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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協就《基督日報》事件再發聲明
鄺偉衡:機構有責任澄清疑慮
(5月23日消息)

基督教機構協會於五月廿一日發出聲明,就《基督日報》事件再作跟進回應(全文見本文下半部)。該會現屆常務委員主席鄺偉衡牧師受訪時表示,該會對《基督日報》繞過外界各項疑慮,甚至推出印刷版的做法表示保留,他認為《基督日報》理應就其登記註冊、董事名單、奉獻用途、收支賬項、背景關係等作公開澄清。該會議決在對方作出清晰交代之前,將參考《基督日報》前顧問們的決定,不接受該報任何訪問及有任何合作。

鄺偉衡表示,稍後將會向全港教會發信,透過《奉獻者約章》再次提醒奉獻相關的原則,他強調教會有責任努力奉獻支持機構,但同時也有知情的權利;而機構則有責任清楚交代自己的工作和賬項,避免外界出現任何疑惑,影響基督教機構整體的公信力。該會現屆常務委員會名單包括:鄺偉衡牧師(主席)、沈志超總幹事、許朝英社長、蔡志森總幹事(副主席)、郭朝南牧師、丘日良及黃偉。

該會聲明全文:

就《基督日報》事件最新發展之聲明

對於《香港經濟日報》2007年12月12日報道:「葛福臨佈道會特刊臨急改版 揭編製者《基督日報》擅募捐 疑涉韓異端」,本協會曾發表聲明表示關注,並希望《基督日報》盡快公開澄清及回應,唯一直未獲具體及令人滿意之答覆。

最近,我們得悉多位曾任《基督日報》(香港)或相關機構顧問的教牧及教會領袖,集體辭去顧問的職務,並表示:「日後不會再接受《基督日報》及Crossmap的訪問或查詢,亦不會向《基督日報》及Crossmap發放資料。」

此外,我們亦得悉由包括具公信力之教牧組成的《基督日報》事件獨立調查團發表報告,指出:「沒有證據顯示《基督日報》在葛福臨佈道大會特刊的事宜上有欺詐的行為,但卻有應該改善的地方;以及沒有證據顯示《基督日報》在籌款的時候有欺詐的行為,但卻有應該改善的地方。鑒於《基督日報》是牟利商業公司,所以建議《基督日報》在呼籲公眾奉獻時,應該更清楚地表達它的商業機構身份;以及《基督日報》在承辦項目時,應該慎重及清晰界分其工作屬義務性質或商業服務。」

作為一個聯繫香港各基督教機構,希望能促進機構之間合作,提高基督教機構之專業水平及見證的協會。我們再次呼籲全港教會、教牧同工及弟兄姊妹在與任何以基督教為名義成立的機構合作或奉獻支持之前,應更詳細了解其董事會及負責同工之背景;經費來源及與一些有爭議組織之間的關係。若在交往過程之中有任何懷疑,或發現被人誤導,應盡快要求澄清,在未有滿意答覆前,應考慮終止其合作關係,以免其他不知情的教會及弟兄姊妹繼續被誤導。此外,我們亦期望所有基督教機構皆能提高其透明度及問責性,切莫令基督的名受虧損。

相關資訊:【《基督日報》事件專輯

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每日快拍,200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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