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政治涉及资源分配,均与衣、食、住、行等民生问题息息相关,所以社会公民是无可避免与政治扯上的关系,此可谓广义的政治关系。政治的狭义则指治理城乡或国家的权力,例如各级政府或执政党负责制定及执行政策。
美国在七十年代中之前,保守派基督徒远离政治。1 华人教会亦向来跟政治划清界线,不什过问(狭义上)政事,采取河水不犯井水的态度。当社会相对稳定的时候,大家较少关心政治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社会情势急速逆转,民生质素及自由程度显着恶化,作为教会的一分子,笔者认为「政教分离」的意义,便有必要重新思考,以探讨教会在社会的身份和角色。
何谓政教分离
宗教改革先锋马丁路德在十六世纪提出教会和政府都是从属于上帝,但是两者功能不同,治理领域也不同,为之「两个国度」,从此扭转一千年政教互相倾轧相争的局面,避免教皇与皇帝权斗角力的悲剧重演。既然政教没有从属关系,那就互不相干,互不支配。2 教会不应追求或拥有政治权力,政府对教会的宗教事务亦无权置喙。换言之,彼此河水不犯井水,谓之政教分离。
不过,马丁路德却时而要求政府协助教会镇压异端、农民、重洗派基督徒等,却又反对政府介入教会事务,对「两个国度」的神学立场摇摆不定。政教关系自马丁路德身故之后依然千丝万缕,例如欧洲教会于十六至十七世纪期间,利用国立教会地位,奉神之名逼害异己。3 教会想借助政权达到宗教目的,为了换取特权及利益,便会倾向不欲得罪权贵,于是扬弃先知角色,渐渐成为政权的维稳工具。早于第三世纪君士坦丁一世之时,基督教开始成为罗马国教,教会支持和配合执政者施政,渐渐失去属灵权柄及活力,最终为政治所控制。4 这些教训使教会对政治抱有更大戒心。
今天,不少人对政教分离抱有不同立场。有些教会、牧者与信徒认为除非生命受到威胁或是宗教逼害(徒五29;出一15-18),否则不可过问政治,即不理会、不干预、不批评及不抗议政府的施政;有些教会则认为监察政府施政能够促进社会公义。虽然各人对「政教分离」的见解不同,但是福音派大都同意狭义的政教分离原则──教会不应拥有政治权力,政府也不得干预教会。可是,政教分离对很多极权政府来说,只是没有约束力的原则而己。生活在初期教会时代与威权国家的人,要求政府不可干预宗教自由,简直异想天开。
任何政权想借国家安全之名控制宗教,抑或真有国家安全的需要限制宗教自由,此举势必不利政教分离。新加坡于一九九○年通过《维持宗教和谐法案》(Maintenance of Religious Harmony Act),若怀疑任何人的言行挑起宗教纠纷和冲突,或以宗教之名干预政治及危害国家安全(包括颠覆国家),当局毋须经过法院审讯便可禁止有关人士发表言论和参与活动多达两年。唯一可望推翻决定的机制,乃是向政府所委任的宗教人士和非宗教界人士所组成的理事会上诉,再交由总统及政府内阁裁决。5 这类法例无疑有助保护国家安全,却因制衡机制不善和条文含糊,随时成为执政者打压宗教或异见的工具,公民只能寄望执政者自律。
顺服政权?──罗马书十三章
教会期望政府禁足介入宗教事务,政府要求教会遵守(合理)法律,合情合理。虽然教会大都同意狭义的政教分离──教会不可拥有政治实权,然而有些教会领袖主张「政治中立」才可体现政教分离的精神,即不支持,亦不抗议,守法乃是「政治中立」的底线,否则便会违反罗马书十三章有关顺服掌权者的吩咐。到到底罗马书十三章的吩咐是否劝导信徒绝对顺服政权呢?
保罗在罗马书十三章一至七节的段落之中,表示掌权者乃是上帝设立的差役,官长负责赏善罚恶和伸冤之职,凡抗命者便等同抗拒神。6 由于罗马皇帝尼禄的父亲革老丢曾经逼迫基督徒,当中有些「激进」的信徒蔑视政府,即使在尼禄掌政初期仍然对罗马政府充满敌意,7 什至拒绝交税。罗马书成书在尼禄执政初期,当时政府仍未开始逼迫基督徒,尚算国泰民安,所以保罗吩咐信徒做个良好公民,纵有不满仍须尽责交税。8 既然税项乃是政府当得的粮,因此纳税乃是信徒当尽之义(罗十三7);无故拒绝纳税便是违反顺服之命,难怪保罗强调行恶者会惧怕官员的刑罚(罗十三3-4)。
保罗强调掌权者担当赏善罚恶的「天职」,要是掌权者倒行逆施,教会及信徒仍须绝对服从任何恶法乃至不可批评恶政(包括滥收税款)吗?保罗在本段经文未有清楚说明。不过,保罗劝导大家顺从的掌权者的特征是执行伸冤和刑罚恶人之职(罗十三3-4),意味当时的罗马政府所订立的税务或其他政策算是「合理」,否则保罗一方面吩咐信徒缴交苛征重税,一方面又要指望「吸血魔头」为平民伸冤,形同要求足球员相信「黑哨」(注:收受利益偏帮球队的球证)会公平执法,难道保罗自相矛盾吗?不会的。保罗称「行善」者可得掌权者称赞,而且不用惧怕刑罚(罗十三3),因此「善行」除了指顺服之外,顺服之事想必不是「坏事」,否则盲从掌权者以致助纣为虐、陷害忠良、剥削百姓、指鹿为马,根本谈不上是为主的缘故「行善」(罗十三4)。故此,在此似乎看不出保罗有意要求信徒绝对顺从政权之意。话虽如此,保罗在本段落也未教导信徒以暴易暴,反观在上文反对报复(罗十二19)。
我们不会天真得相信这世上会有一个「行公义和好怜悯」的完美政府,当然不会全是匪徒恶魔,9 但是各地政权总有较好或较差的分别。新约学者Ben Witherington III引述罗马历史学家指出尼禄开始逼迫基督徒之前的两年间,人民开始对于税收过重怨声载道,10 保罗成书之时,个别滥收税项情况可能已经相当严重。11 曾思瀚认为保罗的吩咐是为了避免信徒加入反对政府的阵营,恐怕影响宣教工作;即使政府施政有时差强人意,仍会履行部分赏善罚恶的功能,所以信徒理应配合政府执法。12 换言之,罗马政权虽然在某些範畴表现未如理想,整体仍会执行善政,何况为了福音传播的缘故,教会便应顺从执政者。保罗可谓重视政治现实,因时制宜。如果此说属实,其教导便是因应不同处境所作的决定,而不是放诸四海皆准的绝对真理了。至于教会应否顺从或容忍无恶不作的政权到底,乃至可否作出「公民抗命」等,这些都不是保罗在罗马书十三章所讨论的範围。
无论按时代处境抑或文本看来,保罗均无意要求信徒绝对或盲目顺从政权或掌权者。保罗强调政府的权力来自神,而且强调教会应该忠于主耶稣过于罗马君主凯撒,13 就算保罗无心直接挑战罗马政权,但是矮化罗马政权之意也呼之欲出,此举什至可能会引起罗马政府不满。既然保罗想维护神的主权而敢于挑战帝皇崇拜的政权,他应该不会怯于为神的缘故批评违反神的旨意的政权或政策吧?
政治中立?
从以上罗马书十三章有关政教关系的讨论可见,保罗强调(原则上)顺服掌权者及不可恶意违法,却没有要求信徒盲目顺从,也未见讨论「政治中立」。
政府屡屡轻视民意,倒行逆施,属灵领袖声称教会须要保持政治中立或政教分离,所以保持沉默,因而备受批评,被人冠以保皇党或维稳派的负面称号。笔者认为单以教会领袖保持沉默便批评为偏袒政府及权贵,抨击也许不公,因为部份领袖可能基于圣经未有具体指示该于什么情况之下可或不可作出抗议(命),所以就按照良知及性格取向采取「保守」立场,即未到性命受损或宗教逼害,不可轻言反对或反抗。除此之外,也许出于担心教会介入政治便会不利福音传播,正如上述保罗或者重视政治现实才会吩咐顺服政权;又或者出于关怀「邻舍」(包括相识或不相识的人),避免邻舍因为反对当权者而遭受损害,14 也是采取保守立场的原因。不论是否出于这些原因,采取类似保守立场者通常声称这样可以体现「政教分离」及「政治中立」,却与狭义的「政教分离」相去什远,并不恰当,因为批判不义并非为了增加教会的政治筹码或政治权力。
梁家麟指出八十年代有些反对政府(部分)施政者,质疑教会没有表态便即等于支持政府,未免将政治过于简化。他称不容政治中立,只有非此则彼之说,不过是乱扣帽子的诡辩,或是作为拉拢别人站在己方的手段而已。15 试想团体反对政府某些施政,教会默不作声,教会就是同意该团体的立场或是站在同一阵线吗?此说显然逻辑不通、强词夺理。不过,胡志伟认为部份教会领袖从来不参加请求政府改善施政的活动,却出席亲政府(及充满政治色彩)的聚会,教会领袖声称政治中立便与事实不符。16 胡志伟的观点实在值得教会及牧者留意。如果教会声称持守政治中立,不宜过问政事,但却动员向政府表达公共政策的意见,试图影响政府立法,或者指名道姓,公开鼓励会众投票给符合信仰立场的政治候选人,声称政治中立或政教分离便与事实不符,那便不宜宣称政治中立,以示言行一致。
袁天佑却指出「政治中立」是个谎言,因为任谁都有政治立场,而且说教会不涉及政治或者政治中立,并不是圣经对教会任务和传福音的理解──福音拯救脱离个人的罪之外,也要同时助人脱离由他人、社会或制度的罪恶对人所造成的压制。袁天佑引述纳粹集中营奥斯威辛(Auschwitz)的幸存者及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埃利维瑟尔(Elie Wiesel)于一九八六年在挪威领取诺贝尔和平奖时所发表的名言,道出政治中立的「限制」:「中立从来只有助于压迫者而非受害者,沉默永远只会助长施虐者而非被虐者」, 这番提醒对于借用政治中立之名却是自保为实者确是当头棒喝。虽然埃利维瑟尔不信耶稣,却与约翰加尔文认为不应为了追求和平而向罪恶妥协或谄媚的立场不谋而合(罗十二18)。
「保守中立」者若是为了关心邻舍得到福音的好处着想,不想福音传播受到阻碍而对「不义」保持沉默,其实与「为义发声」者助人脱离欺压的动机都同样是关怀邻舍。可是,各人对于政治现实及圣经立场的看法不同,例如政治参与(或不参与)如何影响现在及将来的福音传播、群体及个人利益(安全、权力、地位、金钱),乃至相比之下对于人的尊严、诚信、自由、公平到底孰重孰轻、都会影响各人对政治参与的态度及立场。然而,无论取态如何,各人都得向神交帐。
总括而言,我们应该避免简化政治立场,以防被人利用不容政治中立之名,成为政治棋子之虞。另一方面,教会也不要以政治中立或政教分离作为借口,其实掩饰为了自保或者逃避关心邻舍的责任。互勉之。
(www.christiantimes.org.hk,时代论坛时代讲场,2015.07.07)
1. 余创豪指出自七十年代中期开始,美国出现所谓「宗教右派」,当中包括牧师及信徒积极参与影响政治的选举及立法。可是,个别人士的极端行为,例如牧者声称「九一一」恐怖袭击是由美国的罪恶招致上帝的审判、信徒杀死替人堕胎的医生,这些行为带来排他的批评。余创豪,〈操纵共和党──基督教右派与美国的内政外交〉,于《基督教与现代社会的争论──道德、政治与宗教右派》,关启文、蔡志森编(香港:天道,2012),页110-114。
2. 罗秉祥,《公理婆理话伦理》(香港:更新资源,2002),页322-327。
3. 罗秉祥,《公理婆理话伦理》,页324,331,334-335。
4. Rodney Clapp(克拉柏), A Peculiar People: The Church as Culture in a Post-Christian Society, (Downers Grove: IVP, 1996),载于李日堂,《系统神学:教会论》(香港:播道会文字部,2012),页280-282。
5. 锺志邦,《政教分离是个神话?》(香港:研道社,2008),页164-166。
6. 约翰加尔文认为不义的政府并不是神设立的,所以教会不须顺服不义的政权,但如何才算不义则没有详细说明。加尔文,《罗马人书注释》,宋华忠、赵中辉译 (台北: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1995),页12,321-324,载于赵崇明,《占领中环与教会政治》(香港:基道,2013),页118-119。
7. E. Kasemann, Commentary on Romans (Grand Rapids: Eerdmanns, 1980), pp. 350-359, cited in Ben Witherington III, with Darlene Hyatt, Paul’s Letter to the Romans: a socio-rhetorical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Eerdmans, 2004), p.309, footnote XX.
8. Ben Witherington III, Paul’s Letter to the Romans, pp. 305-310.
9. 独裁者固然可以是位仁君,可惜历史上的仁君数量相比暴君少之又少。民主政制不是解决政治及经济问题的万灵丹,但于促进社会平等、自由等方面,相比极权政制显然优胜得多。
10. Ben Witherington III, Paul’s Letter to the Romans, p.310.
11. 罗马帝国设立收税代理人负责收取赋税,惟这些收税官(或曰税吏)只须每年向政府缴交既定金额,政府却不过问收税官向纳税人收取多少,收税官便可从中谋取暴利。黄锡木、孙宝玲,《新约历史与宗教文化导论》(香港:基道,2002),页63-64。
12. 曾思瀚,《罗马书解读──基督福音的崭新视野》(台湾:校园,2009),页309-312。
13. 保罗借用罗马皇帝每逢庆祝登基或生辰便向罗马宣告的「好消息」来形容耶稣基督的福音(罗一16),此项宣告充满政治性的弦外之音,直是呼之欲出,表明对主耶稣的效忠与顺服尤胜罗马君主──凯撒。赖特(N.T. Wright),《保罗神学崭新观》,邵樟平、邵尹妙珍译(香港:天道,2008),页120-123,载于赵崇明,《占领中环与教会政治》,页140-141,注18。
14. 美国牧者葛福临呼吁信徒及群众顺服执法者,即使警察有错仍要服从指令,近期大部分警员误杀平民的案件就可避免发生。虽然出于好意,由于未有批评警方滥权及制度不公,招致罔顾社会不义的批评,而且有变相指摘受害者「不肯合作(就範)」导致受伤或死亡之意,对受害者不公。〈葛福临评警察开枪:应顺服掌权者 三十一美国教牧领袖发信指斥〉,《时代论坛》,2015年3月20日,http://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88528&Pid=1&Version=0&Cid=837&Charset=big5_hkscs,浏览于2015年3月29日。葛福临所指的「近期」案件包括手无寸铁的十八岁黑人青年布朗(Michael Brown)于在二○一四年八月遭警员威尔森(Darren Wilson)连开六枪致死。后来司法部决定不起诉开枪警员。不过,司法部的调查报告批评费格逊镇的警方执法充满歧视,例如在二○一二年至二○一四年期间,逮捕黑人占总逮捕人数达九成以上,以武力逮捕的黑人近九成,惟黑人只占该镇人口的六成七,所以认为警察歧视黑人的证据充分。 “Ferguson police shooting 'heinous', says Eric Holder,” March 12, 2015, http://www.bbc.com/news/world-us-canada-31853547,浏览于2015年3月29日。另参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Justice Civil Rights Division, “Investigation of the Ferguson Police Department,” March 4, 2015, p.4, http://www.justice.gov/sites/default/files/opa/press-releases/attachments/2015/03/04/ferguson_police_department_report.pdf,浏览于2015年3月29日。
15. 梁家麟,《冷暖之间》(香港:基道,2007),页52-53。梁家麟表示五十年代中国大陆基要派教会以政教分离为由,拒绝支持新崛起的革命力量,但是当权者却凭空指控教会不肯清楚表态支持便是等于反对革命,以「莫须有」的罪状残害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