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佔領運動以後,筆者眼見不少教牧同工開始關注兩代之爭問題、本土問題及政治神學論述的問題,實為可喜之進步。不過,如何將以上的關注化為行動,甚至在行動中做神學(theology in praxis),實在是不少教牧同工的掙扎。
筆者事奉的教會位於東頭邨振東樓,正正相距全港現時唯一未清拆的巿區圍村衙前圍村相距不足五十步距離。教會由開荒至今已經廿二年歷史,可是,教會與圍村的關係並沒有建立起來。我們有做佈道、關心社區活動等,我們有探訪東頭邨一些長者,但廿年來仍未能成功進入衙前圍村作任何事工。
廿二年已過,衙前圍村已經今非昔比,面對政府二○一六年一月的迫遷令,現時一些居住二十年、甚至四十年的居民由於租住的時候沒有與業主簽下租約,因此政府只當他們是寮屋居民看待,將來居住問題也得不到保障。教會應如何回應他們的需要?現在才建立關係是否太遲?下文為一些實踐的經驗及論述分享。
一、一場大火的連繫
衙前圍村於今年八月十一日發生了一宗火災1。翌日筆者路經現場回教會辦公時有一種十分強烈的感覺,即時想起尼希米記一章3節的經文:「那些被擄歸回剩下的人在猶大省遭大難,受凌辱;並且耶路撒冷的城牆拆毀,城門被火焚燒。」
衙前圍村就是陪伴教會一同成長的圍村,是屬於東頭邨居民的集體回憶。當天圍村被燒,心中百感交集,一方面想起教會廿年來沒有對圍村做過甚麼事情,也沒有甚麼連繫,另一方面,卻對圍村有一份很強烈的責任感及無力感。
不過,一場大火,叫教會中不少肢體也有類似的感受。大家都開始關注這條村的命運及教會的角色。筆者開始於崇拜報告代禱時間呼籲弟兄姊妹積極參與衙前圍村關注組的活動,及挑戰弟兄姊妹更關心村內居民。
二、面對清拆,教會作為圍村「鄰舍」之定位
誠然,教會在過往缺乏社會行動經驗及教導下,很難推動整間教會對清拆衙前圍村有一致的行動或立場。不過,筆者認為以下幾點是教會可以作為「鄰舍」的角色而做的:
1. 鼓勵弟兄姊妹以居民(公民)身份,按他們的領受參與保育行;
2. 鼓勵弟兄姊妹、教牧同工於這段時間多進入圍村現場,關心他們,與他們同行;
3. 推動教會作後勤支援,給被影響的居民一杯涼水(如借地方給居民開會、休息);
4. 使用面書及其他媒體平台,以基督教關懷社區角度,為他們發聲。2
本文乃筆者教會面對保育問題的一點反省,希望引起教牧同工的關注,以作拋磚引玉之用,歡迎指教。
(http://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講場,2015.12.16)
1.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breaking/20150811/54073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