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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講場文章(至2017年2月14日)

讀元帥約押事蹟勾勒中東衝突權勢的「魔格結構」(下)

復活節期間,筆者應Hermann Nijhuis老先生邀請再回到德國威斯化尼亞地區退修休息(見筆者文章〈從馬丁路德的兩個國度觀探索深層民主〉,刊《時代論壇》「時代講場」,2015年6月28日),並到一六四八年「威斯化尼亞和約」(Peace of Westphalia Treaty)另一簽約地點奧斯納布呂克城(Osnabrück),重溫該段歷史。

我們走進當年簽約和議廳Friedenssaal des Osnabrücker Rathauses,並靜觀和議廳天花蠟燭燈臺上的一套銅木雕裝飾。根據創世紀三章始祖犯罪事蹟,燈臺最頂為一棵禁果樹,並有一蛇纏在樹上,蛇頭對著夏娃。夏娃雙手已摘下兩個禁果,她身旁也站著了亞當。

Nijhuis老先生稱,和約議廳及大樓於二戰期間曾被英軍炸毀,只剩下夏娃和亞當兩木雕像完整無缺。現在所展示的燈臺實為仿製品。究竟當年和議廳天花放置這有關人類始祖犯罪的裝飾有何意思和用意?雖然我們當場無法得到官方答案,但Nijhuis老先生則再次引用威斯化尼亞地方古老諺語‘Der Teufel macht immer auf einen groβen Haufen’(魔鬼常在那大大的東西上掌權)以幽默解說,表達當年參加和議的交戰各派實已被魔鬼試探。為了終結三十年的宗教戰爭,兩個主要試探的內容跟被權力有關:

一、歐洲各地方交戰權勢正式認可「權利比武力優先」(Recht von Macht; ‘right before might’)原則於國際法的超然地位,並授予各交戰勢力具法理基礎的「國家主權」(state sovereignty)權力,去管轄自身疆土內的一切事務,正式跟神聖羅馬帝國天主教會劃下疆界。

二、有鑑於當時羅馬帝國天主教會所屬並管治奧斯納布呂克和敏斯特等重鎮的公侯主教(prince-bishop)Franz von Waldeck於一五三五年及後針對「信洗派」(Anabaptism)及其他新教徒的殺害和追捕,交戰各派定立「永久投降」(拉丁文:capitulatio perpetua)國際法理原則,有效規管公侯主教往後使用武力的權力,並正式容許屬羅馬天主教會和新教教會的兩方公侯主教輪替管治地方,大大削弱了羅馬天主教會涉政的權力。

縱使兩組國際法原則能有效停止宗教戰爭和削弱了羅馬天主教會於歐洲地方使用武力的權力,但卻開放了歐洲各地方勢力自行走向「主權國家」權勢的鬥爭道路,魔鬼便以「和平」的名義搖身變身成為那要壟斷武力的主權國家,並以此權勢主導了全球人類社會至今。此為試探的核心。

以下我會從以色列立國初期大衞王元帥約押的幾件殺戮事蹟去闡述這試探的幾個特色,從而勾勒出涉「伊斯蘭國」立國初期衝突的戰略文化的魔格結構。

一、約押殺押尼珥

約押是大衞同父異母姊妹洗魯雅的兒子(撒下二18)。希伯來語意思為「耶和華是父親」。根據聖經的記載,約押第一次被提到的地方是以色列立國開初時掃羅王和大衞家之間的第一場戰事。話說約押與兄弟亞撒黑和亞比篩帶領大衞的軍隊,在希利甲哈索林打敗由屬掃羅王元帥押尼珥帶領的和屬於掃羅兒子伊施波設的軍隊(撒下二12-17)。押尼珥在逃走時,為了自衛不得已殺死了亞撒黑(撒下二23)。

後來大有權勢的押尼珥歸順了大衞,並認他為王(撒下三17-18)。當大衞決定送押尼珥出去後不久,約押便向大衞表達不滿,並指出押尼是要來誆哄大衞和當間諜(撒下三25),有中傷或抹黑押尼珥的意圖。後來約押於沒有得到大衞同意之先,私下將押尼珥帶回希伯崙,並用詭計暗中殺掉押尼珥(撒下三27)。雖然聖經指出「這是要報殺他兄弟亞撒黑的仇」,但亦有可能因為押尼珥新近效忠大衞,對約押造成威脅。約押便先下手為強,因為他恐怕會失去大衞王的寵信和自己的權位。這便點出服侍國家權勢的第一個試探。於互相殘殺的惡性循環中,權臣為了鞏固權位和勢力,殺害政敵的動機從來並無單一可言。這只是突顯了殺人者的策略計算邏輯的複雜性;於政治爭鬥和殺戮中以權謀私和假公濟私。

二、約押謀害烏利亞

第二個於國家權勢中常見的試探為以不公正手段去謀害下屬,使他們成為受害人和犠牲者;一般稱「謀害」(victimization)。這種手段的核心策略實踐是讓權力扭曲真相,用權力掩飾事情原本的複雜性,用權力使複雜的實情簡化到合乎己方利益的版本,再為自己所謀奪的權力服務。

約押剷除去了押尼珥這威脅之後,便為大衞立下了不少汗馬功勞。建功立業之餘,更顯出他的足智多謀。但他的人格更趨複雜,除了為人殘忍和暴力之外,更有唯利是圖和趨炎附勢之行為。這可見於他迅速領會到大衞為要奪取拔示巴而要殺害其丈夫烏利亞的計劃,並付諸實踐謀害烏利亞的事上(撒下十一6-26)。

三、約押殺押沙龍和亞瑪撒

約押曾扮演和事佬的角色,使大衞與兒子押沙龍和解(撒下十四23,31-33)。但後來押沙龍明顯發動叛亂後,雖然大衞曾下令要保住他的性命,約押還是自行把他殺了(撒下十八14-33)。這事以後大衞因不滿約押而換了統帥,以亞瑪撒取代約押(撒下十九13)。但富謀略的約押克服示巴的叛亂之後,把握一個機會私下將那不稱職的新統帥私下殺掉(撒下二十3-23)。約押便重新掌權,並得到王的寵信(撒下廿四 2)。

此為魔格結構的第三個面向:為了保住自己的權位和鞏固自己的權力,陰險毒辣的殺人者多能「手起刀落、清脆俐落」地於適當時機將權力道路上的阻礙和挑戰者逐一剷除,免留後患,正於經上所說:

「他們到了基遍的大磐石那裡,亞瑪撒來迎接他們。那時約押穿着戰衣,腰束佩刀的帶子,刀在鞘內。約押前行,刀從鞘內掉出來。約押左手拾起刀來,對亞瑪撒說:『我兄弟,你好啊!』就用右手抓住亞瑪撒的鬍子,要與他親嘴。亞瑪撒沒有防備約押手裏所拿的刀,約押用刀刺入他的肚腹,他的腸子流在地上,沒有再刺他就死了。」(撒下二十8-10)

總結

根據以上分享,筆者重申以下三個策略實踐及計算邏輯便構成了立國期衝突權勢的魔格結構:

一、殺人者意圖動機並非單一。除了報復之外,更會伺機將潛在威脅剷除。

二、殺人者多會被權力試探,用權力去扭曲、掩飾和簡化原本複雜的真相,將下屬和對手成為自己的受害人或犧牲品。

三、殺人者為了保住自己的權位和使官道暢通,他們能於適當時機取人性命,攻其要害,並免留後患。

殺人者,人亦殺之。此為一權勢發展規律。大衞晚年時,約押支持亞多尼雅為王位繼承者(王上一5-53),公然反抗大衞,而大衞則屬意所羅門繼任其位(王上二28)。約押一生只這一次押錯了注,並賠上自己的性命(王上二34)。在所羅門的默許下,約押左逃亡之地基遍的祭壇前,被比雅拿殺死。 

(作者為英國巴斯大學語言、政治和國際研究學系副教授)

http://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講場,20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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