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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讲场文章(至2017年2月14日)

文学气象与学术假象──评冯象译注的《新约》(之一)

环球圣经公会驻会学者

两三年间读了冯象译注的《摩西五经》和《智慧书》,深被其光彩四溢的文学气象所摄。冯译的文采,毫无疑问是胜过现存的中文译本──什至胜过原文。此外,冯象也为译文提供了不少有用的释义插注。这些插注虽然只是一般性的资料,谈不上什么创见,但总算是头头是道、四平八稳。冯象不是一个圣经学者,也没有受过正规的圣经学术训练,只凭着个人天分和自学的毅力,在短短时间内能够有这样成果,实是难能可贵。不过,他那种自鸣得意的态度,笔者却什不以为然。

  大约一年前,也可谓是机缘巧合,笔者把《耶路撒冷圣经》的一九八五英文版(New Jerusalem Bible;以下简称NJB)跟较近期的一九九八法语版的译文和注释做些比较,处处觉得有点似曾相识,猛然想起好些注释是在冯译里见过。详细翻查之下,发觉冯象是大量地「借用」了NJB的资料,并加上几本通用的圣经研读本,东拼西凑,有时大动手术移植器官,有时索性搬字过纸。他自命站在圣经学术前沿,原来是这番光景。当然,天下文章一大抄,抄一家是抄袭,抄千家百家就是参考。冯氏这类的借用情况,固然是学术着作的禁忌,在坊间通俗作品却是屡见不鲜,当时也觉得不值得深责,得饶人处且饶人便是了。况且自己要做的正事多着,实不愿浪费宝贵光阴来写一篇负面的评论,所以就不了了之,只跟三两友好约略一提。

  近日收到好友从香港寄来的冯译《新约》和一些传媒报道。一口气把冯译读完,如前地欣赏其文采斐然,也如前地见其大量借用NJB。不幸的是,无论从冯译的前言或网上文章和报道都看到,冯象的口气愈发嚣张,对《和合本》和其他中译本的批评也变本加厉,不厌其烦地指出旧译「舛误极多」,更信口开河,无限上纲,诬蔑传教士为达目的,「不惜曲解经文改造教义……扬弃学术之道,由『误译』生发新枝」云云。冯象也看扁了整个香港的学术界,认为它「缺乏良好的西学训练与研究条件,……学术传统和思想交锋,比起内地和台湾都差一截,跟西方的学术前沿更是隔膜」。冯象什至进而把欧美教会也批为反学术,引用一些学者哗众取宠的极端言语,说:「如今一个主流神学院的学生,毕业后非得把课上学来的东西忘掉,才当得成牧师呢」。冯象以夸张失实的冷嘲热讽来极力破坏人们对其他圣经中译以至整个教会学术的信心,来树立自己至高无上、舍我其谁的形象。笔者遂觉有责任回应这些偏颇的言论,让读者看清楚冯译的学术假象,为教会圣经学术讨个公道。

  本文对象是一般读者,所以虽然是从学术角度来评论冯象译注的《新约》,却避免专门术语或过于细微和复杂的讨论。文章的基调是相当负面的,主要不是对冯译作全面什或是持平的评论,而是在于揭露其舛误与误导之处和对旧译不公允的批评。不过,笔者不想读者误会,以为冯译一无是处。相反,它是相当有价值的译注,从文学角度而言,更是难得的佳译。冯象遣词用字,造诣极深,笔者自问难以望其项背,也常存欣赏借鉴之心。再者,虽然冯象借用NJB之举并不足取,但总算是把西方好些优秀的圣经研读资料整理为中文,可以为不谙外语的读者提供帮助。

  此外,本文亦不是要为《和合本》「护经」。平心而论,冯译──正如较近期的圣经中译如《中文标准译本》,《圣经新译本》及《新汉语译本》等──的确修正了《和合本》的不少错译。《和合本》无论多么伟大,毕竟是一百年前的译本,有错误当然不足为奇,不然各译经机构也不会花偌大的人力物力来出版新的译本或修订本了。笔者无意文过饰非,否定冯象对《和合本》译文很多合理的批评。笔者的集中点,只是冯象那些有误导性质的批评,特别是取巧、出于方法上变来变去的批评。例如冯象自己生硬地直译时就指摘《和合本》的意译为错误,自己意译时却指摘《和合本》的直译为不通。正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如果我们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一样可以把冯译批得千疮百孔,体无完肤。

  笔者在过去二十年里,有幸参与各项中英文圣经译本的翻译、审阅或修订,深深了解到要评论一个译本的优劣,不能单考虑个别的译文,也要顾及译本整体的翻译理念、原则和理想的读者群。有时在某译本里不能接受的译文,在另一个译本里却是上佳的翻译。可惜冯象在《新约》的前言对他的翻译原则语焉不详,不外是笼统的说自己译文比旧译更有文采和准确。所以本文只能就一般性的评审考虑因素,加上冯象在别处发表的言论和在前言里特别指出的译文特色和翻译例子,并其对《和合本》的批评背后所反映的一些翻译原则,来评论冯译。

一、冯译的参考资料和借用NJB个案

  书末列出的参考书目大约有六十项,大部分是欧美圣经批判学统里有关经外文献和早期基督教的基本导论,类似美国一般大学圣经宗教科的参考书目。这些书籍对探讨基督教的背景和影响固然有它们的价值,却极少牵涉到个别经文的翻译或详解(美国这类科目通常不假定学生有任何圣经或宗教背景,课程的重点也不是在经文本身,而是在它们所呈现的历史和宗教现象)。事实上,这些参考书的内容根本没有在冯象的译文反映出来。换言之,它们对冯译没有什么指导作用,倒有点像滥竽充数。

  另一方面,冯译的书目却严重缺乏那些对翻译经文有直接影响的工具书和参考书,如原文字典、文法书、语段分析、抄本评注、圣经注释书、语言学和翻译理论研究等等。除了希伯来语和希腊语的原文版本外,真正对翻译有帮助的只列出了《铁锚圣经大词典》。冯象只介绍了两项单卷本评注(即注释书):《牛津圣经指南》和《皮氏圣经评注》。不过,前者其实并非什么经文评注,而是一般性的初阶圣经辞典。后者是一九一一年出版,一九六二年修订的注释书;书目列出的二○○一年版只是一九六二年版再刷的平装本,书中不少资料已严重过时(例如有关死海古卷和其他考古资料、新约神学等等)。虽然《皮氏》不失为一本好书,但现今市面上有那么多优秀的经文评注(无论是福音派或批判立场的),冯象为何要特别介绍读者去看这本反映五十年前的学术,而且售价奇昂(九十五美元!)的过时作品?

  更严重的是,冯象对其大量借用的NJB却只字不提,他另外「参考」的一些圣经研读本如New Oxford Annotated BibleNOAB)和HarperCollins Study BibleHCSB)等也在书目里尽付阙如。

  书中借用NJB的个案实在不胜枚举。当然,冯象是做了不少浓缩简化和合并的功夫,有时一瞬间未必看出端倪。因此,笔者只列举一些几乎是搬字过纸的例子,特别是囫囵吞枣、消化不良的个案:

  太三16插注:「呼应太初创世,圣灵盘旋,同上,1:2;仿佛膏立人子降世的任务,《使徒行传》10:38 。」参NJB:「The spirit which hovered over the waters at the first creation (Gn 1:2) now appears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new creation. It anoints Jesus for his messianic mission (Ac 10:38)。」

  太五39插注:「戒暴力报复,而非否定与不义作斗争,《罗马书》12:19,21」参NJB:「resistance by way of vengeance is excluded. The gospel does not forbid ……opposition to evil in the world」;在经文旁栏也列出Rm 12:19,21

  太五40插注:「如作抵押,《出埃及记》22:25」参NJB:「as a surety, cf. Ex 22.25seq」

  有趣的是,罗十二19-21是一完整的段落,NJB其实没有必要把参考经文奇怪的略去第20节(可能是因为这节是旧约的引述句吧)。冯译反正借用NJB在太五39-40的注释,所以就不问原由,一气呵成照抄可也。

  更离谱的是,在太六6:「所以你祷告时,应当进里屋,关上门」,冯象加注:「以先知为榜样,《列王纪下》4:33,七十士本《以赛亚书》26:20」。这两节参考经文也是转自NJBNJB列出它们的原因大概只是用字相似,但冯象看见列下四33的经文是先知以利沙祷告的榜样,可能以为赛廿六20也是这样。但后者根本与祷告无关,亦非先知的榜样,而是先知呼吁以色列人躲进内室来逃避神对罪人的愤怒审判!

  除了插注以外,冯象的译文也处处见到NJB的影子,令人怀疑他究竟有多少是按原文翻译,有多少是在翻译NJB。这特别可以从一些NJB的错译或与众不同的翻译看到:

  太四6下:「以免石子绊你的脚」。冯象翻译作「绊」的动词,其他所有中文译本都正确地翻译作「碰」或「撞」(这动词在不及物的情况下可以翻作「失足」,但这里不适用)。无独有偶,NJB也是同样错译(「trip over」),而且是笔者对照过的二十多本主流的英、德、法语译本中唯一这样错译的(一九九八年法语版《耶路撒冷圣经》则是对的)。

  来一7:「四方的风,当他的使者,烈焰是他的仆从(插注:引七十士本《诗篇》104:4)」。其实七十士译本诗篇的章节与希伯来文圣经不同,应是一○三4,不过这是小事。最严重的是,来一7和它所引用的七十士译本经文根本不是这个意思,而是「使他的天使为风(或灵),他的仆役为火焰」。《和合本》可能受希伯来文旧约的诗篇引文影响,也与冯象一样错译(近期的中译如《新汉语》、《新译本》和《中文标准译本》已改正了),但既然冯象煞有介事地注明是引自七十士译本,是没有理由搞错的。无独有偶,NJB也是众多欧美译本里唯一同样错译的(法语版《耶路撒冷圣经》则是对的)。

  徒廿八13:「然后沿岸上行,至雷玖……」。冯象在前言和书目都声称他根据的希腊文底本是NA27,但NA27的正文却是「从那里拔(锚)出发,至雷玖……」,冯象翻译的只是一个异文,也没有插注交代,一反他在别处连芝麻绿豆的异文也作交代的常态。相信读者可以猜想得到,无独有偶,NJB采用了同样的异文,也同样没有加注交代。不同的是,这异文在NJB所根据的希腊文底本其实是正文,所以无须交代,但冯象却不知底蕴,囫囵吞枣便露出马脚。不单如此,这个异文的字面意思是「从那里绕行至雷玖……」(参《和合本》),但NJB却相当宽松地把这句译成「from there we followed the coast (沿岸) up to Rhegium…」。其他所有根据同样异文的英语译本,都采用了类似《和合本》「绕行」的字句,未有如NJB这样翻译的。冯象却把NJB这意译直译为中文。顺带一提,过了3节,NJB有交代徒廿八16的抄本异文,冯象也恰巧在该节作同样交代。

  冯象借用NJB,是铁证如山,不是偶一为之,而是系统性的现象(单是马太福音也有几十个显而易见的例子,如二11、二16、二17-18的插注与NJB同章节的注f,h,i)。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找一本NJB与冯译作些「来源鉴别」的研究。笔者在此不必再打一匹死马了。至于NOABHCSB,笔者没有像NJB那样详细翻查,但约略比较也发现有不少几乎是搬字过纸的个案(例如太十四4,6,12 用了 NOAB 在这几节连续三个脚注;十四19 转到HCSB;十四 21又回到NOAB; 十五1回到NJB;十五5再回到NOAB加部分NJB)。这与《摩西五经》和《智慧书》借用这些参考资料的情况相似。

  西方社会注重知识产权,学界更强调引经据典、标明资料来源,不把别人的创见或整理功夫据为己有(笔者念神学时,每写一篇文章,都要附上签字声明没有违反学院的反抄袭政策)。如果冯译是一般通俗作品还情有可原,偏生他要处处高挂学术幌子,却连学术出版最基本的游戏规则也不遵守,更不要谈学术道德了。事实上,冯译如果是一部西方畅销书的话,肯定会惹来诉讼。它采用NJB资料之多,一般来说必须先向出版社申请,否则就算是在书目提及了也是难辞其咎,更何况是只字不提。冯象在美国生活和治学那么久,又是法律界的专才,这些概念应该已是他的第二天性,不会茫然不知吧。待续

(编按:文中引述冯译的《新约》内容时,经文出处的体例依循该书,冒号前为章数,后为节数。其馀部分的经文出处沿用本报体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