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資料庫

時代講場文章(至2017年2月14日)

合法化與社會和諧:國內近來有關家庭教會登記的討論

去年間,國內有接二連三的學術研討會討論家庭教會的登記問題,有家庭教會人士認為「官方以及民間的研究機構也出現了相關問題的研究熱潮」。[1]「文化中心」作為中國教會的關懷者及觀察者,一直十分關注有關課題。梁家麟院長早在九十年代便關心及鼓吹政府容讓家庭教會獨立登記,認為這是合乎中國現代化歷程的選項。[2]到二○○五年,我們更在《建道學刊》展開「中國家庭教會獨立登記的可能性及其相關問題」的專題探討,[3]當時中心同工的意見已認為,家庭教會能向政府登記是大勢所趨。[4]本文將報告這些新近討論的重點,並作出一些簡單的分析。

據資料顯示,國內去年早在五月卅一日至六月一日,於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主辦,美國楊百翰大學法學院、美國全球接觸研究所、普世社會科學研究所等協辦的「宗教與法治——和諧社會中的法律制度與宗教」國際學術研討會裡,已有論文討論家庭教會的登記問題。例如:邢福增的〈結社自由與宗教自由──試論中國宗教團體的管理及登記問題〉、曹志的〈中國宗教團體登記制度分析——以基督教家庭教會為考察對象〉、李向平的〈信仰如無法制,精神必定走私——中國宗教-信仰的供需關係及其法律困境〉。邢福增認為,唯有在結社自由的前提下,宗教自由的保障始能充分落實。他並暗示在這種自由底下,愛國宗教組織及「非法」宗教組織皆有其好處,因為愛國宗教組織在這樣的境環下,可致力建設其「社會合法化」(即信徒的支持及認受),而「非法」的宗教組織則可取得其政治合法性。曹志則詳細地從登記制度的運作、案例及憲法第卅六條,分析現今登記制度及政府依法管理宗教的困境。李向平雖並沒有直接評說登記問題,但他指出唯有「當一個憲政能夠為公民個人的信仰實踐提供制度化的保護能力,同時也就使每一個公民的私人信仰擁有了制度化的權利表達機制的時候」,信仰才能成為立法的精神基點和公民守法的精神底蘊。[5]

跟著於二○○八年十月八至十日,美國普度大學中國宗教與社會研究中心、北京大學中國宗教與社會研究中心、中國人民大學佛教與宗教學理論研究所等單位聯合主辦的「中國宗教與社會高峰論壇」於北京大學舉行,其間包括「中國基督教家庭教會的現狀和未來」專場研討。主題講員為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社會問題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嶸。他透露國家撥款讓他從二○○七年十月到二○○八年十一月就家庭教會展開研究。他建議政府應該允許家庭教會合法化,直接跟政府部門登記。政府面對家庭教會在中國社會中廣泛發展的事實,不應該採取視而不見的鴕鳥政策,一定要公開化,要「脫敏」。他認為若「不公開化,祕密化一定會產生異端和邪教。」回應的學者為高師寧及劉澎。高師寧的研究重點為城市家庭教會的發展,她發現城市家庭教會無論在聚會內容、規模及領導質素等多方面都有所進步及趨向成熟。她更相信若家庭教會能進入公共空間,關注社會,服務社會,家庭教會就有可能逐步地解決它的合法性問題。劉澎則指出,政府應視家庭教會為一個群眾的自治組織,不要再把它的活動看成是一個政治問題,或西方滲透的問題,而要看成是一個普通的、非政治性、涉及眾多群眾利益的精神需求問題,那登記及合法化的問題將會較容易解決。[6]在此次會議的公開討論環節中,曾討論「如何看待中國家庭教會?」、「中國基督教家庭教會向何處去?──與家庭教會人士的對話」等問題。參與該次會議的有三十多名學者,另有與會者百餘人,亦首度邀請了家庭教會人士出席發言。[7]

到十一月十九至廿二日,由中央統戰部、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辦,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承辦的「基督宗教在當代中國的社會作用及其影響」學術研討會於北京召開,共有五十多人應邀出席。[8]會後中共中央統戰部二局局長周寧表示,未來會盡可能將未有登記的教會納入,讓他們登記。[9]

十一月廿一至廿二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民族發展研究所主辦,北京普世社會科學研究所協辦題為「基督教與和諧社會──中國家庭教會問題專題討論」的研討會。據劉同蘇的報導,與會者來自政府、大學、民間及家庭教會幾方面。[10]從互聯網上取得的資料顯示,有參與者曾以黑色幽默的方式表示,政府希望通過打壓基督教來遏制基督教的方式並不可取,反而給基督教以信仰自由卻很可能是導致基督教走下坡路的捷徑。[11]家庭教會的江登興則發表〈家庭教會的公共性與中國政教關係〉一文,他認為「如果沒有合法的公共身份,公共決策者和家庭教會都存在某種不安和焦慮。」相反,若政府能予以教會合法的身份,其實可以有助家庭教會中「封閉的系統得以進入公共空間;從神學、治理、資訊各方面促進封閉式大型團隊的轉型,讓他們得以融入現代社會。」教會也可以因此轉變聖俗二分的神學觀念,成為公共交往中的一員,追求社會和諧。[12]

到十二月十一至十三日,中國社會科學院基督教研究中心召開「基督宗教與社會轉型」學術會議。值得注意的是劉澎的〈基督教與轉型時期的政教關係〉及李向平發表題為〈當代中國家庭教會的社會化問題:基於信仰──關係的權力實踐〉的文章。劉澎的研究乃對吉林、河南、湖南、湖北、江蘇、浙江、上海、雲南等地以基督教為重點的政教關係分析。他的調查最主要的發現是:家庭教會問題至今為止仍未得到妥善處理,而基督徒團體並不拒絕政府管理,但同時希望擁有自主權,反對不必要的行政干預。李向平則指出中國傳統宗教信仰是私人性的,亦因此不是社會性的,這便使私人信仰要直接面對政治,造成了中國宗教與政治性的奇特整合。但這整合使信仰關係一旦私人化,就很容易祕密化、神祕化,失去了進入社會的准入機制。國家權力也常常會使用體制的強制性、或壟斷性神聖資源予以制約,使其外在於體制而難以獲得正常的存在可能,無法進入正常的發展路徑了。最後這使政治與家庭教會的衝突加劇,徒然增加權力的運作成本。[13]換言之,改變政治的直接參與宗教,讓家庭教會有其合法性及社會性,是有效運作國家權力的正途。

總括而言,新近有關家庭教會登記的討論,可見的資料顯示國內的不同人士皆傾向支持政府准許家庭教會登記,從而取得合法身份。筆者也相信即或登記不會在近期推行,也應是國內宗教政策發展的方向──家庭教會的事實使政府必須尋找更有效的方法來予以管理(當然在這期間,打壓及衝擊仍時有所聞)。在現存的討論中,有兩個問題或許是政府關注及感到棘手的:一、「三自」教會是否會備受威脅?二、教會登記會否激起進一步的公民社會訴求,不利政府管治及社會穩定?

就第一個問題,筆者在「基督宗教與社會轉型」學術會議曾發表〈教會與社會轉變及和諧:十八世紀英國政教關係的歷史研究〉一文,以英國聖公會歷史為例,指出宗教政策上的寬容,並不會令國家教會湮沒,反而有利政府管理不同教會,並促進教會自身的改革。就第二個問題而言,我們首先需要注意家庭教會領袖普遍主張政教分離,並正面支持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第二,支持向政府登記的人,似乎都接受漸進式的改革,而非訴求革命性的革新。[14]第三,政府其實也應察覺人民對自身權利的訴求,因勢利導的漸進改變,應比在強烈壓力下的退卻來得穩健及可掌握。最後,對家庭教會而言,如「文化中心」二○○五年的研究已指出,即或政府真的讓家庭教會登記,它對家庭教會也是一個衝擊,他們會因登記的問題面臨分化等問題,現今在網上的一些討論已顯出這問題。[15]不過,從長遠來說,筆者認同政府讓家庭教會登記,使之合法化,應是達成國家「社會和諧化」目標的策略。

(作者為建道神學院神學系助理教授。本文將刊於新一期《建道神學院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研究中心通訊》


  1. 劉同蘇:〈中國官方首次舉辦家庭教會專題研討會〉(http://jesus.bbs.net/bbs/0001/5071.html,2008年11月26日下載)。

  2. 梁家麟:《改革開放以來的中國農村教會》(香港:建道神學院,1999),頁435。

  3. 包括:梁家麟:〈有關教庭教會獨立登記問題的探研〉,《建道學刊》第24期(2005年7月),頁3-50;湯紹源:〈家庭教會登記探究〉,《建道學刊》第24期(2005年7月),頁51-74;駱瑞鳳:〈中國宗教政策回顧──從八十年代進入新世紀〉,《建道學刊》第24期(2005年7月),頁75-90。

  4. 梁家麟:〈有關教庭教會獨立登記問題的探研〉,頁3;湯紹源:〈家庭教會登記探究〉,頁51。

  5. 邢福增:〈結社自由與宗教自由──試論中國宗教團體的管理及登記問題〉(http://www.pacilution.com/ShowArticle.asp?ArticleID=1461,2008年12月20日下載);曹志:〈中國宗教團體登記制度分析——以基督教家庭教會為考察對象〉(http://www.gongfa.com/html/gongfazhuanti/zongjiaoziyou/20081128/107.html,2008年12月20日下載);李向平:〈信仰如無法制,精神必定走私——中國宗教-信仰的供需關係及其法律困境〉(http://www.pacilution.com/ShowArticle.asp?ArticleID=1448,2008年12月20日下載)。

  6. 〈“中國宗教與社會高峰論壇”專題研討之一:中國基督教家庭教會的現狀和未來〉(http://www.purdue.edu/crcs/itemNews/ChineseVersion/news/YU_Jianrong.html,2008年12月25日下載);劉澎:〈如何看待中國基督教家庭教會?〉(http://www.gongfa.com/html/gongfazhuanti/zongjiaoziyou/20081120/73.html,2008年12月25日下載);于建嶸:〈為基督教家庭教會脫敏〉(http://www.tecn.cn/data/detail.php?id=23629,2008年12月25日下載)。但遺憾的是,于氏的文章或許因為「敏感」,現已被網站刪除。

  7. 〈內地官方高層關注家庭教會新發展〉,《時代論壇》第1112期(2008车12月21日)。

  8. 〈基督宗教在當代中國的社會作用及其影響學術討論會舉行〉,《中國社會科學院報》(http://www.cass.net.cn/file/20081204207733.html,2008年12月25日下載);〈第四屆「基督宗教在當代中國的社會作用及其影響」學術研討會在京召開〉,《福音時報》(http://www.gospeltimes.cn/news/2008_12_12/3833.htm,2008年12月16日下載)。

  9. 〈內地官方高層關注家庭教會新發展〉,《時代論壇》第1112期(2008车12月21日)。

  10. 「(1)政府研究機構的官員,包括民族發展研究所的趙曙青所長,王虹和胡建清副所長;(2)官辦研究機構和大學的研究教學人員,例如該領域的著名專家劉澎(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所研究員),高師寧(中國社會科學院宗教所研究員),李向平(上海大學文學院教授),于建嶸(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所研究員)以及年輕一代的學者范亞峰(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副研究員),孫毅(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副教授),張守東(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並有北京大學,人民大學和復旦大學從事相關研究的研究生;(3)民間的研究力量,諸如李凡(北京世界與中國研究所所長),曹志(普世社會科學網主編)等人;(4)六位特邀的家庭教會成員,游冠輝,江登興,劉同蘇(北京家庭教會),張義南(河南家庭教會),鄭樂國,顏新恩(溫州家庭教會)。」見劉同蘇:〈中國官方首次舉辦家庭教會專題研討會〉。

  11. 張守東:〈論家庭教會與政教關係〉(http://shoudong1965.fyfz.cn/blog/shoudong1965/index.aspx?blogid=416210,2008年12月16日下載)。

  12. 江登興:〈家庭教會的公共性與中國政教關係〉(http://www.pacilution.com/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24,2008年12月16日下載)。

  13. 劉澎:〈基督教與轉型時期的政教關係〉,收《「基督宗教與社會轉型」學術會議會議手冊.論文摘要》(2008年12月11-13日,北京天利大廈),頁40;李向平:〈合法與非法:基於關係-信仰的權力實踐——以當代中國的「家庭教會」為例〉(http://lxp0711.blog.hexun.com/25838699_d.html,2008年12月16日下載)。

  14. 劉同蘇:〈中國官方首次舉辦家庭教會專題研討會〉;江登興:〈家庭教會的公共性與中國政教關係〉;劉澎:〈如何看待中國基督教家庭教會?〉;于建嶸:〈基督教的發展與中國社會穩定——與兩位「基督教家庭教會」培訓師的對話〉(http://www.tecn.cn/data/detail.php?id=18760,2008年12月25日下載)。

  15. 梁家麟:〈有關教庭教會獨立登記問題的探研〉,頁38;湯紹源:〈家庭教會登記探究〉,頁66。網上爭論的例子可見https://guodu.ccim.org/viewthread.php?tid=8418&extra=page%3D1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講場,20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