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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棄席‧抽籤(2014-16)

二○一六年新年勸弟兄文——回應二○一五年聖誕牧函

拜讀諸位弟兄〈二○一五年聖誕牧函〉聯署的人當中,有小輩的同道戰友、也有前輩牧者和教師,小輩欣賞諸位願意不平則鳴,公開所相信的,呼籲教會回應。小輩深信諸位是愛主愛教會的真弟兄。然而,小輩拜讀後,未能認同諸位的言論,深信諸位弟兄也願意聽聽不同聲音,故大膽進言。

一、諸位文章,將參與選委等同參與罪惡。小輩認識部份去屆參選者,有落選的,也有獲選出的。當中不乏熱心愛主、愛教會,仗義執詞與諸位一樣的弟兄姊妹。不同的,是他們對選委的看法不同。究竟是參選發言,指出制度的不公,或是棄席杯葛,避免同流合污;是權衡輕重後的決定。要「分別出來」,或是「光進入黑暗中」,是見仁見智的考慮。將之等同參與罪惡,是何等大的污名加於弟兄身上啊!小輩拙文也有分述。(參筆者〈茅波打不打——棄席不棄席的思考〉,一四七一期《時代論壇》,二○一五年十一月八日)

二、若說小圈子選舉特首是不公平不公義,教會就不應參與,參與就等同參與罪惡;這種說法是可商榷的。立法會議員選舉制度,也有功能組別、分區點票的機制,也可以說是不公平、不公義的。難道教會應該鼓勵會友不行使公民權利去投票?筆者支持真普選、支持雨傘運動,但也有學者說佔領行動是「脅迫」的一種,任何形式的「脅迫」均不合基督原則。筆者認為學者只是擁護一種他崇拜的神學思想,雖然不能認同,但也不會以為他的思想罪惡。教會身處罪惡世界,如何入世而不屬世,是重要的神學和倫理考慮。有教會回國協助三自教會牧養,有走地下教會,不與政權控制的教會爲伍;孰對孰錯?小輩以為,兩者在不同渠道推動福音。

三、將自己的想法絕對化:不是真民主,就是罪惡。(諸位文中第二點辨識罪惡)或因為制度是「小圈子選舉,它容易引起種種可能的政治交易和利益輸送」而斷定這是罪行,是過份絕對化的歸納,而且將打為「罪惡」行為,更可能變成妖魔化對手的手段。誰能斷定自己已經掌握真理?

四、諸位文中說選委有「被代表」的安排。筆者同意協進會或有未盡善的安排。但想指出,諸位使用「牧函」向「各位弟兄姊妹」宣告你們的想法,有沒有「被授權」的嫌疑呢?「牧函」是甚麽意思呢?問問身邊的朋友,可能給你們答案。

五、聖經中,有提及「牧師」與「教師」的恩賜和職份。(弗四11)當然,有些前輩同時兩者兼得,是上主恩待。不過,這兩個職份,也帶有關係性的意思。「牧師」原文是牧羊人,與信徒有牧養關係。「教師」與信徒有教導的關係。當然,我們勉強地可以說教導也是一種牧養。但現實上我們沒有叫教師、學者、教授為「牧者」。(因教學出色而按牧的,有,但也不多)幾位沒有被按立和牧養教會的學者也以「牧末」作為下款,會令人產生誤會。

最後,小輩大膽表達自己的看法,因為深信諸位前輩同道乃是思想開放,能接納不同意見的牧者和學者。有容乃大,彼此規勸。希望教會按主旨意健康成長。

小僕
賢程 敬上

http://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講場,2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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