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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講場文章(至2017年2月14日)

散論聖經與小說創作(一)
如何運用聖經?

電郵:yungling@netvigator.com

在文學創作上運用聖經,事實上並不新鮮。這是指西方文學而言,在中國文學上運用聖經,大概只有一個世紀;對於十九世紀或更早的情況,據筆者看到的資料及近代聖經翻譯的歷史,的確有些人在文學上曾經運用過,但整體來說應該並不普遍。相反,西方的文學發展,歷時千多年,基督信仰影響西方文學一定很深,在某方面形成獨特的影響,是自然的事。我們當然可以在這些文學作品中,汲取營養。可是,在中國基督教文學創作中,畢竟需要許多人前赴後繼,努力把聖經融會於創作中,才可盼望對中國文學同樣有某方面的影響。筆者相信在文學創作上,現在應該有新的發展!

本文以小說創作為範圍,簡略探討如何運用聖經。筆者從事小說創作已有數年,然而在小說中運用聖經不能算多。有幾篇小說在不同層面或技巧上也曾運用聖經的經文和文學技巧。近年較專注研究過去一些與基督教相關的小說(不論是否由基督徒寫的),發覺有兩大類型,再細分起來,每一類型有其獨特的情況,延伸開去更牽涉不少問題。如下只能以提綱的方式,對這些類型及相關的情況,作出扼要的分析。

第一類型,是直接引用。嚴格來說,直接運用原文才是直接運用聖經,但是文學創作不同於譯經文章或神學論文,這樣運用是毫無益處。所以,用常識而言,基本上是指運用現在已出版的聖經中文譯本,個人翻譯的聖經並不包括在內。大致來說,這種類型不外乎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將經文放在文本之前;第二種情況,將經文放在文本之中;第三種情況,將經文放在文本之後。在文本上只出現上述某一種情況,或是兩種情況,甚至三種情況,也無不可。進一步分析,要看出現的形式。無論在敘述或人物的對話上,這種情況可分為直接引用和隱藏引用。直接引用經文,如同一般基督教出版的書籍,用引號引住經文(省略一部分也是常見的情況),在引用之前以完整標示的方式表明經文出處,或引用後以簡寫方式表明經文出處。倘若仍然是直接引用經文,不過不加引號又不用明顯方式表明經文的出處,這種形式可稱為隱藏引用。

以上的類型算是運用聖經最簡單的方式。然而運用起來,還有許多方法。例如不加引號的直接引用經文,可以按不同經文的語意或意思,直接地羅列起來,使許多經文有意義地呈現出單獨運所不能表達的效果。另一個例子是結合意識流一起運用。從「人物的意識」來說,「不是對外界的刺激作被動的反應,而是包含著對於客觀對象的辨認、篩選、整合等主觀能動過程。所謂『意識流』,就是感受、認識、理解客觀世界的一連串心理活動,它包含著一種結構形成的過程。」(瞿世鏡:《意識流小說家伍爾夫》,上海文藝出版社,一九八九年,四十六頁)如果可以把多處經文組合起來,又符合以上的意思,直接引用經文也可與別不同。上述的運用只是稍稍舉例,只要引用的經文屬於已經出版的中文譯本,在實際運用上還有許多變化,端看運用者如何別出心裁,使直接引用經文也富於變化,同時又能顯出深度。這是直接引用聖經最值得留意的地方。

第二種類型,是「間接」引用。筆者用引號引住間接二字,是表示它與一般的運用有別,因為運用聖經實在微妙而廣闊。它涵蓋的範圍很大,按不同的說法,有不同的歸納和分類。筆者認為以最基本來說,不違反聖經的原意而發生「間接」運用的作用,無論是歸納、闡釋、應用,甚或科際融合後產生新的洞見等等,都可歸入這個類別。由以上的看法來思考,約略分為如下六種情況:

一、如果所引用的經文,不但不加引號及標示出處,而且把經文以任何形式簡化、遺漏或加長的話,這些情況只能歸入「間接」引用這個類別。

二、與聖經密切相關的神學。既然神學是研究神的本質、性情、啟示等的學科。神學可以分為自然神學和啟示神學。而基督教的神學大致上屬於啟示神學,在範圍上是以聖經中神的自我啟示為研究對象(參《基督教聖經與神學詞典》,漢語聖經協會,二零零三年,五百一十一頁),對於聖經的運用,某程度上一定不少。不過,運用神學的研究成果,只能算是「間接」而已。

三、擴大而言,吸收聖經注釋、靈修神學和各方面的研究成果,加以轉化地運用。

四、吸收聖經文學的技巧轉化地運用出來;以上的運用以手法和鋪排為主,某方面的獨特情況也可注意。

五、按釋經書的解釋,配合近代心理學、行為學、語言學或其他有用的學科,在互相融合之下運用出來。

六、從聖經演化出來的精神、思想、人生觀、價值觀及世界觀等等為引用的方向。

以上的思考和分析,是筆者近年閱讀一些基督教小說和相關的論文所引發的。不可否認,過去有少部分的基督教小說,的確表達出聖經的真理,可惜運用聖經方面,較多用直接方式,而運用出來多數是沒有甚麼變化;在「間接」方式的表現也不夠廣闊,因而說不上深入,在整體上未能深刻表現聖經的真理。此外,相關的論文是〈聖經與 世紀中文小說〉以及〈霸王妖姬:茅盾對參孫和大利拉的演繹〉(這兩篇論文,原是以英文寫的,由蔡錦圖翻譯,載於伊愛蓮等著、蔡錦圖編譯:《聖經與近代中國》,漢語聖經協會,二零零三年)。無論曾受基督教影響的郁達夫、在日本時期歸向基督教的郭沬若或是作為基督徒的許地山,甚至著名作家茅盾,在小說中運用聖經都顯出不少局限和不足。筆者看到這些局限和不足,不期然引發以上的思考和分析。希望這些思考和分析,對於從事基督教小說創作的弟兄姊妹,有一些啟發和參考。

最後,有一個重點不能不提。創作小說在東西方的文學而言,有不同的歷史和看法,而中國文學從二十世紀初以來,除了接受西方文學的影響,其實本身也呈現許多不同流派和創作小說的方法和技巧。最為特別的,是中國大陸的文學發展,經歷大半個世紀的種種變化和傷害,無疑形成了不少有形無形的寫作障礙,對於寫出偉大的作品構成深重的影響和限制。倘若具備以上各方面的認識和修養,在小說創作上運用聖經,才會深刻地顯出獨特的意義和價值。如果有多人綜合以上各種情況和方向,並且在倚靠神的情況下,全力以赴,投入創作,也許對中國小說的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

──零四‧六‧二十七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講場,二○○五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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