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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方舟?教內教外齊關注!「信與不信」同呼籲!(之二)

  ……筆者尊重某些人「內心有極大的確信」,以「九成九或百份之九十九點九的說法」,來「形容和表達是次發現極大可能是聖經中所記載的挪亞方舟的意思」,但事實是那所謂「九成九或百份之九十九點九」的信心的實證基礎是非常薄弱的。……

續上期

非專業考古、論證
與「九成九或百份之九十九點九」信心的問題

葉敬德牧師,香港浸會大學校牧。葉博士本身亦是該校應用倫理學研究中心研究員,研究範圍包括宗教倫理、生態倫理、政治神學等。編有《彩虹的兩端──性傾向歧視立法爭論二百天》。

音使團在回應「為何一個福音機構要去尋找挪亞方舟?」的問題時指出,它們過去「不斷尋找具影響力的題材製作福音節目,以此作為橋樑把人帶到上帝的面前。」根據影音使團的解釋,它們先在二○○三年,前赴「位於土耳其東部的亞拉臘山」,當時「並非立意尋找方舟的真實遺蹟」,卻是「拍攝關於大洪水和方舟記載的福音紀錄片」。後「因獲邀參與香港挪亞方舟展館的工程,成為展館內其中一個內容供應者。因此,造就了使團有更多的機會多次前往土耳其當地,進行深入的資料搜集及拍攝製作。」

  當然,筆者了解該機構前赴它們相信是亞拉臘山的地方,拍攝關於大洪水和方舟記載的福音紀錄片,是為了尋找具影響力的題材製作節目,把人帶到上帝的面前。但是,筆者卻不明白,成為了「香港挪亞方舟展館內其中一個內容供應者」;與「造就了使團有更多的機會多次前往土耳其當地,進行深入的資料搜集及拍攝製作」;並與尋找方舟,三者有何必然的關係。因為現時考古發現的任何文物,都是屬於當地政府的財產,未經當地政府允許是不可以私運出國的。所以,縱使在考古方面有甚麼發現,也不一定可以為展館提供展覽品。

考古文物屬當地政府財產

  影音使團在二○一○年四月廿八日宣佈,在土耳其東部的亞拉臘山附近找到了挪亞方舟的船身殘骸,但該等「木材」是否先經土耳其政府批准,然後才運到香港呢?根據《明報》在二○一○年五月一日的報道,雖然「土耳其亞勒省副省長、文化局長及杜古拜亞斯市政務司長等官員早前到港出席記者會」,但「法新社引述土耳其文化旅遊部長稱,要調查為何有官員未經許可在四月廿五日到香港出席『方舟』記者會,以及為何那些木材會運到中國。」

  事實是,至今再也沒有「木材」運回香港了。那又如何能夠為展館提供展覽品呢?

  筆者一直都沒有否定非專業團隊參與考古工作的可能性。但如果影音使團是如此具使命感,希望藉著發掘方舟而證實聖經的真確性,則必須要將這方面的考古工作做到最好,否則如何能對得起那將如此重要的任務交付與它們的上帝?所以,縱使這是一個非專業的團隊,也必須恪守與專業團隊相同的道德和學術的要求。而不僅是基督教內外,甚至是上帝,都在期待著一個可信程度非常高、能夠充分地證明,影音使團找到挪亞方舟殘骸的報告。

耶穌復活的例子

  何謂「一個可信程度非常高、能夠充分地證明」某件事確曾發生的報告呢?或許我們可以用證明耶穌復活的論證為例,以說明相關的期望。

  耶穌從死裡復活是一件在歷史上經受反覆辯證、備受肯定,而至今仍然未被推翻的事情。我們相信在歷史上曾經發生過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事實,因為:

  一、新約記載耶穌復活的文獻寫作時間離事件發生的時間很近。當時仍然有很多可靠的見證人在生,可以指出這些文獻的作假之處。所以這些文獻的記載非常可靠;

  二、雖然四卷福音書對耶穌復活的記載稍有差異,但整體而言,卻是相當準確的;

  三、根據當時處理的方法,被釘十架的必須要被判定死去,然後才可以埋葬。所以耶穌被埋時,必定已經去世;

  四、羅馬的士兵不可能在看守墓穴時睡覺,因為他們失職是要面對死刑的懲處。所以,耶穌的屍體是沒有可能被人偷走的;

  五、縱使耶穌被埋時並未死去,他醒來後也沒有足夠的體力推開封墓的石頭,並趕走看守墓穴的羅馬士兵而離開;

  六、婦女們在大清早時到墳墓去,當時天色已亮,她們並沒有走錯地方,也遇上了上帝的使者和復活了的耶穌;

  七、耶穌復活後,曾經多次,向很多人顯現。這些都是可靠的見證人;

  八、耶穌被釘十字架,他的門徒在祂死後四散,但在數十天後卻充滿了能力,向周圍的人宣揚耶穌復活的信息。相信他們必然是經歷了一些異乎尋常的事情,然後才會給他們的生命帶來如此巨大的轉變。而他們所遇上的便是復活的耶穌;和

  九、如果他們沒有遇上復活的耶穌,他們所傳的便是謊言。但是,他們一生都為了傳揚耶穌復活的信息而飽受煎熬,除了約翰外,所有門徒都是為主殉道的。如果耶穌從死裡復活只是門徒的集體謊話,為何他們都願意為這謊話一生受磨難,甚至獻上生命呢?所以,門徒必然是為事實作見證。

  基於以上的分析,雖然我們未能夠將復活了的耶穌拿出來,但我們已經擁有非常具說服力的論證,證明耶穌從死裡復活。縱使我們就此與教外人辯論,或許我們未能將對方說服,但我們卻已站在不敗之地。意思是對方如果要推翻我們所提出的論證,也是一件相當艱難的事。當然,正是由於未能夠將復活了的耶穌拿出來,雖然我們擁有非常具說服力的論證,我們仍然只可以說,我們相信耶穌已經從死裡復活。或許這才可稱為「九成九或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相信。

對方舟殘骸宣稱的問題

  影音使團二○一○年四月廿八日宣佈,在土耳其東部的亞拉臘山附近找到了,它們「九成九或百份之九十九點九」相信是挪亞方舟的殘骸。但它們有甚麼證據支持它們的宣稱呢?

  首先,影音使團解釋,它們用的是排除法(Deductive Reasoning)。它們宣稱,「許多考古發現都是用排除法來進行推論。土耳其當地考古學家在看到此處發現的所有探索影片後,根據他們的考古經驗,及基於過往的相關資料文獻,首先從環境學論證排除了山上四千米有天然樹木的可能性;亦因為阿拉臘山是備受關注的重地,若有人在上面修建必定會有記載,而建築物主要是以石和泥磚建造,相對用木材的比例較少,而且阿拉臘山三千五百米以上更從未發現過人類活動的考古遺蹟,因此排除了木結構的多個可能性,包括:房屋、軍事設施、飼養動物的地方及宗教場所。經過進一步研究其建築特色、功能和所保存的文物後,考古專家相信這木結構是屬於一個古代海事建築。根據以上推論和研究,就只有聖經記載的挪亞方舟是合乎在歷史文獻及吻合歷代的目擊者所存留的描述細節。」

  然而,筆者卻想就影音使團的宣稱提出幾個問題。

  第一,影音使團的看法是根據「土耳其當地考古學家」的分析而建立的。但這些當地考古學家包括了哪幾位?他/她們有何資歷?他/她們的分析可信嗎?

  第二,影音使團的排除法是根據「土耳其當地考古學家」,以「過往的相關資料文獻」為基礎推論。但他/她們所根據的是甚麼資料文獻呢?根據影音使團的說法,「阿拉臘山是備受關注的重地,若有人在上面修建必定會有記載」。但它們講的是公元前2800年的阿拉臘山,當時它有何重要性呢?如果挪亞活在那年代,當時只剩下挪亞一家,我們又如何理解阿拉臘山的重要性呢?當時有沒有文字呢?有必要記載嗎?有誰會記載呢?又如何傳給後世呢?

  第三,筆者並不否定我們可以用排除法來進行推論,但如果主要憑「看到此處發現的所有探索影片」作推論,而推論的結果竟然是相信發現的有「九成九或百份之九十九點九」的信心是挪亞方舟的殘骸。這是一個大膽至極的結論。相信沒有幾個嚴肅的學者或組織,會在毋須任何其他有力證據的支持下,主要憑影片推論出如此的「驚世大結論」。

  第四,這些考古學家推論的背景年代是公元前2800年或是近期祖克蘭克(Dr. Joel Klenck)所提出的公元前13,100年至9,600年間呢?

  根據一篇轉載於影音使團網站,於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發表,名為“New Support for Alleged Noah's Ark Discovery”的文字,克蘭克曾經到遺址實地考察。他清楚表明此「構造物始於晚期後舊石器時代(公元前13,100年至9,600年之間)」。因為該木結構與該時期出土的其他文物具相近的特性。克蘭克認為,影音使團沒有甚麼考古經驗,所以不懂採集樣本,才會將木結構定在錯誤的時期。但令人奇怪的是,似乎他當時並沒有即場採集樣本化驗,因為他只期望將來要將樣本送往土耳其伊斯坦堡大學或德國柏林大學化驗。如果有,相信化驗亦應該有結果了。

  如果那是屬於公元前13,100年至9,600年間的遺址,由於推論對象的時空已變,「土耳其當地考古學家」的看法是否仍然成立即頓成疑問。而影音使團又憑甚麼仍然相信自身發現的有「九成九或百份之九十九點九」的信心是挪亞方舟的殘骸呢?

  第五,如果公元前2800年山上四千米不可能有天然的樹木,我們又如何理解影音使團在二○○四年的發現,及在二○○六年八月至九月間,在該山區發現的石化木結構呢?以排除法又會得到甚麼結果呢?是否任何在該山區發現的木結構,都有「九成九或百份之九十九點九」的可能性是挪亞方舟的殘骸呢?

  第六,排除法的問題是排除了某些可能性後,仍不等於證明該遺骸便是你想找到的東西。所以,影音使團便宣稱,「根據以上推論和研究,就只有聖經記載的挪亞方舟是合乎在歷史文獻及吻合歷代的目擊者所存留的描述細節。」但是,如果場景已經轉到「公元前13,100年至9,600年間」,又如何符合聖經的記載呢?究竟影音使團相信挪亞方舟是存在於公元前2800年或是公元前13,100年至9,600年間呢?

  此外,如果我們留心看“New Support for Alleged Noah's Ark Discovery”的報道及影音使團發布的《有關巨型木結構的考古報告論據概覽》,雖然克蘭克肯定該遺址的重要性,但他從來沒有對該木結構是否是挪亞方舟遺骸的問題,作出任何正面的肯定。因為他只是說,該「木結構於許多方面均足以與海事建築,互相媲美」和該「木結構所呈現出的規模、建築材料及建築特徵均與海事建築相似」。但海事建築也不等於是挪亞方舟。

  而且,根據梁斐生在〈驚世啟示──去假求真〉一文透露,克蘭克自二○一一年十一月曾經多次跟他電郵通訊。克蘭克曾經很清楚澄清:「由於亞拉臘山上的遺址來自史前時期,當時未有文字,我們無法聲稱任何來自那時期的木結構,與遠古文獻裡個別人物,例如挪亞、馬奴(譯按:Manu,印度神祉)、烏納皮施汀(譯按:Utnapishtim,蘇美爾人洪水故事主角)或其他英雄,拉上關係。」(Since the Ararat sites derives from a prehistoric period and a time before written languages, it is impossible to ascribe any structure from this period to an individual such as Noah, Manu, Utnapishtim, or any other heroes from ancient text.)

  梁斐生在二○一一年十一月廿四日問克蘭克,「截至現在,他們先後曾作過三次聲稱,在三個不同地點發現方舟。難道這三個遺址全都是方舟的遺址?」克蘭克即日作出回應,「這些聲明的題目,不在我的研究課題之內。我的目標並不是維護方舟事工的歷史,或作為機構所發的聲明,而只是研究兩個考古遺址。」(This topic of NAMI statements is outside the scope of my research. My goal is not to defend the history of NAMI or its statements as an organization but to analyze two archaeological sites.)

  所以,克蘭克從來沒有肯定這木結構是挪亞方舟的遺骸。影音使團是否要再用排除法,肯定此公元前13,100年至9,600年間的、「與海事建築相似」的木結構為挪亞方舟的遺骸呢?

  因此,就目前影音使團所能夠提供的證據,我們跟別人分享時,是絕對沒有可能站在不敗之地的,因為對方很容易便可以將我們的論證擊潰。

  當然,筆者尊重某些人「內心有極大的確信」,以「九成九或百份之九十九點九的說法」,來「形容和表達是次發現極大可能是聖經中所記載的挪亞方舟的意思」,但事實是那所謂「九成九或百份之九十九點九」的信心的實證基礎是非常薄弱的。另一個事實是,無論教外人和教內的「相信派」或教內的「不信派」,都非常關心影音使團是否果真找到了挪亞方舟船身的殘骸。(待續

編按:本文為作者在五月五日於「科學、創世記與方舟發現」公開講座的講稿,本刊分期全文刊出。小分題為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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