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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論壇

社評

當不滿聲音衝著教會而來

電郵:info@christiantimes.org.hk

處一個多元的時代,基督徒並沒有甚麼理所當然的影響力。必須承認和接受,教會聲音只是眾多聲音之一,甚至只是微弱的邊緣聲音,未必為人所理解。但我們決不能為了明哲保身而沉默,更不能為了迎合世界而扭曲真理的價值,關鍵在於教會的聲音如何在公共空間中獲得正確的解讀,所標榜的價值得到社會輿論的認同和尊重,儘管在落實公共政策時,未必能成為左右大局的主流意見。

  上星期發生衝著教會群體而來的示威行動不是偶發事件,可視為近年來主流教會在性道德議題所持守的立場和態度一次集體的反彈,從參與者身上可以觀察出幾種特殊的組合:一、同志組織;二、出走信徒;三、網絡新世代;四、擁抱自由主義的傳媒人。從其他地區的經驗,這都是燃點改革火焰的力量。

  今次事件固然可溯源近年連串相關的爭議,至此又達至另一個臨界點。我們需要心平氣和地檢視教會在界定性道德議題上的言行和策略,畢竟教會文化較少面對衝擊和異見,但同路人只會附和,好話說盡,對手卻清楚看到要穴所在。

  我們謹提出幾點觀察,好讓關心教會在承受衝擊下應有的省思與回應。

  一、信仰本身所揭示的是一種絕對價值,沒有甚麼妥協與灰色地帶,但社會上卻以多元及相對價值為主流,在政治文化中更講求妥協與權力分配,兩者之間有著本質性的矛盾。信仰的立場當不能左搖右擺,但處理的態度卻可靈巧務實。特別在公共議題上,更需要得到輿論及市民的支持,關係到傳媒策略的運用,民意爭取和調控的部署。

  二、傳媒會是斷章取義的,既有主觀立場取向,也有客觀的新聞手法,不可能像會眾聽道般照單全收,最基本的技巧是善用Sound Bite,以精警的句語總結出意見的精華,好讓傳媒以壓縮的時間和空間(版位)中引用。唯有認識傳媒,築建關係,才能善用傳媒。

  三、香港教會在教育和社會服務上,對社會有著積極而美好的建樹,但在歷史的關鍵時刻,社會重大的議題的討論中卻缺席多時,不是別人把教會摒棄諸門外,而是我們從來沒有好好地開發言路,建構發言的空間與平台,與港人同負一軛。正因如此,當焦點針中在個別議題,忽然間要擠進一度窄門去表態,最容易引起擠塞與碰撞,亦容易引致輿論對教會的聲音以偏概全,作先入為主的解讀。

  四、目前輿論對教會最大的誤區是,基督徒只高舉信仰的立場,宗教觀點焉能蓋過其他聲音,唯你獨尊?這提醒我們要具備先知的特質,在提出警示的呼聲時,同時也飽涵著安慰、盼望與大愛;教會所宣示的並不是為了一己之私利,更是社會上超越性最強,道德屬地最高的群體,與權力與利益毫無瓜葛,在爭論中最能扮演協調和整合的角色,成為永不放棄的理想追尋者。

  五、基督宗教所展示的恩典與救贖,可以衍化為現實中的社會良知和心靈重建力量,教會和信徒需要身體力行去建構一種典範,才能為大眾所認受。一般人未必明白聖經的論述,但利他精神和無私奉獻,扶弱助貧和伸張公義,都是普世價值所重視的。唯有在這個基礎我們有所建設和影響力,始能在社會政策的推行和改革上,傳透出一種忠於信仰,福於眾人的價值判斷來。

  面對異見、批責和挑戰,我們猶須冷靜、謙柔、寬容,縱使未能說服別人改變立場與意見,但仍贏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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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回應39則


佚名Anonymous / 2009-03-02 13:47:29.0

爭取平等發聲的權利


無論是什麼團體, 在自由, 民主社會下, 應有平等發言的權利.  無論是信徒, 同志, 還是信徒同志等, 均可表達自己的立場和論據.  不應有抹黑和人身攻擊, 應議事論事.


讓我引張堅庭導演在明報的一席話 <家長的憂慮>中所言, "基督徒對自由的解釋比較嚴謹,我相信大部分基督徒不會把自己的信仰標準強加於社會共識之上,
但起碼我們追求的內容「愛」、「寬恕」、「聖潔」不會與社會為敵吧."


努力往這方向表達意見吧.

反思 / 2009-02-28 21:03:26.0

細思「主禱文」與「法蘭西禱文」


在例如於神所不喜悅人作的某些性思念或性行為上,我們其實應抱怎樣的心向神說:


(a)    「主禱文」的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不要讓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罪惡”;及


(b)    「法蘭西禱文」的在世間幽暗之處,讓我們播下光明在世間絕望之處,讓我們播下盼望 在世間懷疑之處,讓我們播下信心呢?

草牛 / 2009-02-27 21:07:47.0

請陳君不要出言侮辱! (2)


陳君,我沒叫你道歉。你雖不介意對我說對不起,但我卻介意你說完對不起,還是一樣的態度,一樣的頭腦,仍舊不去搞清楚我的意思。之前我問你「本人有那些字眼是指責維記的!?那些字眼是侮辱維記的!?」,你沒答,卻說是「依據你的邏輯去演繹出事物」,請問你的邏輯是甚麼?你連簡單的文字都看不懂,還說甚麼邏輯?請問你是否有勇氣面對及回應我提出的問題「本人有那些字眼是指責維記的!?那些字眼是侮辱維記的!?」?請你先搞清楚問題才叫人道歉。最後,當事人維記沒出聲,你又憑甚麼叫人道歉?

陳君 / 2009-02-27 16:30:53.0

回草牛


你感到被侮辱???其實我完全沒有侮辱你的意圖,老實說,我很奇怪你會有這反應,不過,你若有此感覺,我不介意跟你說對不起!


我只是依據你的邏輯去演繹出事物,ok,若果我修定為”不要忘記有些人很專制並且天真並且傻,甚至有人並不尊重上帝,”那你這次又會有什麼反應?有感到被侮辱嗎?那我再回答你我這樣說並不是因為我對你存有偏見,有的只是誤會,因為你在前文沒有說出你不專制不天真不傻,你也沒有說你尊重上帝!


好了,我顧及你的感受作出修定了,請問你是否有勇氣面對及回應我提出的問題:”你自己己承認曾經誤解以及指責了維記,既然你有勇氣承認誤解及指責,怎麼沒有勇氣說一句對不起?”

TL / 2009-02-27 12:45:53.0

回維記


首先想表達 (1) 我在此處回應某些人的發言時,有的是不認同或持相反意見,有的是對事情的看法有或大或小的差距,有的是想表達彼此的不同或拉近距離,但沒有的是「不喜歡」的感覺,沒有的是抱對著幹的心態或所有議題都是非黑即白。(2)因抱著(1)的心態,故並沒有把所有在淫審看法不同的人看成不重視保護兒童。對於某些意見不同的人士,對其言行有保留,別人對我也會這樣吧,我自己也只是個出走又倦鳥知返的蒙恩罪人。在某層面上也欣賞他們,如君的幹勁及能力。


 


對於淫審,我的著眼點不是分級數或完全阻止,也不覺得在淫審設防作為家長如我的真會以為問題解決,但仍覺得盡量平衡及可控制的情況下色情資訊傳遞是有界線及設防的,想想以下或是可行的方法,留意這是意見不是絕對,有修正的空間或提供其他方案 :-


1)    限制或處罰本港使用者或煤體不論電視、電台、報紙、互聯網刊登、發放、上載或下載非作教育或醫學教材的裸露生殖器官或裸體性愛交合的圖片、影片、卡通、短片、錄像等(不包括物件、油畫或藝術品)[須經審定經法院/警方授權,才可經本港ISP追蹤一般使用者]


2)    限制或處罰本港煤體不論電視、電台、報紙、互聯網等的粗言穢語


3)    限制或處罰本港煤體不論電視、電台、報紙、互聯網刊登或提供清楚/隱藏指引色情場所地點

草牛 / 2009-02-27 10:20:11.0

請陳君不要出言侮辱!

陳君,我對維記的回應原文是「維記,請不要忘記,兒童也有被保護的權利。政府是有責任提供健康的環境讓兒童成長的。」。請問陳君,本人有那些字眼是指責維記的!?那些字眼是侮辱維記的!?我和維記是意見交流,有不明白的,不清楚的,隨時都可以更正、補充和澄清,絕不像陳君你惡意歪曲別人的意思並且出言侮辱!

陳君 / 2009-02-27 03:49:18.0

回草牛


如果我說:草牛,你專制並且天真並且傻,甚至說你並不尊重上帝,你會有什麼反應?動怒?且慢,我會回答你:”我並沒有對你存有偏見,有的只是誤會,因為你在前文沒有說出你不專制不天真不傻,你也沒有說你尊重上帝!


無論如何,草牛你自己己承認曾經誤解以及指責了維記,既然你有勇氣承認誤解及指責,怎麼沒有勇氣說一句對不起?


 

草牛 / 2009-02-26 21:34:06.0

回維記


1.      我並沒有對存有偏見,有的只是誤會,因為你在前文沒有說出你很重視保護兒童。無論如何,我尊重你的想法,你的想法是有理據的。


 


2.      你認為著墨的是教育而不是法律,不說法律能否改變青少年,但現在的情況是老師和家長們要改變青少年是無能為力的,因為現媒體的影響力實在太大了。另一方面,從青少年的心理發現來看,能影響他們的思想和行為是同儕和流行文化,而不是老師和家長。所以不難理解家長對政府的要求,或許家長問題及答案錯置,但從家長角度,起碼不又望問題惡化。


 


3.      撇開目前的法律問題。管制或限制色情媒體(不是指藝術,例如大衛像),我總覺得和言論自由不是那麼相關。我想(只是猜想,因我沒有研究過,或請維記指正),西方社會之所以那麼重視言論自由,是因為若沒有言論自由,政府種種的惡行,如濫權、貪污、浪費、以權謀私等等,便無法被揭露出來,政府便無法被監管和反對,政府便可無法無天,為所欲為,人民的生活、財產和政治權利便得不到保障。因此,所謂言論自由,其實應該是指政治上的言論,是關乎政府的運作和政策的。但色情媒體卻是一種文化,一種商業行為,與監察政府的運作和政策無關係。所以,管制或限制色情媒體,並不影響言論自由。相反,影響的是一大班鹹濕讀者。

維記 / 2009-02-26 09:22:38.0

回TL


明白你的憂慮,然而說分23456.......n級容易,如何分、運作應如何執行,還是需要有具體的方案,或許你不喜歡這兒某些人的說話,然而他們的確指出一些很重要的問題:互聯網等新媒體,在現實上可以管到的可能性很低,先不談技術上是否可行,只是域外網站不屬本港可執法範圍,即使香港有條例管制,卻會仍同虛設,所以定n級不難,但卻只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相反地,定了n級制後,讓家長以為問題已解決,豈不弄巧反拙嗎?因此,不贊成再仔細的分級,不等於如你所說,要讓孩子不設防地接觸色情資訊,而要先弄認清實況,考慮更週全的方法。或許讓我再覆述之前一帖的內容:不要把所有與你看法不同的人,都看成是不重視保護兒童或看重其健康成長的人,這些人絕大多數只是使用的方法與你不同而已。

TL / 2009-02-26 01:08:55.0

淫審機制恰當與否可以討論或改善,現實 -不是2AB級,而是3456…N級的在互聯網隨意發放並免費誠邀及自動傳送給你,真的要讓孩子不設防地接觸色情資訊??!!


       淫審的審評員的審裁的準則/機制是否合適或不當,應是可以討論或建議改善。但現時互聯網是沒有規管的, 如不是偷竊只依靠私人自行約束的。


 


       這不是女子在沙灘穿比基尼的2a/b級,而是私人性愛、強姦、裸照,獸交,集交、性器管等3456…N級的在互聯網隨意發放是免費誠邀及自動傳送給你,如舊年陳冠希事件及吉野家強姦案,都在公司同事或朋友間都有人不分男女通知或俾你睇,去戲院或影碟都有俾錢付代價及你自己上喜歡或上左癮行去睇,現時是你未知喜唔喜歡及上左癮未,就送到埋身俾你睇,挑戰你的抗色癮能力。


 


        雖身在城內非野外,無須完全阻止,但仍可作有限度的設防吧! 難道真的不用/不應為幼嫩的青少年立下界線,這就才叫做真的自由及人權嗎?

虞瑋倩 / 2009-02-25 01:30:04.0

TL﹕你的想法脫離現實


淫審的審評員過去的標籤根本就是矯枉過正﹑笑話連篇﹐而矯枉過正的審評根本沒有減少你所謂的性罪行。


好多人對一些給人友姦的女子說﹕鬼叫你穿得暴露咩﹖


又唔見沙灘穿比基尼女子個個給人非禮﹖


除了網絡過濾不實際外﹐父母也無法阻止孩子接觸色情資訊 -- 我強調﹐沒法﹐除非居住深山野嶺﹐不食人間煙火﹐然後男孩閹割﹑女孩割去卵巢。


最可怕的性罪行往往就是發生在最激烈反對色情的人身上。

維記 / 2009-02-25 00:17:33.0

回草牛


草牛,我沒有忘記,兒童也有被保護的權利。相反地,你可能並不知道,其實香港是有《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和《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已然在發揮作用,使兒童受到保障的;而淫審條例的目的主要不是針對保護青少年的,而是管制資訊的流通及發放的,以犧牲後者來妄想可以使青少年人接觸不到成年人不想他們接收到的資訊,根本就是把問題及答案錯置,所以我才指出,張堅庭若只是為了自己難於管教,就要求立更嚴的法例,因而忽視及危害了資訊自由等公民自由的話,將會是好心做壞事。


還有一點,不要把所有與你看法不同的人,都看成是不重視保護兒童或看重其健康成長的人,這些人絕大多數只是使用的方法與你不同而已。這種不理智的偏見,不但不會有助對話,更只會製造社會的分化和矛盾。

草牛 / 2009-02-24 20:09:09.0

張堅庭(2)

維記,請不要忘記,兒童也有被保護的權利。政府是有責任提供健康的環境讓兒童成長的。

維記 / 2009-02-24 12:41:09.0

張堅庭的文章能夠表達家長的憂慮,但考慮不夠全面......

張堅庭的文章從父母的角度來談對淫審條例的看法,比較能表達到家長的憂慮,只是他這個關心還是太局 限在自身的角色(父母)上,至少,他沒有解釋(或理解)到其關心和立法有何直接關係,正如不少人已經指出, 要解決他題出的問題未必要與立法掛勾的,若只是為了自己難於管教,就要求立更嚴的法例,因而忽視及危害了資訊自由等公民自由的話,將會是好心做壞事。或許更直接一點來說,他應著墨的是教育,而不是法律。

TL / 2009-02-24 00:23:55.0

要幫賣毒品或盜版人士轉行,不會說這是正行,淫審可避免如不合當的性如毒品般上癮


要幫賣毒品或盜版人士轉行也會有困難,但不等於說這是正行,正如娼妓一樣。在教會道德價值較一般高,也有未能自制的性騷擾/非禮等事發生,可見普遍社會更為嚴重,除正確教育外,淫審可限制不合當的色情輕易流傳避免如毒品般上癮不能自制。

草牛 / 2009-02-23 23:00:00.0

張堅庭

張堅庭說的其實很有意思,作為父母,無論是有宗教信仰或無宗教信仰,低下層、中產又或是富翁,都不希望自已的兒女走歪路。有些青年人並不這樣想,他們希望有更多自由,那些老土的管教未必會接受,但試想一想,若你的父母是賊是娼,你又會有甚麼感受呢?

虞瑋倩 / 2009-02-23 22:10:39.0

張堅庭已經變成中產保守的人士


張堅庭已經變成中產保守的人士﹐所有說話反映是一個中產階級的觀點。


好像性工作者的評論﹐說得那些“姐仔”轉行好似好容易﹐好似話轉就轉﹐我希望自己不如就把奉獻給教會的十分之一收入拿去幫性工作者轉行﹐反正他教會有錢人多﹑教會沒有那麼豪華﹑冷氣唔夠﹑音響差D﹑座位舊D﹐節省既夠幫好多“姐仔”轉行喇。


有D似梁惠帝﹕何不吃肉糜﹖


至于淫審更加是一廂情願﹐孩子網上﹑街上接觸不了他所謂不良資訊﹐難道教會就是乾淨﹑清白﹑純淨一片﹖等他兒子見識下傳道人性騷擾姊妹﹑教會義工非禮孩子罷。


性是人類天性﹐是本能﹐好奇是自然的﹐一個父親自己都不敢跟孩子講性﹑講人類最美的事情﹐自然引起孩子好奇


 

草牛 / 2009-02-23 19:48:31.0

評「社評」


就社評第一點「信仰本身所揭示的是一種絕對價值,沒有甚麼妥協與灰色地帶」來說,我們也得承認一個事實,就是對同一問題,不同宗派或不同的基督徒(甚至是教牧人員和神學家)都有不同的意見,問題是他們所持的理據是甚麼,有多少客觀性。另一方面,如果我們身處佛教社會,若他們以他們的絕對信仰和價值來要求社會上的所有人,包括基督徒,我們又會有甚麼感受呢?還有,我不是道德相對主義者,但我們不能忽略一個事實(我相信很多人都忽略了),就是有時兩個善的原則都可以有衝突和不相容的,社評的宣告,或許是對自已的信念過於自信了。最後,這樣的宣告,只會令教外人士覺得基督教很難妥協,沒有多大商量的餘地,說甚麼冷靜、謙柔、寬容都是沒用的。


 


我想,若有一些價值,純粹是屬於基督教本身的,則只能限於基督持守,不能要求教外人士持守,然而當這些價值受到損害時,例如傳福音自由,基督徒可以要求別人或社會保障這些價值和權利。但另一方面,對於一些同時存在於基督與非基督徒的普遍價值,例如,我想,非基督徒也不一定接受同性戀,那麼就應從基督與非基督徒共同的接受的原則作辯論的起點,我這樣說並不是指技術上要如此作,而是道德上要如此作,因為找出道德的普遍原則,才能令大家願意去遵守。

佚名Anonymous / 2009-02-23 19:44:13.0

評「社評」


就社評第一點「信仰本身所揭示的是一種絕對價值,沒有甚麼妥協與灰色地帶」來說,我們也得承認一個事實,就是對同一問題,不同宗派或不同的基督徒(甚至是教牧人員和神學家)都有不同的意見,問題是他們所持的理據是甚麼,有多少客觀性。另一方面,如果我們身處佛教社會,若他們以他們的絕對信仰和價值來要求社會上的所有人,包括基督徒,我們又會有甚麼感受呢?還有,我不是道德相對主義者,但我們不能忽略一個事實(我相信很多人都忽略了),就是有時兩個善的原則都可以有衝突和不相容的,社評的宣告,或許是對自已的信念過於自信了。最後,這樣的宣告,只會令教外人士覺得基督教很難妥協,沒有多大商量的餘地,說甚麼冷靜、謙柔、寬容都是沒用的。


 


我想,若有一些價值,純粹是屬於基督教本身的,則只能限於基督持守,不能要求教外人士持守,然而當這些價值受到損害時,例如傳福音自由,基督徒可以要求別人或社會保障這些價值和權利。但另一方面,對於一些同時存在於基督與非基督徒的普遍價值,例如,我想,非基督徒也不一定接受同性戀,那麼就應從基督與非基督徒共同的接受的原則作辯論的起點,我這樣說並不是指技術上要如此作,而是道德上要如此作,因為找出道德的普遍原則,才能令大家願意去遵守。

佚名Anonymous / 2009-02-23 15:10:48.0

張堅庭有一篇十分發人深省的文章


張堅庭有一篇十分發人深省的文章


星級爸爸﹕父母的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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