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每週論壇

眾議園

牧養陳振聰──論認真的決志、洗禮、得救與廣播見證

春天教會

ekklesia.hk@gmail.com

中著名爭產案涉案人陳振聰信主,「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路十五7)。但是堂會應否給予洗禮,以及何時才為他洗禮,卻是嚴肅的牧養問題。地方堂會及香港教會必須關注。

決志

  決志,是個人與上主之間的事,卻不只是他與上主之間的事。

  電影《密陽》講一個母親與殺死自己兒子的兇手的故事。兒子被謀殺,兇手被判入獄。後來她信了主,成為虔誠的信徒,她打算親自向這個兇手表達基督的寬恕。當她再次面對這個男人,卻發現他也在獄中信了主;現在的他深信已經得到神的原諒,展示出不再被定罪的靈魂的自由喜樂。面對完全不需要她的寬恕的「主內弟兄」,母親整個人崩潰了,心中的怨恨吃掉了她的靈魂。

  決志是人決定與神和好,也要與人和好。耶穌解釋十誡說是愛主愛人,就是這個意思。

受洗與授洗

  陳振聰準備好與人和好了嗎?他打算如何面對過去?

  決志與洗禮之間通常要有一段長的時間,讓決志者可以在信仰群體中,有足夠時間及空間,去深入體悟這個決志的意義。據說陳振聰信主不足一年,假如他在其他堂會,多數不會進行洗禮。一般堂會要求信徒決志之後定期參與教會活動一年或兩年,才會接受信徒參加三個月的洗禮班。有些洗禮班還長達一年。

  例外的情況有時是因為在病床前,有時是因為他目不識丁。這些例外,其理自明。

  陳振聰的案件涉及偽造遺囑,他願意與對方坦白以及尋求和解嗎?協助決志者以信仰角度面對自己整個過去,是牧者的第一責任。他準備好了?

  洗禮是公開的認信,祕密洗禮必須有足夠理由。例如在敵意環境,洗禮會構成人身安全的話,堂會可以祕密洗禮。在香港,即或是名人的洗禮,似乎無此需要。

得救

  值得關注的是陳振聰洗禮後的見證分享。他的分享出現福音派已公開否定的成功神學,甚至可能涉及他是否得救。

  陳振聰在他的見證中一味強調今天的快樂,卻隻字不提信主之後有能力勇於承擔過去的破碎:「今天,我的生命真的改變了,快樂的時間多了。三年前,二○一○年二月二日,法庭的判決,我開始走上一條崎嶇的路。這樣痛的日子,又怎能忘記呢?但我真的忘記了。」強調信主得到的輕省及無責任無承擔的「廉價恩典」,這些都是成功神學的特色。

  他又說:「人是不能預知明天的,一切透過預知而得到的幸運、金錢財富,都是魔鬼的引誘。風水不靈驗,你的損失只是幾千蚊幾萬蚊;但如果風水靈驗的話,則更要小心,因為這是魔鬼的動機,製造靈驗的效果引誘人們歸向撒但。」他又說:「我的過去,是神不喜悅的生活方式,於是就無法接觸上帝,神要用一條苦難的路,安排我走過。」將過去的錯誤歸咎於魔鬼的引誘,同時卻又說這個經歷是神的安排,避開個人選擇這一個浸信會傳統最為寶貴的神學特色。

  其實不同宗派會有不同的救贖觀念。比如聖公會會接受上主的恩典臨到身處群體中的個人身上,因此他們接受嬰孩洗禮,而得救亦不在一次決志又或是洗禮的儀式決定,教會接受近乎普救的觀念。加爾文宗因為相信雙重預定論,即上帝全權決定哪些人上天堂、哪些人落地獄,信徒更不會確定自己已經得救。重視個人自由意志的重洗派,非常重視個人信仰的轉向的決定,甚至認為既然神的救恩已經準備,關鍵是自己是否決定接受,而決定之後肯定可以得永生上天堂。不同的宗派帶來的是不同宗派特色的信徒,教會合一運動同等尊重這些傳統。然而平等多元不等於接納混雜及不一致的信仰。

  陳振聰的見證裡面多次強調上主的異能臨到他身上,個人意志表述並不明顯,反映的救贖觀是近乎聖公會式的信仰;然而為他提供信仰課程、進行洗禮及他加入的宗派,卻都是強調自由意志的浸信會傳統。這種混雜的問題最終會否令陳振聰的救恩失效?這是他與上主之間的關係,然而他的公開見證是否與他的內心感通?他的信仰是否使他得著有誠信(integrity)的生命?牧者及堂會提供的牧養是否太漫不經心,而讓他的信仰生命扭曲了?這些卻是嚴肅的靈性及牧養問題。

廣播見證

  要求堂會及每一個信徒在一年時間充份明白及認同某些神學分析才可以受洗,又或者要信徒立時公開坦白過去涉及刑事的案情,未必是最好最合理的要求。於是我們回到最初的問題:何必太急?何必如此高調?

  堂會太高調將陳的洗禮及見證在社交網絡廣播,與其他洗禮的信徒有明顯的差別對待,這種對信徒不公平所反映的,是堂會牧者別有用心嗎?洗禮片段在林以諾的網台「獨家轉播」,當中是否涉及人為的操縱以收宣傳之利?網上輿論似乎已看為「反見證」,於堂會於陳振聰又有何益?

  從決志到公開見證,名人的牧養及靈性問題,從未如此嚴峻。

Donationcall

舊回應1則


橄欖 / 2013-03-22 18:43:54.0

「性工作」(以性交易為業)的情況則卻又如何?

這文章有不少地方是筆者認同的。然而,未知這文章作者「春天教會」吳國偉,是否亦即是「香港基督徒學生運動」的那位吳國偉,及因而是〈性工作的聖經及神學反省〉http://www.hkcidata1.org/database/sze/Reflection/074/sze_74_feature_4.htm 的其中一位作者呢?若是的話,未知作者會否認為「性工作者」(以性交易為業者)則卻可一方面繼續其業,另方面安然決志和受洗禮呢?

更多標籤
轉數快
一生螈命
靈溢
創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