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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棄席‧抽籤(2014-16)

要怎樣思考基督教功能組別?

簡單來說,基督教功能組別,它的本質不是信仰的問題,而是政治的問題。

我的意思是,它由開始,就是小圈子選舉的一個政治設定,理解的也是一個政治角色,誰管你宗教界怎樣自我理解?這就如政府如何理解基督教辦學,它不關心你的靈德或福音廣傳,它關心的是你的辦學功能。

由一開始,我們要問的問題,不是教會該不該幫助政府,而是既然政府設定了一個不正義的小圈子遊戲,剛好你作為某個定義下的「基督徒」,你有特權玩,你該怎樣理解你這個特權?

又換句話,普羅巿民只能透過投票立法會,用他的一票來找個人代表自己,而有些人有兩票。這第二票,就是功能組別裡的選票(先假設沿用民選,而不是抽籤或直接委任)。我們要先問的是:若你有兩票,你會用這多出的一票,還是不用?

我認為這才是作為基督徒,就功能組別要問的問題。問題不是究竟政府怎樣要教會同流合污,或者教會要怎樣成為教會。特首要同流合污的,是一個政治界別,不是一間教會,我們沒有教會票,所以問:教會在功能組別問題上,如何教會成為教會,是問錯問題。

作為「基督徒」(剛好某種社會定義,跟神學完全無關),令我們多出一票。不是作為教會,令我們多出一票。不只沒有教會票,也不會有機構票。若基督教協進會不辦,特首會給你真的架空這個政治安排嗎?還是給華聯會(編按: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去接辦?你能廢除的,不是制度,而只是你入場的權利罷了。你自己棄權了,不代表「基督教」棄權,這位置總能找人接上。

有多一票的人,不只基督徒,還有某些公司,例如保險、銀行。有趣是,這兩個界別,他們開始有人爭取,在公司票外,要加入從業員的個人票(對,也就是基督徒有的個人票!)。他們想就這多出的一票,擴大人數基數。但基督教界卻有人說:「我要丟掉這邪惡的一票!」即使他們不存在公司票的悲哀。(題外話,他們擔心的大堂會大動員的傾斜問題,或者用公司票可以解決,即香港二千家教會,一堂一票!)

我們根本不存在「教會」棄權的議題。我們只能放棄個人票,或叫協進會罷辦。你從一開始,就沒有教會票,教會不是作為一個社群來投票,而是一個巿民有兩票的問題。

你要丟掉手上一票,悉隨尊便,也可以游說,但不要扯到教會的信仰本真問題。沒有教會代理這一票,代理的是都擁有這一票的、一群落入符合「基督徒」定義的人。

龔立人有一點說得對1,真基督教本來就不以受洗定義基督徒。那麼,最終以作為「基督徒」來用這一票特權票的人,就有很多不是真基督徒了。棄權的問題,不是修改教會的信仰身份的問題,也不是教會的政治角色問題,而是究竟你想由真基督徒代表「基督徒」,還是給更多假基督徒代表「基督徒」?

(轉自飄流製作博客,略作修改:https://www.facebook.com/diaspora.hk/

http://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講場,2016.03.30)


1.龔立人:〈放棄或參與——論香港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基督教界別〉
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93579&Pid=1&Version=0&Cid=145&Charset=big5_hks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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