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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新聞

明光社回應啟同服務社批評
(1月5日消息)

早前啟同服務社透過傳媒批評明光社主辦的「重建整全心性輔導訓練工作坊」醜化同性戀者,明光社今日(一月五日)發表聲明作正式回應,指該團體斷章取義。聲明全文如下:

對於啟同服務社日前向傳媒及各關注團體發出斷章取義,容易令人誤會的聲明,本社深表遺憾!

首先,重建整全心性輔導訓練工作坊並非單由明光社舉辦,還包括香港性文化學會、香港教會更新運動、中華基督教青年會、浸會愛群社會服務處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及青少年愛滋教育中心等多個團體,各講員均有豐富的輔導及臨床經驗,會上亦播出多位同性戀過來人的訪問,希望公眾人士能聽到部分較少公開發言的同性戀者的心聲。

其次,我們明白同性戀是極具爭議性的課題,但一直持開放的態度,亦歡迎持不同意見的團體報名參加,交流意見。令人遺憾的是啟同服務社的代表出席工作坊之後,只斷章取義,罔顧上文下理,於一整天的工作坊中只抽取講者部份言論,扭曲原意作出批評,容易令外界產生誤會,並以本社為攻擊對象,本社有需要作出澄清,不希望日後再有人胡亂引用有關聲明,以訛傳訛。

1 同性戀傾向是可以改變的

明光社從沒有主張每一位同性戀者都必須透過輔導改變其性傾向,亦不主張勉強同性戀者改變性傾向,基本上,一個人有自由去選擇是否要改變。是次工作坊主要希望透過輔導訓練,使那些對自身性傾向感到困惑的人,可以得到適當的關懷、輔導,甚至幫助他們改變性傾向;完全是出於受輔者的自願,沒有絲毫勉強。但令人不安的是,一些活躍的同性戀團體,卻千方百計阻止其他受困擾的同性戀者尋求改變,反對任何團體及專業人士對同性戀者提供輔導,對那些不喜歡以激烈及出位手段爭取本身權益,卻感到困擾的同性戀者並不公平。

而有關性傾向的改變方面,於美國、加拿大、甚至新加波及台灣已有一些團體(例如:Exodus、NARTH、台灣走出埃及協會等等)進行有關的輔導事工,以北美的Exodus為例,於過去卅多年來已有不少人成功透過他們的服事,改變了同性戀傾向,甚至他們的員工當中不少都是同性戀過來人。

2 性侵犯、性屬身份混淆與同性戀的關係

聲明指:「其他的講者包括社工、輔導員及愛滋病教育工作者,一同把同性戀跟「性沉溺」、「性冷漠及情感依賴」、「性屬身分混亂」以及「兒童性侵犯」畫上等號。」

是次大會亦從沒有主張每一位同性戀者都必定受過性侵犯或有性屬身份的混淆(Gender Identity Disorder),只是於黃偉康博士及康貴華醫生過去數十年的臨床經驗中,發覺不少求助的有同性戀傾向人士都有性屬身份混淆的問題,甚至曾受性侵犯,但並沒有指兩者有必然關係。而是次大會主要是分享如何去輔導那些曾受性侵犯或有性屬身份混淆問題的同性戀者。

另一方面,黃博士當日已多次指出,根據美國心理疾病診斷統計手冊(DSM-IV)第536頁所寫,若兒童時期出現「性屬身份混淆」而又未能正視及處理,長大了又沒有作任何治療,有75%將會發展出同性戀或雙性戀傾向。另外約5-12%會有變性的要求,約1-5%雖是異性戀卻有易服癖,也就是愛穿異性的服裝,所以不能說同性戀傾向與性屬身份混淆絕對無關。在未能提供充分科學理據反證下,強說同性戀傾向與性屬身份混淆無關才是不負責任、不專業的言論。

聲明亦指:「這位心理醫生所鼓吹女同性戀者應穿裙、化粧去「治療」自己的觀念」。當日講員並沒有說到女同性戀者應穿裙、化粧去「治療」自己的性傾向,只是說曾有性屬身份混淆的女同性戀者,於接受輔導的後期,發覺穿裙或化粧有助她們建立自我的女性身份及形象,投入正常的同性、異性社交關係,強說「穿裙、化粧」是治療女同性戀者的「藥方」實是捉錯用神,嚴重歪曲講者原意。

3 邪靈附體與宗教信仰

至於聲明批評會上提及「邪靈附體」的問題,當然,於一般的輔導當中並不會提及有關靈界問題,但當時康醫生的工作坊主要對象是教會牧師及傳道人,針對的是如何在教會內協助一些受困擾的同性戀者,他曾接觸一些個案顯示其性傾向的掙扎並非單純心理問題,可能涉及邪靈,康醫生才表示從信仰的角度,他們透過釋放醫治禱告可得著幫助。啟同服務社的批評,無疑將一般的輔導技巧與宗教信仰處理問題的方法劃成等號,混為一談,亦是干涉教會內部的運作及信仰的自由。

其實有關同性戀的問題,本社一直以嚴謹的態度處理,如希望了解本社的一些立場及觀點,本社網頁有大量相關資料,歡迎大家查閱,以免受一些以偏概全,別有用心的言論所誤導,希望謠言能止於智者。

明光社網頁:www.truth-light.org.hk

 

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每日快拍,20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