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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新闻

五大宗教论坛
论家庭价值、同性恋及人权

  香港浸会大学宗教及哲学系、香港浸会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及香港浸会大学宗教研究中心于十二月二日举行了一场题为「五大宗教论坛:人权与家庭的意义」的讲座,邀请本港天主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及佛教领袖,于狮子山下论道,探讨家庭与人权的意义。多位发言的领袖集中论及家庭价值及同性恋议题,当中更有谈到台湾近日就「多元成家」立法提案争议所引申的家庭制度问题。是次公开论坛于浸会大学行政及教学大楼举行,共有三百人参加。

  以下为今期《时代论坛》报道这次聚会的部份内容: 

 


左起:杨兴本、梁德华、苏颖智、释衍空、吴智勋

  台湾社会近日就改革婚姻及家庭制度的法案「多元成家立法草案」引起极大争议,是次讲座中发言的宗教领袖亦就此表达对家庭制度的看法。

  对于家庭的定义,天主教香港圣神修院伦理神学教授吴智勋神父表示,我们须留意联合国人权宣言所赋予的婚姻权利中,定义为一男一女的结合,却并没有包括同性结合。湾仔爱群清真寺教长杨兴本教长则强调,在《可兰经》记载先知罗得之民族因为同性恋而被真主处分,伊斯兰信仰同样不赞成同性结合,什至视为严重罪行。

  香港大学佛学研究中心总监释衍空法师表示,佛教起源于六世纪的印度,当时印度社会流行一夫多妻制,佛教对于家庭的定义,是顺着不同时代社会变迁而有所演变,现时主要认同一夫一妻,惟一些核心的价值,却是不可能改变的。他指出,佛教「五戒」有一项「不邪淫戒」,当中有「非道行淫」戒律,禁止一切正常性器官以外的性行为,故对自身有要求的佛教徒,皆不赞同同性恋性行为。

  香港道教联合会主席梁德华道长表示,道教对于家庭的看法,随着时代有所改变,虽然以往中国农业社会中,曾出现一夫多妻的情况,惟现今道教赞同婚姻是一夫一妻的,而万事万物应取阴阳平衡,即一男一女之结合,故对同性恋亦不表赞同……

  中国基督教播道会恩福堂主任苏颖智牧师认为,基督教教义表达「爱罪人,却恨恶罪恶」的信息,两者虽然有看似有冲突,却是能做得到的。他解释说,一名同性恋者因长期同性恋行为染上爱滋病,教会仍然会怜悯照顾他,但却不认他行为上的罪。他表示,从圣经的记载,可以看到上帝给予人自由意志,惟人若偏离了圣经的教导,则会受到上帝所管教。他举例指,亚伯拉罕及大卫的婚姻均并非一夫一妻,上帝却因此有所管教。他认为这个准则也可放在任何与家庭有关的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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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hristiantimes.org.hk,时代论坛每日快拍,201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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