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銘恩堂大埔堂活學堂與使命公民運動於2016年5月1日舉辦「抗爭的底線 ,靈性的反省」的沙龍聚會,講員呼籲教會聆聽年輕信徒的心聲及與年輕人對話。
銘恩堂的年輕信徒張振興呼籲各方聆聽年輕人聲音。他在會上分享了八、九十後年輕人的不同想法。
他舉例,有反對暴力的大學生,但理解為何年青人會以暴力還手,因為他們對政府不滿,不樂觀、失望。
第二個例子,是工作兩年的專業人士,在曾在外國留學, 認為要爭取民主公義,不要港獨,但覺得投身政治是無果效的。
例子三,中學生,在佔領運動期間曾「瞓街」、看守鐵馬、參與討論,贊成主動抗爭及支持武力抗爭以對抗政府不義,認為港獨非共識,對未來極之不樂觀,覺得可以加入建制,但不會有成果。
例子四,有參加抗爭,有「瞓街」,打算考警察,希望「稀釋」警隊。 和他相熟的年青人中,有兩成已不想抗爭,而在警隊學堂的,有五成已投降,只服從上級。他認為以暴易暴沒有果效,同時港獨不會成功。他期望「換個好特首」。
例子五,開明警察,高學歷,以人身安全出發,無論任何原因,不應暴力攻擊警察。他知道有警察濫權,但可以去投訴,不應該以暴易暴。他認為,在暴力衝突中,政府、警察、「政棍」、示威者等各方均有責任。他對香港不樂觀,認為無出路,「在等死」。
例子六,激進本土派,曾參加反國教,他認為大多數激進年青人和他一樣,清楚知道對錯。他起初是單獨去參與,初一發生的事是發泄。他贊成港獨,主張暴力抗爭,尤其要保護戰友,因警察暴力是無底線的。在信仰方面,他有掙扎。他觀察到在他周圍有很多基督徒,大家都有很多疑問。
例子七,「藍絲」,認為香港在國際無社會地位,不靠美國英國,就要靠中國,而中國比以前好,愈來愈有錢。香港即使獨立,代價很沉重。
銘恩堂另一年輕信徒吳湛鴻在聚會中表示,他明白為何一班年輕人會拿起磚頭,因為原本大家以為初一出去食魚蛋是無問題,即使食環有甚行動,以為可以協調及解決問題,但年輕人忽然被人噴胡椒噴霧。這就成為一個問題。
吳在初一沒有到旺角。他說不斷嘗試理解群眾的想法,他認為部分人是帶著道德意識去拿起磚頭,就是警察打人,警察就該「受罰」,這是一些人的基本道德意識。他們的行為不是去破壞一些道德原則,而是換了另一種方法去肯定自己的一些道德原則以及道德概念。
吳又說,今日常有人講維護核心價值,去對抗一些改變。核心價值經常講法治、民主、自由、公平之類。他認為有一些更核心的價值,就是一些對與錯的事,應有相應的獎罰機制,而我們做一些平常的事情是不應受罰。今日的問題是這個制度好像倒退了。
另一位使命公民運動發起人鄧偉棕律師自言是一位「永不言退的抗爭者」。他以自己的人生歷史去說明參與社會關懷的過程。他在七十年代因認識《洛桑信約》而明白社會關懷是信仰的一部份,而且參與社會關懷才是整全信仰。
鄧先後從事記者及當政務官,他藉此落實社會參與。後來做律師,更積極關注自由民主。律師行的口號是「維權、維生」。到九十年代,他參與了民主發展的組織,支援記協、民協及其他團體等。
佔中三子之一陳健民是鄧的大學同班同學及室友。鄧又在八、九十年代因社會運動而認識另一佔中發起人朱耀明牧師,鄧與佔中的戴耀廷則在一些基督徒運動中曾有合作。鄧曾列於當時的佔中「十子」名單,他已有所準備,但未決定是否做「死士」。
鄧揚言,佔中運動令他對和平、非暴力抗爭作了深刻思考。甘地不是基督徒,馬丁路德金是。在馬丁路德金的自傳,他表示在運動中和上帝有更緊密關係。當時的民權運動有三類黑人,中產的認為社會不錯,不贊成社會變革,有些黑人卻主張以暴力爭取。馬丁路德金卻是別豎一幟,主張非暴力抗爭,他的主張有屬靈含義,有信仰基礎。
鄧總結論說,現時的情況很困難。831落閘,香港政府和中央政府令大家覺得無甚麼可做,信徒更要以愛與和平原則參與社會。鄧深信要與年青人繼續對話。
(筆按:本文由使命公民運動綜合三位講者的演說而寫成。)
(http://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講場,201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