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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忽然社關

張國棟於〈忽然社關〉(第九五七期)一文提及本人對公共事務的立場,補上一些個人觀點,期盼深化讀者的理解。

  恕筆者引用網上原文,方便印刷版讀者了解:「筆者欣賞陳日君主教的道德勇氣,他可就『政改』有其個人意見;但呼籲或動員教會信徒上街,筆者認為有違『政教分離』原則。回顧教會歷史至今,教會身處不同的政治與經濟制度,而教會以其道德良知間接影響政治,而非直接介入。荷蘭神學工作者 H.M. Kuitert寫了 Everything is Politics but Politics is not Everything 主張『讓教會成為教會』(引用巴特名言),認為教會要忠於宣講「聖道」,就認識「聖道」只提供原則,而非具體的方案。教牧就公共事務的發言與一般信徒無異,因為「聖道」沒有交代○七普選是否合宜 ? 但這又不表示教會要抽離世事,對不公義事情沉默不語。教會在公共事務的宣講與行動,基於從『聖道』引申的倫理:尊重生命、反對濫殺、維護公義與法治、關懷窮人等。某些公共課題如賭博及民主等,「聖道」沒有明確的教導,就由信仰群體按其共識作出判斷。」(香港教會網頁每週評論,〈教會面對「政改」爭論的思考〉,二○○五年十一月廿五日)

  筆者自一九八四年神學院畢業,在本港全職牧會,一向關注及參與社會事務,持守整全使命,理解教會增長與社會公義兩者並存,不一定要對立。教會關注政治,並就某些公共課題表達信仰立場是正確的;然而教會不能事無大小皆要表態。就以本港福音派為例,根本沒有北美左右之分,共通語言也許只是「福音宣講」,在公共課題方面自然各取所需,各自表述。就以某宗派就教會名義發表宣言,堅守:「教會是屬靈的團體,故不能在任何社會行動上被外間誤會,看教會為一政黨或壓力團體。」教會適宜在「重大及非常明顯違反聖經原則的事情上發表宣言」,且經過執事會支持;而教會之宣言只涉及問題的道德核心。基於上述原則,就能理解為何大多福音派教會肯以教會名義反賭、反對同性人士爭取「性傾向歧視立法」、呼籲「貿易要公義」等,而對於政改爭拗,大多不作出如陳日君主教般呼籲。

  陳日君主教呼籲信徒關注政改是合宜的,但「呼籲或動員教會信徒上街」,筆者仍認為有違「政教分離」原則。筆者採用的是巴特、潘霍華、積依路三位對「教會」的定位,及教會與政權的關係。這三位神學工作者不是不問世事,只選擇在重要時刻發言與行動,巴特的《巴門宣言》(一九三四),潘霍華刺殺希特勒的反抗行動等。我們須理性看《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第五號報告》建議方案,確有加增民主成分,只不過民主步伐過慢,未能滿足大多人的期盼。由《基本法》討論開始,坊間已有各種「政制發展」的方案;難道教會務必要有「發言權」?再就有關民調,至少有一半認為《第五號報告》可以接受;港人是理性與務實的。教會有否必要,在此問題預定立場?

  潘霍華論及「願爾國降臨」,表明神的子民不能與世隔絕,但同時教會沒有具體主張,可改善世界。這就是教會進入俗世倫理的張力,教會根本不能提供民主的路線圖與時間表。假若有堂會,經過執事會討論,達成共識,然後登報發表宣言,一起上街遊行,筆者尊重各堂會自由表達意見。畢竟更正教與天主教教制不同,陳日君主教有其代表性,本港更正教從來是各說各話,沒有代表性。

  筆者發言或撰文只代表個人,但不表示毋須負上位分的責任。筆者關注及參與公共事務,身體力行「福音信仰」並非空談,使命要落實於此時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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