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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就笔者较早前在讲场发表的两篇文章〈民主运动的反思--由汤家骅一文谈起〉和〈上街,人民比政府更痛〉所出现的回应和批评,作一些解释和补充,令关注文章的读者能有多一些了解,也期望能充实讨论和交流的效益,让道理可以更清晰展露于公众,把错误好好作为反思的材料;故在未正式展述笔者看法之前,希望借这个空间,先多谢虞玮倩君、张重辉君和佚名君对文章的关注和花了宝贵的时间去回应,无论是褒是贬,笔者都有细读和关注。事实上,笔者与诸君素不相识,文字上的误会和交峰,就尽力「以理」释疑好了。
其实,在多次回应留言中,有两点笔者是十分认同,想在此先指出。其一,是张君指出的「以心理成熟来衡量个人或群体能否行使他的权力,是非常专权和危险的」,这话是对的,虽然我们的世界还是有「以心理成熟来衡量个人或群体能否行使他的权力」的规定,如18岁才有投票权。无论如何,张君的误会或许是笔者引介科恩(Carl Cohen)的「民主心理条件」以评击香港各类舆论现象,引起张君误会。笔者想指出的是「社会成员气质、和解精神和客观持平态度」对民主运动健康发展(人民对「政治」持有正面和积极的评价)十分重要,但它不构成否定民主发展或需要的理据,因为民主理论的核心是权力配置的科学和共公管理的模式研究,与科恩提出的「建设民主的五项条件」无关,科恩的说话主要关乎到民主政治的质素问题,如何减少民主政治在社会产生负面影响,才是笔者一直关注的问题。
其二,是虞君指出的香港的市民质素和社会廉洁应予肯定,笔者是同意的。但这与「民粹政治」或「民粹主义」(Populism)是没有牴触的,即是说虞君指出的事实是不足防止「民粹主义」出现和发展。笔者在文章对执政者、从政者和议政者发出诤言,指出民主健康发展不是靠「玩弄政治」或「否定政治」(「玩弄政治」或「否定政治」只会助长民主政治变质,如「民粹政治」),而是在制度和文化上的多做功夫,「和谐」社会不是强迫执行出来的,而是人民发自内心的社会容貌的体现,这才是文章的重点和传达的信息。
现在,笔者尝试解释各回应讨论中较多关注的问题,希望有助读者进一步思考:
一、民主是否必定带来公平公义?
二、香港有没有「民粹主义」的征兆?
第一个问题,笔者本想先待张君续篇发表,才作回应交待,但希望能尽早回应虞君的质问,又不想作另撰文章说明,故一并解答好了,希望张君见谅。
要了解「民主是否必定带来公平公义」,或许要先了解「民主运作」的核心理念。笔者相信在今天把普选高唱入云的香港,有不少人认为「普选」等同「民主政治」,而「民主」则等同「政府为民所有」或「人民当家作主」,但事实确实如此吗?
在一九二二至一九七二年的五十年北爱尔兰政治生活中,统一党(the Unionist Party)通过选举,以大比数支持票取得每一次选举,赢得议会中控制权。在取得绝大多数基督教支持者的热情拥护和投票授权,统一党在北爱尔兰实施了强硬的「派系政策」,把天主教和一般的爱尔兰民族主义者划为「二等公民」,在公共房屋和就业进行区别对待。试问这是民主政治应有的作为和现象吗?但是我们有什么坚实的理据否定北爱尔兰的民主政治?对统一党和北爱尔兰的基督教支持者来说,北爱尔兰的「民主回归」只是体现在简单多数规则的重建。但这样的「民主」和纳粹党(一个在国会大选中取得43.9%选票的执政党)在德国暴政历史有什么分别?这就是哈耶克(F.A. Hayek)反对民主选举制度的原因之一。
如果我们尝试用理性方法去否定统一党和纳粹党在其地区的合法和民主的统治地位,那么,我们就要认真面对那些取得少于半数选票执政党其合法授权执政的地位,如一九八三和一九八七年的英国保守党、一九九七和二○○一年的英国工党、二○○○年的台湾民进党等等,他们都是以40%左右的得票率当选执政。我们当中又有人否定他们的民主程序和民主体现吗?
「民主运作」的核心理念是政府只能代表最大的「少数派」,这是对民主理念一个重要的认识。一个现代社会,人民不可能亲自执行公共管理和地区统治,只可透过「代表」和「授权机制」进行间接管治,但「人民」中必定出现派别,授权政府不可能代表全体人民,而最理想只能是人民的大多数,这就是民主理论的「多数规则」。在执政党只取得40%选票的情况下,这意味着剩下的60%投票者和种种原因不能投票和未有投票的人民将受这「最大少数派」的「代表」统治,这就与「政府为民所有」或「人民当家作主」的想法存在一段相当的距离。在这个现实的基础上,单靠民主政治是很难做到公平的,如果政策出现偏差,公义伦理的两难问题就出现在社会讨论当中,这绝非汤家骅议员(作为一个接受高等教育和专业训练的从政者)宣讲的「民主图像」-—「民主会带来公平公义社会,制衡官商勾结最有效工具。」这不是什么民主推广深化教育,而是怀有政治偏爱的宣传,不过作为从政者,笔者是可以理解的,只是没有政治包袱的人应尽力提醒。
第二个问题,主要是回应虞君的质询和批评的。虞君认为笔者没有提出足够论据说明对香港出现「民粹政治」忧虑的合理立论,这是笔者对虞君留言的主要理解,希望没有曲解虞君的意思。
本文的题目〈是契机,也是危机──论今天的民主运动应有的认识〉,不是笔者起的,而是仿照张灏教授估计在一九八七年(笔者按文中提示写于民进党刚成立并参加当年冬季的地方选举推断)所写的〈是契机,也是危机──论今天从事民主运动应有的认识〉一文。张灏教授是哈佛博士,中国近代思想史和政治思想史学者,现为香港科技大学人文学部教授,提出「幽暗意识」说法,吸取基督教对人性观念,补充儒家思想的不足,重建中国的民主和权力制衡观念。张教授一九八七年这篇文章主要在肯定「以台湾的经济繁荣,教育普及,以及中产阶级社会的日益巩固,这一连串的发展,毫无疑问给台湾的民主化带来了一个新的契机」的前提下,指出台湾民主化不宜急于速成,避免群众路线带来的危机,以议会路线为发展民主正途,并要兼顾国家的基本需要等「渐进式」民主的意见;要知道这些「保守」的意见还是建基于民进党建党前一段漫长的岁月和当时议会还是国民党操控的背景下写出来的,读者或可想象当中将要承受多少严厉的批评。但台湾有足够客观条件发展民主政治情况,为什么还是出现虞君所指的「肢体政治」和「黑金政治」?其实,关于台湾民主陷入「民粹主义」不是笔者独到见解,关心台湾政治发展的读者应看过不少相关研究和讨论,其中黄光国教授,美国夏威夷大学社会心理学博士,获得多次学术研究奖项,曾在一九九五年和一九九七年分别写了《民粹亡台论》和《权力的漩涡》详细的分析了台湾的「民粹政治」在李登辉时代已经开始萌芽和发展经过。笔者的「台湾民主悲剧」是依据这些资料的研读下提出的,希望虞君注意。
究竟什么是「民粹主义」?据笔者了解学术界或政界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内容是复杂的。一般认为「民粹主义」一词最早出现于一八六○年的一场农民运动,而对「民粹主义」有较系统分析研究的,首先是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学教授,希尔斯(Edward Shils),对美国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麦卡锡主义」(九一一之后,美国是否出现「麦卡锡主义」问题再次受到关注)作了系统和深入的讨论。希尔斯指出「对于长期形成的等级统治阶级,这些阶级垄断着权力、财产、教养以及文化,在他们所实施的统治过程中,哪里有普遍的怨恨情绪,哪里就存在着民粹主义。」其实,民粹主义是一种人民不满现状的意识形态,认为现有社会秩序全是统治阶层借垄断方法确立的,所以人民宁愿相信人民力量,也不相信现有制度架构,认为精英(特权阶级)不比老百姓能干聪明,常常造成紧张对垒的局面。从虞君留言指出「上街是大家已经受够,已经不耐烦这个政府,不耐烦商界享受「政治综援」、不耐烦政府向商家输送利益,不耐烦政府玩弄民意。」似乎在一定程度上乎合希尔斯对「民粹主义」的界定,这或许就是佚名君指虞君回应作了香港是否有「民粹主义」趋势的引证。
不过,笔者的看法主要不是以上的界定去了解香港问题。笔者思考的是就如台湾、美国、德国,还有很多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都曾出现过,也对社会和人民带来不少负面影响和破坏,我们凭什么对香港民主发展不会陷入「民粹主义」抱着不用惊醒的信心呢?是不是提出对民主有负面和忧虑的看法,就要被视为反对民主的敌人?这是笔者引述和评论汤家骅一文的主要原因。
再提一点题外话,作为本文的结束。虞君认为不论政党、媒体和学界都透过电台、报纸等工具为深化民众对民主认识作了贡献。据笔者观察和接触,关于政改和民主的讨论是多,但客观持平的少,这不论是左,还是右的舆论战阵。如马家辉在十一月廿九日的《明报》写了一篇名为〈「你总得选一边站的,如果你还想当个人的话。」-—普选游行的政治抉择〉中有一句说「如果有人对你说『我支持普选,but……』,这个人一定是个骗子,要唾弃他,别相信他。」,这是什么民主教育?为什么把民主的光谱要压缩得如此窄小,为什么把普选等同褔音、等同迷失了的那只羊?为什么把「上街—不上街」等同为「支持民主—反对民主」,如同民进党把「爱台—卖台」作为选举战略和政治操作,莫非这就是政党每次到台观战学回来的「心得」,这样做有利香港民主发展吗?有助香港健康地建立民主政治吗?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时代论坛时代讲场,2.1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