说灵是人生命的原动力,而魂是人生命的流露。生命愈属灵,属魂的表现应该愈好,因为这是神的形象,是神的「气」所产生的生命,有神的印记盖章(创二:7)。(参李耀全:《心灵辅导──心理辅导与属灵导引的整合》,香港:建道神学院,二○○二年,页二十五、二十四、二十二、二十七、十六及十七)

  李耀全牧师对新约圣经的分析以及用比喻解释灵与魂的关系,也值得参考。他指出新约圣经中的灵较清楚指人属灵的倾向和本性,而魂则多指属血气的倾向与本性。简单地说,这是指人同时具有性善与性恶两个极端。此外,李牧师更指出灵与魂两字有共同之处,但灵不可以代替魂。他用了一个比喻来解释:「身体好像一个热水瓶,装在里面的水可以是热的或是冷的;水就是我们的生命,可以有不同的温度(表现),但性质总是一样的。灵与魂是人生命的不同表现,这表现受神的灵影响。生命的表现是属灵或是属魂,在於人与神的关系是否紧密。一个属灵人是一个更像人的人,因为他的人性(魂的生命)原本就是神的形象。」(同上二,页二十六及二十七)这个可识别却不能分开的一个单元,至少在此生中是不能完全截然画分,而人性偏向善或偏向恶,关键在於与神的关系,是否不断紧密。

  在学术上的分析,张慕皑牧师、李耀全牧师、库尔曼(Cullmann)和安德森(Ray S. Anderson)的意见,可以作为一个不错的总结。张牧师认为圣经里的人观是整合的二元论,「强调在今生身体与灵魂是可识别却不能分开的一个单元(unity),但是人死後灵魂和身体却可以分开而灵魂独立存在(雅二:26),在今生灵魂和身体在功能上是息息相关,不能分开的一个整体。」(参张慕皑〈人性「一元」、「二元」、「三元」的探讨〉,载於万尔斯着,许志超、陈秉华译:《人性的探索──基督教信仰与心理学研究》,香港:宣道出版社,一九九二年,页二百七十六)李牧师指出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四十四以下,保罗是强调人复活以後,人是完全失去他属魂(血气)的身体,只有属灵的身体。库尔曼强调,圣经从来没有提及灵魂不死的观念,圣经的重点是强调身体的复活。(参李耀全:《心灵辅导──心理辅导与属灵导引的整合》,香港:建道神学院,二○○二年,页二十五至二十六)安德森对灵、魂、体有如下的分析:「灵、魂、体是人自我生命(the life of the self)的三个範围。但每一个範围都是这单一自我生命的表彰。由此我们开始了解人自我的心理与灵理範围在功能上的整合,与其朝向人外在的生命(包括神的灵)及自我生命的倾向」(参李耀全:《心灵辅导──心理辅导与属灵导引的整合》,香港:建道神学院,二○○二年,页二十六)灵、魂和体合成整合的一个单元,各自有不同的範围和功能;功能上有整合的表现。人死後属魂(血气)的身体完全失去,只有属灵的身体,这个身体在复活後出现。这个合一的单元并且有朝向人外在和自我生命的倾向。外在生命包括「神的灵」可视为一个重点来看待。

  综合而言,灵、魂、体三方面,身体与灵魂是可识别却不能分开的一个单元,而灵与魂是人生命的不同表现,各有不同的层面和特点。人性偏向善或偏向恶,关键在於与神的关系,是否不断紧密。整合起来有朝向外在的生命(包括他人,而神的灵这方面是一个重点)和自我生命的倾向。复活後的属灵身体,更是特别,因为没有属魂(血气)的败坏,生命就更美好和完全。这样复杂的关系,一定需要一份耐心的区分和整合,才可汲收和融汇。如果联上基督徒小说家对明白人性和深思人生这两个重要的主题,又可引出值得注意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如果一位基督徒小说家,对人性和人生有深度的领悟,又有能力表之於小说,最关键的地方,就是他的方向是否对得准确。最简单的说法就是将灵、魂、体三方面加以辨析和呈现,使人对生命产生深刻的领悟。把三者放在一起而论,在体来说,华人教会的传统倾向负面,只重视灵,而魂多数被了解为个人的心思所在,视为属血气和不属灵的地方;这样,魂不期然受到贬抑,注意极少又不够了解。小说的内心描写方面,不能违言,在魂的层面,数十年来可以说有不少基督教小说触及,所呈现出来的情况也不是单一的,然而深入魂的内层的作品,应该屈指可数,更不需要说到多层次的呈现。如果这方向真的要对得准确,最基本是从灵、魂、体三方面着手,尝试以不同叙述观点和内含人性矛盾的生命,结合对灵、魂、体三方面的辨析,是否开出一个深具意蕴的方向。

  第二个问题:如何写出伟大的基督教文学作品。当然,以上的方向对准了,才可迈向伟大的基督教文学作品,因为明白人性和深思人生才可由此透显出来。据笔者所知,没有一本称得上伟大的小说,不是个人主观和客观的融合。主观方面,当然包括内在生命的贯注、对人生的反省和了解以及对他人一份微妙的启发。客观方面,固然是指这个现实的世界,同时也可指向一个眼睛似乎不能看见,但又可感触的心灵世界。此外,尤其是作家所处的时代,範围纵然局限於作家日常生活的小镇,又大至完全离开地球,远至无穷的宇宙。再深入阐释,还有不少层次可言,但总归主观和客观的融合而不可分,最终达企灵视境界。

  总括而言,在生命之内的「感到」和「东西」,实在奇妙,在小说里刻画出来,绝对具有挑战性。过去对灵、魂、体,基督徒小说家一是既不注意,只停留表面的描写,进不到更深的层次;相反,是注意了,却没有足够的能力,抓着重点,作多层次又多方向的探讨。惟有偏向某一方面,不能通观全貌,玲珑剔透地呈现出来,展现出一个广阔的灵视境界。固然,这个灵视境界,寻根究底,是真理的圣灵在人生命中的启迪,人才能在某一刻豁然开朗,深切地领悟到人如何龌龊和卑微却可以活得尊贵,而且纵然满有苦难和被人侮辱,还能微笑地面对。这最终只能说,是神在人生命之内的彰显,奇妙到一个程度,几乎不能言诠!可以说,若能在小说中具体地刻画出来,对那位作家而言,是写作上的恩典!可是,在小说家本身来说,无疑含有独特的挑战。他只能全力以赴,又不断仰望神的恩典,务求克服这个绝大的挑战!

  (笔者按:此文写於二○○三年九月一日,在十一月初阅读梁家麟的《信订一生》一书,偶然发现他另有一篇论文〈《属灵人》与倪柝声的三元人论──兼论宾路易师母对他的影响〉,及後看了这篇论文一遍。最後发现先前引用宾路易师母的《魂与灵──圣经心理学浅释》的观点,原来倾向了三元论。其後修正,完全用上张牧师和李牧师等学者的观点,再加以融合。经多次修改,十二月十三日完成修订)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时代讲场,二○○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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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回應2則


容靈 / 2005-02-08 23:05:09.0

略略回應古斌的〈觸感‧在體‧感觸〉以及〈被遺忘的肉身:重尋身體的屬靈位置〉

我作為〈在生命之內〉的作者,在網頁上看到有心人回應自己的文章,應當立時回應。不過,要回應也應該仔細思考,明白對方的立場和觀點,甚至這些立場和觀點的背後,有甚麼思想背景;這些都是從文本所呈現的意念,根據個人的識見,一一推測和歸納出來;當然,這些推測和歸納也可能錯誤。可是,我個人的識見有限,再加上為了趕寫不少文章,久久未能回應,心中愈來愈不安,趁這幾天可以抽一些時間,怎樣也要回應一下。請古斌及各位讀者原諒!

在這裏只能選擇我認為最重要的數點,略略向古斌和各位讀者分享一些看法。無論如何,還是先向古斌說聲謝謝!不是每個人都願意,看了別人的文章後作出回應;無論他的回應是否擊中要害,或是完全誤解對方的觀點。希望古斌在基督教文字事工上繼續努力,更重要的是從神裏面支取智慧和能力,使這方面的事奉層樓更上,榮神益人!雖然小弟的心志只在於小說的創作(寫文論和書評等等只是我寫作上的「副產品」而已,不希望有人誤會,我的主要「產品」是文論和書評),與古斌所關注的多元方向並不相同(讀者看過古斌的網站便會明白)。

一、綜觀古斌這篇回應,是看了小弟那篇文章所產生的一些感想。細讀起來,無論那較長的四個要點和其後的三個較短的段落,都寫得比較片段化,沒有堅實的論證,尤其是從《聖經》而來的論證。我閱讀這些文字,不止一次,總感到某些論點瞬眼看來,頗為有理;但是感想還是感想,未必經得起嚴格的《聖經》論證。希望古斌切實地作一些研究,提出由《聖經》而來的論證,使這些觀點能夠落實於個人的生命中。我想,首先由提出這些觀點的人開始,其生命得到改變,才可影響他人!文字只是其中一種表現方式;最主要還是個人生命的豐富!

二、對於「靈魂體的討論往往流於很糸統,也是很靜態,講求秩序,講求區別」這一點,有必要在此澄清一下。我認為是否靜態,或是能夠予以秩序,端看研究者的能力,以及所用的理論或分析方法,是否完全適用。至於區別,實在無可厚非;若沒有區別,一切便顯得混沌,無可辨識。是否「產生輕重較量,容易忽略分類之間的連續性,也忽略不同類別之間的交換、轉化和中斷的可能」,也是端看研究者的能力,以及所用的理論或分析方法,是否完全適用。不過,最重要的還是研究甚麼。因此,只就我所了解,靈、魂和體,正是有可能「產生輕重較量,容易忽略分類之間的連續性,也忽略不同類別之間的交換、轉化和中斷的可能」。但是,究竟靈、魂和體合起來處理,可否用一元論,二元論,還是三元論來概括;小弟那篇文章正是針對以上的情況,雖然我沒有採用以上的看法來討論這個問題。我的基本觀點是同意那個整合的一元論;單方面用一元論、二元論或三元論,並不能正確地解決這個重要的課題。在我而言,最重要是如何轉化在小說創作中,具體而微的表現靈、魂和體三者的微妙關係!

三、對於「越在體,越深入」這一個看法,小弟作為一位小說家,不能不回應一下,避免讀者在這方面有一些誤會。我承認身體的感覺描寫,是很重要的,但是只向這方面發展,並不完全對應整體的生命特質。從十九世紀初至二十世紀末,近二百年世界的小說發展,約略分為三段路程。這裏,我只想指出「路程一」:「從外在到內在」,由經營外在情節轉為進入人物的內心活動,這是二十世紀小說敘述最具典範性的變遷(詳參鄭樹森:《小說地圖》,台灣:一方出版有限公司,二零零三年)。描寫身體和身體的感覺,是不能缺少的,然而以深度和廣度來說,心理描寫,意識流甚至人內心深處的潛意識或無意識,這些更能揭示內心的世界以及整體的生命特質。我要強調,我沒有忽略身體對於以上的內在世界種種特別之處,有其獨特的反映和關係,可是身體並不代表一切。因此,「越在體,越深入」在小說創作而言,並不完全對應整體的生命特質。

四、小弟也略略分享對〈被遺忘的肉身:重尋身體的屬靈位置〉。簡略分為整體和文字兩方面。在整體上,一方面如同第一點所言;這裏不再重覆論述,雖然這篇文章引用不少經文,並且闡釋不少瞬眼看來都頗有意思的論點。另一方面,我也得承認華人教會過去實在較為忽略身體在屬靈生命上的位置,但是,對問題的認識,我們容易矯枉過正,作了過分的強調,因而失卻整體論點的平衡和周全。以我的理解,這篇文章沒有作出過分的強調;然而,如果對這個問題作嚴肅的討論,請古斌慎重處理,以免犯上矯枉過正,作出過分的強調,因而失卻整體論點的平衡和周全。至於文字方面,對於自詡為中國基督徒作家之一,我從來都是最著重,而且在自己來說最不能原諒。因此,他人的文字有了錯誤,甚至文句有不通順,我手中的鉛筆便不禁揮動起來,修改一下。這篇文章有些地方,我認為需要修改一下。「01:我不是靈魂」第二段近末「(女性尤體會)」,這樣的表達並不常用,我認為最好是改成這樣:「(女性最能體會)」;改成「(女性尤能體會)」,我認為不是最好的表達方式。事實上,過於急忙,不能仔細重閱所寫的文章,往往漏了一些字(我常常犯的);在「02:我信身體復活」第三段,有這樣的句子:「要與眾聖在……」。起初以為其中漏了「徒」這個字,及後再細讀一下,原來「眾聖」與「先聖」或「先賢」在古斌的用法上,是等同的。不知道其他讀者是否習慣,不過在我的角度來看,用「眾聖徒」會較好。跟著另一個的地方,不但漏了一個字,同時整體的意思不大明確。在「03:這是我的身體」的第三段,有這樣的文字:「宣告了上帝國的權能啟創」。在「權能」和「啟創」之間可能少了「與」,另一方面「啟創」這兩個字,意思並不明確。是「啟示與創造」?還是「開啟新的創造」?還是有其他特別的意思?相信這兩個字,是古斌一種特別的表達(請各位讀者參閱這些文字的前後部分),然而,這種表達對一般讀者相信相當陌生,因而整體的意思也不大明確。對於這篇文章,我說得最少,不過以上所言是不能輕看的:沒有整體的關注,就沒有讀者心悅誠服的認同;沒有通順和明確的文字,就沒有讀者願意閱讀!

古斌 / 2004-11-19 08:54:29.0

觸感.在體.感觸

就容靈的文章,筆者有一些感想。

一、其實華人教會所講的靈,在抽空了魂和體之後,筆者懷疑呈現的是靈的甚麼。對信徒或人類經驗的文學敘事,反映了一個人對信仰的理解。傳統教會靈修講求內在經驗,因此所鼓勵的自我敘事,或對人事物的觀察,也是集中在自我心靈潛修,例如看見一宗車禍,作為信徒,他可以的反省是甚麼?有的會感謝神,因為被撞的不是他;有的會思索人生無常,故要加緊傳福音;有的就想,既然被撞的不是他,神存留他生命有甚麼作用,從而提升到呼召追尋的生命默觀;有一些較強調祈禱事工的,便來為車禍傷者禱告,求神叫他們存留生命好得聞上主。我們會發覺,在這類觀察模式中,主體(自己)是很重要的,別人只是被抽取修為靈感的物料,他╱她的血肉和呼吸我們都聽不到,只留下一個類型化的抽象符號。不談身體,連靈魂都消失。

二、傳統對信仰的敘事,除了那個主體很大(第一是神,第二是自己),那個主體也是被片段化的,只抽取神聖時刻來講,若有提到深淵,原來也是用來烘托出最終的得勝(這種得勝的標準卻世俗得很)。筆者想,聖經文本應該提供了很重要的敘事模範,讓我們學習聖經對人性幽暗和暴力的赤裸呈現,也讓我們思考恩典的文本,為何出現這麼多暴力?有人說這是因為聖經誠實,我想這是不夠的,這種思考應提升到神學層次,例如,筆者會相信,恩典的談論,根本不能離開身體,不能離開現實的經驗。把個人經驗淨化,恩典的意義將會消失,留下還被誤認做恩典的東西,不再是上帝作為人類拯救的福音。

三、筆者覺得,靈魂體的討論往往流於很系統性,也很靜態,講求秩序,講求區別。正如有學者說,區別是一切學問的起點,沒有區別不能談論事情,但這種區別卻產生輕重較量,容易忽略分類之間的連續性,也忽略不同類別之間的交換、轉化和中斷的可能。例如文中提到,「靈是整全的人最高的層次,其次是魂,最後是體,但卻不能把三者分割」,可是,這種說法中「層次」又是甚麼意思?那種價值判斷有甚麼含意?在甚麼時候有用?雖說不可分割,這種論述正正在把本來具有連續性的呈現分割,還貼上高低價值。忘了誰說的,小說家的厲害之處是,他對身體呈現人性的敏感是很高的,例如,小說家說:他記得她衣服的氣味,想念她衣領上的兩顆毛毛球,那種對物質的描寫,才是更深的心理描寫:越在體,越深入。

四、作者提到,「人死後屬魂(血氣)的身體完全失去,只有屬靈的身體,這個身體在復活後出現。」這一點筆者很有保留,運用保羅的比喻,現在的身體和屬靈身體,是用一個隱喻來說明的:所種的和所收的。有神學家指,這一點同時指出兩個身體的變與同,一粒種子和一棵樹在結構上是不同的,但這棵樹卻是由種子而來的,這種連續性很重要。筆者亦有撰文,談到身體的重要性(《被遺忘的肉身:重尋身體的屬靈位置》,未發表,http://home.netvigator.com/~kudaniel/spirituality/s030331.htm)。

讀到作者提及的生命之內的「感到」,筆者想到文化研究的祖師本雅明提到一種愛,乃是相對於「第一眼的愛」(love of first sight)的「最後一眼的愛」(love of last sight),這最後一眼的愛,不是純感官的愛,而是一見難忘的,揮之不去的,沉澱之後剩下的觸感,是對一個具體的人的捕捉,這個捕捉,所捕捉的不只是這個人,而是某種更深層、更廣濶世界的觸感。

或者提一個熟悉的例子,早陣子的《天作之盒》,筆者發現有許多文章對之狠批,焦點多集中在把它與批評者心目中可稱作「福音電影」的文本的距離,可是,我們較少人注意到,是這個文本如何與觀眾互動,這種互動如何在公共空間打開信仰的論述。本雅明對商品化的消費社會是有批判的,但他相信,這個不濟的空間,正正是革命的立足點,我們不是要另起爐灶,而是留在裡面,觸發令人有觸動的轉化契機。以這電影為例,不少外間的評論是很正面的,有人甚麼認為這電影不是談論信仰而是講人性,這一點正反映教會給人的感覺信仰是何等無人性!

也許,有關生命體的觸感,除了被窄化為一種心理論述(個體的、自省的、問題化的、定型的),要談論生命體中靈肉的交流,這任務得交給寫文學的兄弟姊妹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