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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新闻

明光社同性婚姻讲座
探讨同性伴侣权益问题
(1月5日消息)

【时代论坛讯】最近数月虽然社会积极关注未来政制发展,但同性婚姻问题亦备受关注,世界各地都相继出现争议的案例。在明光社举办的「同性婚姻的争议」讲座中,就有多名对此课题持不同意见的关注团体代表交换看法,场面平和。纵有针锋相对,但亦能理性表达意见。其中多位讲者集中探讨同性伴侣权益问题,包括提到在未有民事结合或同性婚姻之下,同志权利未有保障,现行的社会制度对同性伴侣并不公平。

在讲座的首个部份,讲者各自表述对同性婚姻的看法。支持民事结合的彩虹行动发言人陈诺尔,以及大专同志行动成员史绍淇均提到同志权利问题。陈诺尔认为现行婚姻制度是一种特权,使夫妇于税务、权益分配、合葬权上带来便利。史绍淇则指出,同性伴侣有终身承诺却无相关权利,并不公平。

平等机会委员会前主任束健铭大律师亦有谈到同志权利问题,他引述芬兰案例,指当地政府认为并无积极责任保障同志所有权益,需同时考虑历史、文化、哲学因素。他认为同志问题不能「斩件式」看待,要得社会就历史、文化、哲学各方面共识,并不容易,而且当中会涉及修改婚姻定义和承继权问题。

跨性别人士资源中心主席梁咏恩指自己亦非完全支持同性婚姻,亦明白社会上不少人反对同志运动多出于恐惧或不理解。支持同志婚姻合法化只能代表部份同志的意愿。她认为现有制度下会忽略部份同志的需要,亦有同志在社会中备受歧视,问题值得关注。

浸会大学宗教及哲学系教授关启文认为不少争取同性婚姻合法化人士对婚姻概念存在误解。他以一夫多妻为例,指社会不容许,是不会给予制度上的肯定。同性伴侣已具备自由恋爱权利,而国际公约中讲及婚姻权则是一夫一妻,这是天然的结合,若打破规限会带来很多问题,产生不同婚姻的可能性。

讲座为明光社「关心‧认识同性恋」计划讲座系列中的第四场讲座,于一月三日假温莎公爵社会服务大厦举行,约一百人出席。在讲座的对谈部份、台下回应及发问环节,多位讲者继续就同志权利问题交流意见。有关讲座的详尽报道,请留意第一四二八期《时代论坛》。 

http://christiantimes.org.hk,时代论坛每日新闻,2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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