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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論壇

眾議園

回應郭偉聯〈教產公益:愛鄰如己的新基點〉

這喧嘩嘈雜的世代中,筆者實在非常欣賞郭偉聯在守望教會的事上的榜樣和見證。就其文中為香港教會在此世代中可以更有作為地回應社會的需要,提出正面而積極的方向,與教會一起討論;而不只是一味的問責、批判和「提醒」(編按:參一五一七期「眾議園」)。郭偉聯在文中提及教會在嘗試教產公益一事的兩個困難,分別是香港教會傳統上對涉及金錢交易的營銷事務的抗拒,及在理財投資的保守心態。乘此機會,筆者也嘗試指出「教產」在其「共有財產」的本質上的曖昧性,並提出一點要實行「教產公益」時可能會遇上的困難,望增進討論。

  首先,筆者想到一個小提議。有關郭文的第七段,筆者認為,若有教會機構能義務或以較廉宜的價錢,提供有關樓契或地契用途限制的查冊服務及法律諮詢,可能是其中一個能刺激教會思考其堂址的更多可能性功用的途徑。這可能是一個較為實在、具體地協助中小型堂會(堂會規模與財力有時候不一定成正比)減少教產共享難題的其中一步。

  而郭文中所提及的兩個要教會投入教產公益的難題,筆者認為這和教會會眾看待教產的態度以及教產作為本身的曖昧性質有關。筆者認為,教會作為信徒的共同體,教產理論上是大家的財產。但有時候的悖論是,正如集體負責就等於沒有人負責一樣,集體擁有的難題,可能也就是沒有人╱敢「話事」。

  回想起從前在神學院受訓需要入住宿舍的例子,宿舍透過收取基本的宿費和集資購買如洗衣粉、清潔劑等的生活用品,其中經年累積的「盈餘」幾達接近五萬之數。以一個從不以牟利為原則,並且每年更換三份一新人的群體來說(因為每年都會有人畢業、有人入學),不可謂不算是坐擁鉅資了。然而,面對著如斯的「鉅資」,那時的經驗是,正因著其中的投入,涉及的可能是十多廿多年來的學兄們的投入及累積,「今時今日」坐在「這裡」的後輩們,倒還真不敢決定應該如何使用。不使用,不作為是最安全的做法,而且也在百忙的神學訓練中少一件麻煩的事。集體擁有權的曖昧性質,是共有財產在嘗試「教產公益」之時容易使想有作為者卻步之處。

  就著郭文,似乎對「教產公益」的討論,暫時只是著眼於教會在閒置地方上的使用,而暫未涉及教會盈餘資產是否可以投資社會企業或其他社會服務團體的業務運作上,筆者就在這點上嘗試繼續討論。筆者認為,「教產公益」的難題除了是教會對金錢運用的保守習慣使得教會傾向因循之外,香港教會在接待異己心態上,也多有學習進步的空間。誠如筆者在神學院宿舍的經驗,那種「我已經很忙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和想法,確實會對像「教產公益」這樣的爭議性措施而卻步。然而,教會的弟兄姊妹、傳道同工、幹事同工或事務員同工,在教會中學習以基督的愛款待異己的事情上,確實仍有相當的進步空間。以教會的閒置空間╱時段學習接待異己,其實不如隨便說說、想想那麼容易,其實是關乎領袖的勇氣、魄力和群體之間的信任。但可以預期的是,接待異己能開闊我們信仰生命的闊度,讓我們回到教會不致成為我們的安舒區、俱樂部,學習有讓自己不舒服、不習慣的異己就在自己的安舒區之中,不要讓我們返教會真有「愛‧回家」、「我在這裡真好」的態度和感受。經上記著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路九58)!

  筆者認為,教產公益,除了是資源共享、有益社會事業的提議之外,也是擴闊教會的屬靈生命的量度與深度的嘗試。關起門來,舒舒服服,「我在這裡真好」,沒有人會不願意;但在耶穌山上變像時,天父說:「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祂」(可九7下)!

  求主使用香港教會,能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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