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著名小說《尼蒙利斯連環不幸事件》改篇成電影,講述人生不幸的際遇如何鍛鍊小孩子的長大和成熟。二○○五年三月廿四日星期四,是香港教會很不愉快,很悲痛,很哀傷的一日,一位教牧人員被控非禮智障女教友(編按:香港信義會早前澄清,受害人並無正式在該會聚會及領洗。),受傳媒廣泛報道,還羅列歷來數宗神職人員同類犯案事件。這是我們基督徒人生中一件很糟很可悲的事件,但我們的信心會更長大和成熟嗎?
雖然是個別基督教宗派的教牧人員,犯了嚴重敗德的惡行,但我們同屬基督教的大家庭,我們也無法置身事外或無動於衷。因為我們與案中被告都同樣經常受世界各種犯罪的試探和誘惑所包圍,只是他跌倒了,罪行被揭發了。若我們沒有神的恩典與聖靈的保守,我們在試探中並不比案中被告表現更優勝,我們沒有一人能自以為信心穩固。唯有忠心跟隨主基督,人才能救我們得脫離試探,得勝罪惡。因為,「祂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為祂自已也是被軟弱所困。」(來五:2)「祂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二:18)「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來四:15)
主耶穌曾在客西馬尼園責備門徒,提醒我們要格外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可十四:38)。世界充斥試探,若不儆醒,下場也會一樣。因為,我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可十四:38),需要時刻儆醒不倦,對罪惡引誘加倍防範和敏感。
今次件事亦是教會對愛心接納悔改罪人的最大考驗,耶穌曾為正行淫時被拿的婦人辯護,雖然摩西在律法上吩咐要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但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反問當時圍觀的眾人:「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約八:4-7)誰人會為一個證據確鑿、罪有應得、死有如辜的罪人挺身而出呢?是主耶穌。害得如此教會蒙羞、主名受辱、痛心疾首、有傷風化、真理被譭謗、辜負社會大眾的高度信任、獸行令人髮指,被喻為「撒但」化身、披著狼皮的「淫魔」等等,誰會肯與他扯上關係,為他辭辯呢?我曾問過教會一些人曾否認識被告(你也可作作試驗),發覺他們的反應都有點神色詫異、緊張,否認強烈,心裡像想向我說:「我怎會認識這種人?」其實充分表現出劃清界線、表明清白及恐受牽連的人性意識。
這風化案令教會受到大眾輿論的攻擊不知會擾攘多久,絆倒人失信心而導致靈魂失喪之損失無法估計,耶穌曾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路十七:1)。但我們要儆醒、團結、禱告,隨時作好準備,用溫柔的心回答眾人。我們各人都需要在神面前持久、不住深切痛悔的認罪。
我們無人自小以來沒犯過錯,但一直亦有人給我們改過的機會,對願意悔改者應予以自身改過的寬恕、憐憫。
然而,此次給我們的提醒、打擊及主的名被羞辱實在很大。事件發生,正直今年受難節前夕,我們為基督身體的一部分,正好讓我們與主再度嘗試身同感受在十架被釘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