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對十一月廿九日《時代論壇》報道,六十四位教牧領袖聯署呼籲考慮應否支持影音使團,感到十分不安!首先本人要聲明與影音使團只有福音夥伴關係而沒有利害關係,與部分聯署人也相識多年,很欣賞他們的事奉,只是今次不得不冒著得罪他們的危險,想同樣以教牧的身分站出來說幾句公道話。希望不要因此引發更多爭論,因為已經足夠了,是時候停止了!
第一,本人看不到這類聯署有甚麼大意義,也看不到這些沒完沒了的爭論對福音工作有何建設性的影響?聯署者所呼籲的標題是「考慮應否支持影音使團」,表面看似客觀中立,實際上是具有誤導性及煽動性,既然聯署者已有明確立場,認為影音使團所作的是不對,為何不清楚的說「不應支持」?因為是就應該說是,不是就應該說不是,還要考慮甚麼?如此行動是否有點恃勢凌人?發起人的用意是否值得商榷?需知道不是人多勢眾、聲音大,有「江湖地位」就等於立論的根源一定正確,那可能不過是另一種嘩眾取寵的方式;如此高調地公開呼籲聯署,也不見得是彰顯真正的公義,反之,有濫用言論自由之嫌!況且這些言論不一定代表教會的主流觀點。這樣的論述既不顯示特別有見地和健康(起碼沒有提出實質證據證明影音使團所說的是不對,只是打著所謂維護學術尊嚴的旗號,意圖主導、限制別人的工作),如此姿態也不見得是理想和理性的對話方式。
第二,本人認為影音使團見證尋索方舟過程中如何經歷神,把所發現的公諸於世沒有甚麼不妥,只是題材比較敏感和具爭議性才引起各方關注,並不存在甚麼「高調」、「噱頭」的問題,他們也從沒有以專家的身分自居。大膽假設,細心求證是任何學術研究的正常過程,在未有獲得或提供「更多」資料之前,不等於不可把已有的資料公開,這與嚴謹治學態度沒有衝突;更不應因為暫時未能滿足質疑者的要求而成為被對付、封殺的對象。況且,甚麼程度和數量的證據才足夠令普遍教會群體和公眾信服?才能消除一般人(非專家)的考古疑點?除了挪亞一家之外,誰能百份百證明?不管是百份之九十九點九或百分之九十,沒有百份百的證據就不能說嗎?(你到聖地時,會要求人家拿出百份百證據才能說那是耶穌的墳墓?只要你相信聖經說耶穌復活了便已足夠,那些甚麼證據根本就不是那麼重要!)這是甚麼言論自由的觀點?如此批評別人時,豈不也是以非專家的身份去作出一些不正確的指控?學術界諸君所發表的研究報告,有多少是能夠百份百保證正確無誤呢?本人質疑聯署者有多少是真正看過有關電影?內中所提供的專家意見豈非值得參考?我們是否應該有探求真相所需的量度,包括給予別人應有的尊重和空間(起碼聆聽和信任當事人的解釋),而不是以自己的主觀意願強加在別人身上,用自己的批判自由去壓制別人的表達自由(甚至剝奪別人自辯的權利)!
第三,聯署的其中焦點是針對影音使團的籌款和財務報告問題。其實任何機構都不會,也沒有必要把全部內部賬目公開。即使你認為有權利提出要求,但有關機構也沒有義務這樣做,那是他們與捐款者之間的責任關係和向政府的法律交待。既然「姑勿論木結構是否挪亞方舟」,那麼影音使團還需要學術界一些甚麼公開核實才可以募捐呢?
第四,對於社會上一些不公義的事,教會內違背真理的言行,都鮮見華人教牧領袖、神學界人士有如此齊心的舉動。今次為了一個弱勢主內福音機構的一些「不盡人意」的做法而群起口誅筆伐、窮追猛打,甚至落井下石,不禁叫人感到詫異和痛心!本人在想,如果此事是發生在非華人教會的圈子,或是換上另一個機構,他們的反應是否會一樣?
最後,本人欣賞聯署者為教會守望的心,提出合理的質疑也是無可厚非,只是在處理的手法上不宜過火。因為當做出一些連主流專家都不會作的批評,連教外人都不會作的攻擊時,即使再說甚麼建立聖潔的國度,以真理和誠實傳揚福音,甚麼審慎、負責任的態度都是有問題或不恰當,恐怕只會落入惡魔的另一個圈套之中,這是不能不小心!因為就算出發點正確,有質疑的權利和表面的理由,但內藏的動機都是不易被察覺和判斷的。可嘆今天愈來愈多屬靈爭戰的戰場都不是在教會之外,而是教會之內,這種現象絕對不宜助長,求主憐憫!
(筆者註:本文只屬作者個人的意見,並不代表任何教會或機構。)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講場,2011.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