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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气象与学术假象──评冯象译注的《新约》(之一)

环球圣经公会驻会学者

两三年间读了冯象译注的《摩西五经》和《智慧书》,深被其光彩四溢的文学气象所摄。冯译的文采,毫无疑问是胜过现存的中文译本──什至胜过原文。此外,冯象也为译文提供了不少有用的释义插注。这些插注虽然只是一般性的资料,谈不上什么创见,但总算是头头是道、四平八稳。冯象不是一个圣经学者,也没有受过正规的圣经学术训练,只凭着个人天分和自学的毅力,在短短时间内能够有这样成果,实是难能可贵。不过,他那种自鸣得意的态度,笔者却什不以为然。

  大约一年前,也可谓是机缘巧合,笔者把《耶路撒冷圣经》的一九八五英文版(New Jerusalem Bible;以下简称NJB)跟较近期的一九九八法语版的译文和注释做些比较,处处觉得有点似曾相识,猛然想起好些注释是在冯译里见过。详细翻查之下,发觉冯象是大量地「借用」了NJB的资料,并加上几本通用的圣经研读本,东拼西凑,有时大动手术移植器官,有时索性搬字过纸。他自命站在圣经学术前沿,原来是这番光景。当然,天下文章一大抄,抄一家是抄袭,抄千家百家就是参考。冯氏这类的借用情况,固然是学术着作的禁忌,在坊间通俗作品却是屡见不鲜,当时也觉得不值得深责,得饶人处且饶人便是了。况且自己要做的正事多着,实不愿浪费宝贵光阴来写一篇负面的评论,所以就不了了之,只跟三两友好约略一提。

  近日收到好友从香港寄来的冯译《新约》和一些传媒报道。一口气把冯译读完,如前地欣赏其文采斐然,也如前地见其大量借用NJB。不幸的是,无论从冯译的前言或网上文章和报道都看到,冯象的口气愈发嚣张,对《和合本》和其他中译本的批评也变本加厉,不厌其烦地指出旧译「舛误极多」,更信口开河,无限上纲,诬蔑传教士为达目的,「不惜曲解经文改造教义……扬弃学术之道,由『误译』生发新枝」云云。冯象也看扁了整个香港的学术界,认为它「缺乏良好的西学训练与研究条件,……学术传统和思想交锋,比起内地和台湾都差一截,跟西方的学术前沿更是隔膜」。冯象什至进而把欧美教会也批为反学术,引用一些学者哗众取宠的极端言语,说:「如今一个主流神学院的学生,毕业后非得把课上学来的东西忘掉,才当得成牧师呢」。冯象以夸张失实的冷嘲热讽来极力破坏人们对其他圣经中译以至整个教会学术的信心,来树立自己至高无上、舍我其谁的形象。笔者遂觉有责任回应这些偏颇的言论,让读者看清楚冯译的学术假象,为教会圣经学术讨个公道。

  本文对象是一般读者,所以虽然是从学术角度来评论冯象译注的《新约》,却避免专门术语或过于细微和复杂的讨论。文章的基调是相当负面的,主要不是对冯译作全面什或是持平的评论,而是在于揭露其舛误与误导之处和对旧译不公允的批评。不过,笔者不想读者误会,以为冯译一无是处。相反,它是相当有价值的译注,从文学角度而言,更是难得的佳译。冯象遣词用字,造诣极深,笔者自问难以望其项背,也常存欣赏借鉴之心。再者,虽然冯象借用NJB之举并不足取,但总算是把西方好些优秀的圣经研读资料整理为中文,可以为不谙外语的读者提供帮助。

  此外,本文亦不是要为《和合本》「护经」。平心而论,冯译──正如较近期的圣经中译如《中文标准译本》,《圣经新译本》及《新汉语译本》等──的确修正了《和合本》的不少错译。《和合本》无论多么伟大,毕竟是一百年前的译本,有错误当然不足为奇,不然各译经机构也不会花偌大的人力物力来出版新的译本或修订本了。笔者无意文过饰非,否定冯象对《和合本》译文很多合理的批评。笔者的集中点,只是冯象那些有误导性质的批评,特别是取巧、出于方法上变来变去的批评。例如冯象自己生硬地直译时就指摘《和合本》的意译为错误,自己意译时却指摘《和合本》的直译为不通。正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如果我们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一样可以把冯译批得千疮百孔,体无完肤。

  笔者在过去二十年里,有幸参与各项中英文圣经译本的翻译、审阅或修订,深深了解到要评论一个译本的优劣,不能单考虑个别的译文,也要顾及译本整体的翻译理念、原则和理想的读者群。有时在某译本里不能接受的译文,在另一个译本里却是上佳的翻译。可惜冯象在《新约》的前言对他的翻译原则语焉不详,不外是笼统的说自己译文比旧译更有文采和准确。所以本文只能就一般性的评审考虑因素,加上冯象在别处发表的言论和在前言里特别指出的译文特色和翻译例子,并其对《和合本》的批评背后所反映的一些翻译原则,来评论冯译。

一、冯译的参考资料和借用NJB个案

  书末列出的参考书目大约有六十项,大部分是欧美圣经批判学统里有关经外文献和早期基督教的基本导论,类似美国一般大学圣经宗教科的参考书目。这些书籍对探讨基督教的背景和影响固然有它们的价值,却极少牵涉到个别经文的翻译或详解(美国这类科目通常不假定学生有任何圣经或宗教背景,课程的重点也不是在经文本身,而是在它们所呈现的历史和宗教现象)。事实上,这些参考书的内容根本没有在冯象的译文反映出来。换言之,它们对冯译没有什么指导作用,倒有点像滥竽充数。

  另一方面,冯译的书目却严重缺乏那些对翻译经文有直接影响的工具书和参考书,如原文字典、文法书、语段分析、抄本评注、圣经注释书、语言学和翻译理论研究等等。除了希伯来语和希腊语的原文版本外,真正对翻译有帮助的只列出了《铁锚圣经大词典》。冯象只介绍了两项单卷本评注(即注释书):《牛津圣经指南》和《皮氏圣经评注》。不过,前者其实并非什么经文评注,而是一般性的初阶圣经辞典。后者是一九一一年出版,一九六二年修订的注释书;书目列出的二○○一年版只是一九六二年版再刷的平装本,书中不少资料已严重过时(例如有关死海古卷和其他考古资料、新约神学等等)。虽然《皮氏》不失为一本好书,但现今市面上有那么多优秀的经文评注(无论是福音派或批判立场的),冯象为何要特别介绍读者去看这本反映五十年前的学术,而且售价奇昂(九十五美元!)的过时作品?

  更严重的是,冯象对其大量借用的NJB却只字不提,他另外「参考」的一些圣经研读本如New Oxford Annotated BibleNOAB)和HarperCollins Study BibleHCSB)等也在书目里尽付阙如。

  书中借用NJB的个案实在不胜枚举。当然,冯象是做了不少浓缩简化和合并的功夫,有时一瞬间未必看出端倪。因此,笔者只列举一些几乎是搬字过纸的例子,特别是囫囵吞枣、消化不良的个案:

  太三16插注:「呼应太初创世,圣灵盘旋,同上,1:2;仿佛膏立人子降世的任务,《使徒行传》10:38 。」参NJB:「The spirit which hovered over the waters at the first creation (Gn 1:2) now appears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new creation. It anoints Jesus for his messianic mission (Ac 10:38)。」

  太五39插注:「戒暴力报复,而非否定与不义作斗争,《罗马书》12:19,21」参NJB:「resistance by way of vengeance is excluded. The gospel does not forbid ……opposition to evil in the world」;在经文旁栏也列出Rm 12:19,21

  太五40插注:「如作抵押,《出埃及记》22:25」参NJB:「as a surety, cf. Ex 22.25seq」

  有趣的是,罗十二19-21是一完整的段落,NJB其实没有必要把参考经文奇怪的略去第20节(可能是因为这节是旧约的引述句吧)。冯译反正借用NJB在太五39-40的注释,所以就不问原由,一气呵成照抄可也。

  更离谱的是,在太六6:「所以你祷告时,应当进里屋,关上门」,冯象加注:「以先知为榜样,《列王纪下》4:33,七十士本《以赛亚书》26:20」。这两节参考经文也是转自NJBNJB列出它们的原因大概只是用字相似,但冯象看见列下四33的经文是先知以利沙祷告的榜样,可能以为赛廿六20也是这样。但后者根本与祷告无关,亦非先知的榜样,而是先知呼吁以色列人躲进内室来逃避神对罪人的愤怒审判!

  除了插注以外,冯象的译文也处处见到NJB的影子,令人怀疑他究竟有多少是按原文翻译,有多少是在翻译NJB。这特别可以从一些NJB的错译或与众不同的翻译看到:

  太四6下:「以免石子绊你的脚」。冯象翻译作「绊」的动词,其他所有中文译本都正确地翻译作「碰」或「撞」(这动词在不及物的情况下可以翻作「失足」,但这里不适用)。无独有偶,NJB也是同样错译(「trip over」),而且是笔者对照过的二十多本主流的英、德、法语译本中唯一这样错译的(一九九八年法语版《耶路撒冷圣经》则是对的)。

  来一7:「四方的风,当他的使者,烈焰是他的仆从(插注:引七十士本《诗篇》104:4)」。其实七十士译本诗篇的章节与希伯来文圣经不同,应是一○三4,不过这是小事。最严重的是,来一7和它所引用的七十士译本经文根本不是这个意思,而是「使他的天使为风(或灵),他的仆役为火焰」。《和合本》可能受希伯来文旧约的诗篇引文影响,也与冯象一样错译(近期的中译如《新汉语》、《新译本》和《中文标准译本》已改正了),但既然冯象煞有介事地注明是引自七十士译本,是没有理由搞错的。无独有偶,NJB也是众多欧美译本里唯一同样错译的(法语版《耶路撒冷圣经》则是对的)。

  徒廿八13:「然后沿岸上行,至雷玖……」。冯象在前言和书目都声称他根据的希腊文底本是NA27,但NA27的正文却是「从那里拔(锚)出发,至雷玖……」,冯象翻译的只是一个异文,也没有插注交代,一反他在别处连芝麻绿豆的异文也作交代的常态。相信读者可以猜想得到,无独有偶,NJB采用了同样的异文,也同样没有加注交代。不同的是,这异文在NJB所根据的希腊文底本其实是正文,所以无须交代,但冯象却不知底蕴,囫囵吞枣便露出马脚。不单如此,这个异文的字面意思是「从那里绕行至雷玖……」(参《和合本》),但NJB却相当宽松地把这句译成「from there we followed the coast (沿岸) up to Rhegium…」。其他所有根据同样异文的英语译本,都采用了类似《和合本》「绕行」的字句,未有如NJB这样翻译的。冯象却把NJB这意译直译为中文。顺带一提,过了3节,NJB有交代徒廿八16的抄本异文,冯象也恰巧在该节作同样交代。

  冯象借用NJB,是铁证如山,不是偶一为之,而是系统性的现象(单是马太福音也有几十个显而易见的例子,如二11、二16、二17-18的插注与NJB同章节的注f,h,i)。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找一本NJB与冯译作些「来源鉴别」的研究。笔者在此不必再打一匹死马了。至于NOABHCSB,笔者没有像NJB那样详细翻查,但约略比较也发现有不少几乎是搬字过纸的个案(例如太十四4,6,12 用了 NOAB 在这几节连续三个脚注;十四19 转到HCSB;十四 21又回到NOAB; 十五1回到NJB;十五5再回到NOAB加部分NJB)。这与《摩西五经》和《智慧书》借用这些参考资料的情况相似。

  西方社会注重知识产权,学界更强调引经据典、标明资料来源,不把别人的创见或整理功夫据为己有(笔者念神学时,每写一篇文章,都要附上签字声明没有违反学院的反抄袭政策)。如果冯译是一般通俗作品还情有可原,偏生他要处处高挂学术幌子,却连学术出版最基本的游戏规则也不遵守,更不要谈学术道德了。事实上,冯译如果是一部西方畅销书的话,肯定会惹来诉讼。它采用NJB资料之多,一般来说必须先向出版社申请,否则就算是在书目提及了也是难辞其咎,更何况是只字不提。冯象在美国生活和治学那么久,又是法律界的专才,这些概念应该已是他的第二天性,不会茫然不知吧。待续

(编按:文中引述冯译的《新约》内容时,经文出处的体例依循该书,冒号前为章数,后为节数。其馀部分的经文出处沿用本报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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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回應5則


張達民 / 2013-01-24 04:04:40.0

馮象借用NJB鐵證如山

最近得朋友告知,原來去年有人已經開始做“來源鑒別”的工作,詳細和有系統地把馮譯跟NJB比較,臚列大量例子證明馮象借用NJB實在鐵證如山。馮譯不單常常轉譯自NJB與眾不同的意譯,連NJB前後不一致的翻譯,甚至手民之誤都照抄了;見:

“馮象抄襲NJB”
(http://s-h-c.org/forum/showthread.php?t=35884)

“馮象譯經源流攷”
(http://fengtranslation.wordpress.com/)

張達民 / 2010-10-01 18:11:27.0

回應“馮象:譴責張達民”

我是張達民,就馮象先生對我的譴責(http://www.ideobook.com/1052/a-statement-by-fengxiang/#comment-63467)有些回應:

馮先生指控我評論他所譯注的《新約》是“刻意隱瞞事實,誤導讀者”,不知有何證據。事實擺在眼前,馮先生這本譯注的確是對《耶路撒冷聖經》(NJB)隻字不提,卻又的確是多處借用其中資料。如果我有隱瞞什麼,那只是因為《時代論壇》篇幅所限,以致未能更詳細全面地給讀者臚列馮先生借用NJB的眾多個案,只能略略舉幾個較為明顯的例子。標明資料來源,主要是學術規範與倫理,並學者良心的問題,是非自有公論。其實馮先生作個簡單聲明,坦承資料引述做得不妥善,我也自會息事寧人,不會窮追猛打。但如果馮先生希望藉助法律來打壓我的學術評論,恐怕只會欲蓋彌彰,徒落人笑柄。茲簡單回應馮先生的5點:

1)我不清楚中國大陸的學術規範。就西方學統而論,既然《新約》書目裡列舉了約60項的參考資料,卻完全沒有提及借用量被這些資料更多的NJB,斷不能以曾在別處列出這部書的法語版為理由就交代了。相信沒有任何主流學術出版機構會接受馮先生這個解釋。況且在《摩西五經》前言,馮先生也只是很籠統的在“拙譯所據原文”那一段提到參考法語聖城本和其他譯本,並沒有清楚表示馮先生的插注是多處借用(翻譯)了它的註釋,給人的印象只是馮先生的聖經譯文有參考該譯本。附錄也是一樣的籠統。《智慧書》前言和附錄皆沒有提及聖城本/NJB。我看過馮先生不少文章,從來沒有看到標明翻譯借用NJB的事例。馮先生最多只是在“上帝什麼性別”一文裡提及法語聖城本的經文註釋,來反駁學者對“文本片斷假說”的質疑,卻沒有清楚表示對該譯本註釋的翻譯借用。再者,馮先生從來沒有提及、卻有借用的英語版NJB在譯文和註釋也與法語聖城本不盡相同。

2)西方學界聖經譯本通常不列參考書目,部份是因為學者大都是從原文翻譯,而原文很大程度上是屬於公共領域的。所以最重要的是指出原文版本。而且譯者幾乎在每一節經文都會參考很多字詞分析、文法書、註釋書和其他譯本,而各譯本所參考的資料也有極多重疊。篇幅所限,不能臚列這些眾多的資料,是學界都明白的。但註釋本的腳註資料整理和文字表達,就如註釋書一樣,不屬公共領域而是比較“獨家”的,在標明資料來源方面就有更高的要求,例如NJB就在前言聲明它是採用了1973年法語版的資料,並有增改。假如新牛津注釋本像馮先生這樣借用NJB的整理和文字表達,相信在西方學界以至NJB的出版商都是無法接受的。無論如何,既然《新約》書目裡列舉了一般性(如《牛津聖經指南》)以至學術性(如《鐵錨聖經大詞典》)的參考書,為何又略去借用量比例相當高的NJB呢?馮先生標榜學術,我以學術角度評論,當然有理由質疑馮先生引用資料的透明度。

3)我不知馮先生看了多少書,當然無從確定NJB是否所參考資料的“極小部份”。但從出版了作品的角度來看,恐怕沒有什麼學者會同意“極小”這個形容。就《新約》裡一些很簡短插注而論,當然很難證明有否借用NJB。但一些較長的插注則很明顯,例如在馬太福音9:14的插注:“施洗約翰的門徒希望加速末日審判的降臨,和法利賽宗派一樣強調禁食,次數超過律法規定”,比較NJB同章節腳註g:(John the Baptist. Like the Pharisees, John's disciples used to observe fasts not prescribed by the Law in the hope that their devotion would hasten the coming of the Day of the Lord)【法語版用字則沒有那麼接近】。我還可以舉很多這類的例子。我不知道有什麼學界慣例可以容許這樣翻譯性的借用而在整部譯注不作任何聲明。

4)正如上述,註釋的資料整理和文字表達並不屬於公共領域。再者,對學者而言,學術規範和倫理也比版權法有更高的要求。

5)我絕無禁止馮先生參考借鑒前人的譯法。我在文章裡也說自己對馮先生的佳譯“常存欣賞借鑒之心”,妄加罪名的恐怕是馮先生自己。既然譯的是同一本聖經,各譯本自然不免有互相參考和雷同之處。我的文章針對的主要是《新約》插注對NJB腳註翻譯性的借用。至於聖經譯文方面,我提出的質疑,主要是針對馮先生的《新約》既然聲稱是譯自NA27,又為何有些反映NJB特色,卻不可能是從NA27翻譯(甚至不是根據法語聖城本)的譯文?馮先生標榜學術,又批評教會學術的水平,那麼我以學術角度回應,探討《新約》譯文根據原文的程度,該是合情合理吧?不應與一般性的參考其他譯本或學術自由混為一談。

a / 2010-09-28 03:52:10.0

謝謝


之前看到的是對馮譯一面倒的欣賞


所以我很開心可以讀到另一面的意見


因為自己實無能力做評論

King / 2010-09-25 10:51:16.0

正視聽

作者的寫作動機很清楚:
"筆者遂覺有責任回應這些偏頗的言論,讓讀者看清楚馮譯的學術假象,為教會聖經學術討個公道。
....本文對象是一般讀者....."

事實上不少信徒都被馮象的譯本所吸引, 並誤以為是很專業的譯本, 作者只是以正視聽, 讓一般讀者有所了解.
我看這篇也算不上是很嚴謹的學術討論文章(但不代表它水平不夠,只是寫作取向不同) 但如果在學術期刊發表大概就達不到讓一般人了解馮象是假學術的效果了. 也許有人會看不順眼, 不接受這作法, 但我想把是非指出來, 讓大家知道是很有意義的. 何況, 作者的寫作目的並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是作為讀者, 相信不少人會欣賞作者此文的內容.

使徒彼得 / 2010-09-24 23:31:02.0

實在無法理解?

如題!
究竟這篇文章的目的是什麼?
指正馮象譯本上的問題?對於聖經譯本的另一種想像?
抑或只是別人口氣愈發囂張?

可能由於還未完整出版有關文章, 或許對筆者的內容有所誤解。

但作為一個學者, 應該對地球有限的資源有所承擔, 不要再浪費紙張去評論別人。如果想認真就學術討論, 請回到相關的學術期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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