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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新聞

五大宗教論壇
論家庭價值、同性戀及人權

  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香港浸會大學應用倫理學研究中心及香港浸會大學宗教研究中心於十二月二日舉行了一場題為「五大宗教論壇:人權與家庭的意義」的講座,邀請本港天主教、道教、伊斯蘭教、基督教及佛教領袖,於獅子山下論道,探討家庭與人權的意義。多位發言的領袖集中論及家庭價值及同性戀議題,當中更有談到台灣近日就「多元成家」立法提案爭議所引申的家庭制度問題。是次公開論壇於浸會大學行政及教學大樓舉行,共有三百人參加。

  以下為今期《時代論壇》報道這次聚會的部份內容: 

 


左起:楊興本、梁德華、蘇穎智、釋衍空、吳智勳

  台灣社會近日就改革婚姻及家庭制度的法案「多元成家立法草案」引起極大爭議,是次講座中發言的宗教領袖亦就此表達對家庭制度的看法。

  對於家庭的定義,天主教香港聖神修院倫理神學教授吳智勳神父表示,我們須留意聯合國人權宣言所賦予的婚姻權利中,定義為一男一女的結合,卻並沒有包括同性結合。灣仔愛群清真寺教長楊興本教長則強調,在《可蘭經》記載先知羅得之民族因為同性戀而被真主處分,伊斯蘭信仰同樣不贊成同性結合,甚至視為嚴重罪行。

  香港大學佛學研究中心總監釋衍空法師表示,佛教起源於六世紀的印度,當時印度社會流行一夫多妻制,佛教對於家庭的定義,是順著不同時代社會變遷而有所演變,現時主要認同一夫一妻,惟一些核心的價值,卻是不可能改變的。他指出,佛教「五戒」有一項「不邪淫戒」,當中有「非道行淫」戒律,禁止一切正常性器官以外的性行為,故對自身有要求的佛教徒,皆不贊同同性戀性行為。

  香港道教聯合會主席梁德華道長表示,道教對於家庭的看法,隨著時代有所改變,雖然以往中國農業社會中,曾出現一夫多妻的情況,惟現今道教贊同婚姻是一夫一妻的,而萬事萬物應取陰陽平衡,即一男一女之結合,故對同性戀亦不表贊同……

  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主任蘇穎智牧師認為,基督教教義表達「愛罪人,卻恨惡罪惡」的信息,兩者雖然有看似有衝突,卻是能做得到的。他解釋說,一名同性戀者因長期同性戀行為染上愛滋病,教會仍然會憐憫照顧他,但卻不認他行為上的罪。他表示,從聖經的記載,可以看到上帝給予人自由意志,惟人若偏離了聖經的教導,則會受到上帝所管教。他舉例指,亞伯拉罕及大衛的婚姻均並非一夫一妻,上帝卻因此有所管教。他認為這個準則也可放在任何與家庭有關的議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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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每日快拍,201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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