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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讲场文章(至2017年2月14日)

对信仰和良心自由的践踏──同性恋团体冲击榆林书店的启示

最近维护家庭联盟印刷了大量单张,记载西方一些立了性倾向歧视法的国家,很多对不认同同性恋人士采取不宽容态度及逆向歧视的真实例子。有教会因不愿租教堂给同性恋者开会而遭罚款,有人因不愿意租房间与同性恋者同居而遭罚款,有人因讲一些反对同性恋的言论而被解雇及取消教师的专业资格,有基督徒印刷商因不愿意为同性恋团体印刷物品遭罚款,甚至有牧师在讲道中批评同性恋行为而被判入狱。不少人看後都大为震惊,亦有人质疑这些只是外国的一些极端例子,在香港性倾向歧视立法後不一定会出现这些情况。但我不禁反问,既然同样都是有关性倾向歧视的法例,为何不会呢?

在香港,四月十日就有一群女同性恋团体,因不满榆林书店拒绝摆放女同性恋者心路历程小册子,一行十多人手持标语及手提摄录机「冲上」书店,并递交请愿信,以示不满书店以宗教理由拒绝「性倾向平等」的资讯。书店负责人表示所有董事都是基督徒,行为不会超越信仰的教导,故不去推广同性恋,并一再表示,书店乃私人地方,多次请她们离去,但部分成员仍然在店内逗留,表示要找其顾客做问卷调查,直至负责人表明要报警,她们才肯离去,她们并促进政府尽快订立性倾向歧视法,她们更发新闻稿,批评榆林书店封杀「性倾向」平等教育资讯,并强烈要求榆林书店开放资讯渠道。

笔者在亚洲电视国际台的新闻看见立法会议员张超雄批评书店负责人是「无知及恐惧」,并认为「这是对同性恋者的歧视态度」,而刘慧卿则表达:「我们的社会是时候立法去保障他们(同性恋者)免受歧视」。这事反映一旦性倾向歧视立法後,不愿鼓吹同性恋的人,也可被人引用歧视条例,指他们不提供服务给同性恋者便是「性倾向歧视」,结果将遭受法律的惩罚。

笔者立时在想香港这麽多书店,榆林书店又不是政府机关,它如何可封杀资讯呢?难道榆林作为一私人小企业,不能按着自己的信仰价值去行事吗?难道在所谓自由社会,市民连不认同、不鼓吹同性恋的自由也没有?立法会议员说要立性倾向歧视法去保障同性恋者免受歧视,其实立法後所谓「保障」,岂不是去惩罚那些所谓「歧视」的人吗?哪试问又有什麽法例去保障市民的良心自由及免受道德歧视呢?试问一些所谓开放民主的议员为何变得如此的极权及霸道呢?张超雄及刘慧卿虽然说尊重宗教的自由,但他们对不赞成同性恋者的严苛批评,根本完全看不见他们对其他人的信仰及道德价值的尊重,榆林书店又不是做了什麽伤天害理的事,竟动员立法会议员公开去批评,这岂不会对该小商铺做成一定的打击吗?可见性倾向歧视法一旦立法,基督徒於公共空间,无论是工作或营商都会面临极大的威胁。

(作者为香港性文化学会副主席、明光社义务同工)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时代论坛时代讲场,14.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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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回應25則


虞瑋倩 / 2005-04-22 18:39:15.0

Ken_S ﹕你如果想好好用時間


接受黃國棟的說話去認真研究教會歷史。你既然師承加爾文主義﹐加爾文本身有權處死人﹐你有如何不會學他﹖


 

Ken S. / 2005-04-22 15:39:21.0

沒興趣跟妳浪費時間

..

虞瑋倩 / 2005-04-21 23:49:38.0

那麼﹐你為何把兩者聯在一起﹖


有權立法處死共床的同性戀者﹐香港老早就成為中國教會向全球宣教的差傳大都會


請問﹕差傳和有權立法處死人﹐有什麼共同點﹖為何你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有需要扯上去“處死人”這種極刑﹖


 

Ken S. / 2005-04-20 23:47:02.0

是妳自己把我的思想無限上崗﹐然後罵我可怕﹗

..

虞瑋倩 / 2005-04-20 23:36:09.0

Ken_S﹐你的思想很可怕


你說﹕若香港基督徒勢力大得有權立法處死共床的同性戀者﹐香港老早就成為中國教會向全球宣教的差傳大都會了﹗


難道你支持用血腥暴力傳教﹖你說要教會不要害怕逼迫﹐原來在你心裡面﹐差傳能力的大小不是神﹐而是有沒有權力立法處死共床的同性戀者 -- 和你認為有權就可以打壓和主流基督教不同的信徒聲音一樣的思想﹐其實你最希望你自己信所謂基督教奪權﹐控制國家世界﹐有權力處死人。。。


 

Ken S. / 2005-04-20 21:46:17.0

will君不要用滑坡理論為難反立法的基督徒﹗


堅信聖經的人反對‘性歧視條例’立法﹐不就代表他們會支持殺同性戀者。你若信聖經﹐你就去反對同性戀運動﹔你若不信﹐就不要用這經文為難基督徒﹗﹗

除了天主教的異端裁判所之外﹐2000年以來神職人員何曾有過權力能“以上帝之名”處死人﹖﹗

若香港基督徒勢力大得有權立法處死共床的同性戀者﹐香港老早就成為中國教會向全球宣教的差傳大都會了﹗

will / 2005-04-20 15:32:50.0

應一律處死


讀經時發現下文:




肋未紀20:13 若男人同男人同寢,如男之於女,做此醜事的兩人,應一律處死,應自負血債。




要是我們堅持相信經文, 是否代表要支持殺死男同性戀???

同志基督徒●以利達 / 2005-04-19 13:57:20.0

虞君:榆林還代訂"同志書"呢...


http://www.voy.com/174951/2891.html


這篇文是 義工與 榆林員工的對話,當中有:(E-榆林員工/W-義工)


E:無既,不過可能門市前線同事有時即係無咁...著意咁樣樣啦,或者有時可能同志書我地都會幫客人訂既,比如《搞定女人》呀,《搞定男人》果d,咁我地都會因著個別既客我地都會幫佢訂,我地就唔會一楝楝咁樣擺羅。因為可能妳見到書店都會一楝楝咁擺,我地就無咁做
W:咁佢係直頭呢排同你地咁講?
E:哦.....唔係既,一路都有咁既guideline既,不過就可能鬆緊問題羅


============================


我私下亦有朋友在榆林訂過"台灣同志教會的書",完全冇問題。


這次榆林的回應,明顯要回應基督教內弟兄姊妹的聲音,如果多一點弟兄姊妹到榆林以實質支持(旺角榆林因租價上升,已主力改賣精品),對榆林來說也是好的。

虞瑋倩 / 2005-04-19 13:54:04.0

果然錢作怪﹐不是為了堅持基督教價值


繼續擺賣同情同志﹑gay friendly 的書本﹐因為已經入了貨﹐扎住現金﹐當然不會做虧本的事情去掉了那些書本啦。


恐怕洪子雲等人是自作多情了。


 

XOX / 2005-04-19 10:09:52.0

丟掉東西 is 同志團體的主要指控


Well, I was at the forum last Sunday.


Actually, they are against the action of their publication being thrown out. They recognized the rights of the bookshop to do what they want, but angry that they pretend to be open-minded (as to get more pink dollars) yet secretly thrown out the publications.


Also, they accused this bookshop being hypocritical, as this bookshop still sell gay books (gay friendly books) but thrown away free publication on the same topic.


Also, the publication they tried to place in the bookshop for free, is sponsored by the Home Affairs Bureau of Hong Kong on educating the public on equal opportunity for sexual minority.


It is wrong for any Christian who said they prefer to use education rather than law to eliminate discrimination, while opposing the distribution of educational materials to serve the same purpose.


This incident has revealed the hypocritical side of some Christians of their hidden 'agenda' for sexual minority. They wanted to discriminated against a group of persons based on prejudice, and don't want any law to limit their bad behavior.

虞瑋倩 / 2005-04-18 13:24:21.0

榆林書店接受基督徒支持是不智舉動


1) 假如他們拒絕賣某些基督教的書﹐表示不認同基督教的立場﹐基督徒今次聲援是否就成為日後干預他們的入口﹖


2) 假如他們售賣一些書本某基督教群體﹑個別人士﹑教會反對﹐那些人有沒有權利去“抗議”﹖


其實﹐榆林書店如果拒絕擺放某些書本小冊子﹐根本不需要交代任何理由。例如如果之前曾經容許女同志團體擺放他們的刊物﹐決定不放﹐只需要退還﹐作一個藉口就算﹐根本不需要說某合伙人是基督徒﹑什麼不符合基督教價值等廢話。


跟住自己惹火燒身﹐基督教插手﹐日後基督教對書店經營指手劃腳﹐你點做生意啊﹖D基督徒走上來傳福音﹑鬧裡面擺D書點唔合乎聖經﹑點唔對﹐你點做生意啊﹖


唉。。。做生意 jer﹐唔好惹上教會或者同志啊。


 


 

LYL / 2005-04-18 09:34:28.0

What happened on 17april05?


Can anyone who went to support the bookshop on 17 April 05 give us a brief report whether anything happened that day?

遊兒 / 2005-04-18 09:26:22.0

丟架


榆林書店拒放同性戀組織小冊子,竟被杯葛,給煽動罷買,生意據聞一落千丈。


書店老闆有權決定擺放什麼在門口,卻被議論為歧視同性戀,根本沒有邏輯。那是上綱上線。


常常覺得,這班人是先自己歧視了自己,所以便覺得別人歧視自己。別人的面色稍為不好,便覺得被冒犯了。


為什麼要迫全世界接受他們的行為?聖經沒有說同性戀傾向是罪,因為每個人都是罪人,一出生便有犯罪的傾向。上帝一視同仁,同性戀傾向、貪心傾向、說謊傾向、妒忌傾向、自我傾向,統統都是因為我們天生的罪性。舊約的律法只說殺人是罪、貪戀別人的財產是罪、婚外性行為是罪、同性戀性行為是罪等。香港彩虹這班人,不相信上帝,不相信原罪的觀念、有罪的事實,本來跟其他拜黃大仙的、人本主義者、不可知論者一樣,是未接受福音的人,但這班人卻要迫基督徒認同他們的無神觀、人觀,這不是霸道是什麼?


有論者謂書店剝奪了這群體發聲的權利,但書店擺放小冊子的架子是屬於書店的,也即是書店的發聲器,難道他們有發聲的權利,書店沒有嗎?你有你發聲,我有我發聲,現在你卻想在我付鋪租的地方發聲,即是我收聲之餘還得替你發聲,你不是在佔我便宜是什麼?我認識的同性戀者很斯文有禮的,這班同性戀者的無賴,直是丟了同性戀者的架。

同志基督徒●以利達 / 2005-04-17 23:57:56.0

回紐約一牧者


是的,正如你所說當日的「榆林事件」究竟是如何的?我們暫時只能以有限的資料去判斷,主要是各報章的、video、參矛者的radio錄音和各界的評論等。


我更歡迎榆林負責人可以在時代論壇回應一下弟兄姊妹,以免給某一方面壟斷陳述事件的機會。


平安


你的弟兄


以利達 上


 


 

Ken S. / 2005-04-16 02:23:41.0

洪弟兄﹐欣賞你的膽色﹗


洪弟兄﹐欣賞你的膽色﹗

我懷疑自己以前小看你們了。繼續努力﹗

You're not alone!

我們會一齊走到最最最最後﹗

Ken S. / 2005-04-16 02:20:53.0

題外話﹕ 這有女同志衝擊榆林的video﹐大部份是年青人----有感


這有女同志衝擊榆林的video﹐http://voy.com/174951/2863.html (值得牧者留意)

他們大部份是年青人﹐大專年齡。他們使我產生很多聯想﹐問了自己很多次“為什麼這些人這麼年輕﹖”。我的感想是﹕他們還未壞到極點﹐只是無知而已﹐誤解了基督信仰和人權的觀念﹐被世界的思潮影響太深﹐熱血青年的烏托邦精神與似是而非的個人主義互相混合﹐就無知地在支持同性戀與維護人權公義之間劃上等號。 他們----聽過基督的話語﹐即‘道’沒有﹖ 我個人覺得還沒有﹐可能性不大。 如果沒聽過道﹐如何信﹐如何看見同性戀是罪﹖如果沒有人傳﹐他們如何能聽見﹖

若我在場﹐我想我不會像自己以前那樣過於恐懼﹐因我相信他們可能只是還未聽見過‘道’而已﹐他們還未壞到極點。若我在
場﹐我希望自己能作一個嘗試﹐去向他們傳道。我相信﹐或許真能叫醒他們當中一些人。

我並不是支持他們﹐也不是說他們沒錯。我只是覺得﹐基督徒無須太怕他們這些熱血青年﹐因為他們真有可能只是一時糊塗﹐若有人傳道﹐他們是會醒的﹐是有可能會敬畏上帝的。我們唯一要怕和厭惡的﹐是那些明明懂聖經﹐卻仍然反聖經﹐並且譭謗基督的教會的人。

我們可以心存憐憫﹐較樂觀地應付那些熱血青年。憐憫能取締恐
懼﹐憐憫能使人語氣溫柔﹔在愛裡沒有懼怕。溫柔﹐而同時絕對地堅定﹗----好不容易的功課﹐好美妙的功課。 互勉﹗


(論壇留言表達意見﹐不就代表讚同其他讀者觀點或承認其‘弟兄姐妹’身
份)

阿邦 / 2005-04-15 20:51:32.0

丟掉東西並非同志團體的主要指控 回虞瑋倩


但同志團體的指控主要是他們歧視同性戀,反對同性戀。


並非指控榆林未知會她們就丟掉東西,這理由只是瓶情自己說的。


 

瓶情 / 2005-04-15 17:06:14.0

回應紐約一牧者


閣下問:"誰能知道瓶情所說的就是真相?抑或只是扭曲事實的做法?"


回應:作為文章作者,我當然需要負上文責,若有讀者可指出文章中有任何失實或誤導之處,我很樂意給糾正,所以我對於每篇直接與我寫的文章的回應,都盡可能回覆。


有沒有真相後面的真相?


回應:從邏輯學來說,只要不是tautology,可能性永遠存在。不過紐約一牧師需要小心,因為以羅生門的觀點作基礎,就會走進相對主義的困局;更甚的是,教外人也會這樣評論基督的復活:"因為「真相」背後往往還有其他「真相」,福音書作者只能按其所知而表述出其中一種(對基督已復活的)「真相」而已。若曾看過「羅生門」的人都會對這種所謂「真相」持保留態度!更遑論加以評論?"我相信相對主義不應該是紐約一牧師的立場,然而若怹同時又採用這種立場作為質疑文章可信性的立論,就有點奇怪和不貫切始終了。

紐約一牧者 / 2005-04-15 15:15:01.0

羅生門事件重演?


誰能知道瓶情所說的就是真相?抑或只是扭曲事實的做法?


 

將人家的「財物統統掉出街」的例子,根本就不是一個相同平台的例子。即使所舉例子都不應該,並不足以證明如瓶情所提供的「真相」中的行為是不合法不合情不合理嘛!因為「真相」背後往往還有其他「真相」,瓶情只能按其所知而表述出其中一種「真相」而已。若曾看過「羅生門」的人都會對這種所謂「真相」持保留態度!更遑論加以評論?

同志基督徒●以利達 / 2005-04-15 15:00:49.0

虞姊妹不全對


作為同志,亦是信徒,身在兩個界別多年,很明白兩界別主流思維模式。而我亦相信有不少弟兄姊妹只看了某幾篇教內的報導就已作判斷,卻可能未有對整件差不多經年的事件進行了解,榆林事件實情只是眾多事件所引致的。


如果各位弟兄姊妹想認清事件,或者可以去http://www.voy.com/174951/,那邊有數十篇文章、當事人的video和參加者在網台的錄音。


當然,時代論壇也可以為榆林老闆做一個專輯,給各方面一個表達陳述的空間。


虞姊,妳也有收到下面的電郵嗎?


不過當天銅鑼灣三點有反日示威,很難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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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書店因拒絕擺放宣揚同性戀的刊物,而遭到同志組織衝擊,這實在是侵犯店主的良心自由,也干擾了小型商戶的正常運作。據說這個星期天(4月17日)同志組織還會
「再來一次」(他們好像在3:00-6:00pm在旺角行人專用區有活動)。

我認識榆林的員工,被衝擊當天,她覺得很害怕,我聽後也很難過。同志組織的霸道令人憤慨,我跟幾個基督徒朋友商量,覺得基督徒熱愛真理與和平,不應以任何偏激的手法作出回應,所以我們決定發起「四一七榆林買書日」,以歡笑回應霸道,以買書支援榆林!

鼓勵大家那天懷著一顆歡喜快樂的心去榆林書店買書(總店在旺角西洋菜街38號2樓),買書時告訴榆林的員工:「我們是來支持你們的,不要擔心,要開開心心!」

若買書時正好遇上同志組織的衝擊,請記著,我們熱愛和平,不要與他們發生口角,如果你是基督徒,別人罵你,我建議你向他說:「上帝祝福你!」

如果你贊成我的建議,來吧,請把這電郵廣傳。然後,星期天一起歡歡喜喜地去榆林買書,到時見!


發起人:王礽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