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资料库

时代讲场文章(至2017年2月14日)

再思政治中立与「被代表」

打从人大常委掀起释法风暴,好几个宗派的信徒,纷纷以「某宗派人」(循道卫理人、信义人、宣道人、浸信会人、圣公会人、平安福音堂人)名义,发起联署并表达对「反释法」的看法与立场。随后,个别宗派的领导层表达了对有关现象的关注,并作回应与澄清。其中焦点之一,在于忧虑此政治表态会令宗派之名受牵连,违反政教分离,或政治中立的原则。同时,也有信徒忧虑,自己因此而「被代表」了,担心持不同立场信徒为免「被骑劫」起来各抒己见,结果导致信徒群体的对立局面。

政教分离与政治中立

宗教组织在公共社会的角色,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课题。其中,「政教分离」与「政治中立」更是常涉及的概念。「政教分离」的中文表述,常常令人误会,因为「政」「教」两字均具有广义及狭义的意思。前者泛指政治(politics)、宗教(religion);后者则指政府(government)、宗教团体(church or religious body)。因此,政教分离企图为双方设定的分界线,主要是政府与宗教团体间的分离(separation of state and church),即双方在权力及组织上互不隶属、互不干涉,并非泛指政治与宗教(separation of politics and religion)的分离。

那么,宗教团体与政治之间的关系又该如何处理?「政治中立」(political neutrality)是否合适的定位?所谓「政治中立」,指在政治行为上的中立,不受自身政治立场所左右。较常见是应用于政府公务人员,须恪守「政治中立」原则,不偏向任何政治党派,专业及独立地执行职务。当宗教团体使用「政治中立」时,应指宗教组织以「中立」或「超越政见」为名,不就政治议题表态,或参与政治或社会行动。这里所指的「政治中立」,可能是指避免就政治立场表态的计算(例如在国共内战时,中华全国基督教协进会曾发表公开信,指出教会的立场是「宗教的而不是政治的」,教会不与任何政治党派合流);亦可指在个人信仰的「避世」「出世」心态主导下的「不问政治」或「超政治」(non-political, apolitical)。

容不下中立的社会

那么,「政治中立」或「不问政治」是否可能?这又是否宗教团体应该奉为圭臬的最高原则?这又端在行动者到底身处怎样的社会或政治体制。在一个自由开放社会,由于尊重自主与多元,并在法律上保障了言论自由、表达自由等公民权利。因此,不同宗教团体是否及如何行使其宗教使命与政治权利(political rights)来表达意见,及参与社会行动,既须按其对教义与信仰的理解,同时又应按该组织的体制(polity)及规章制度来处理。诚然,在多元化的社会内,任何表述与选择,均可能会引发内部争议或外界批评。因此,有宗教团体在表达立场时,或会避免由代表全体教会的最高权力架构作表态,而是容许属下的小组或委员会(如社关小组),按既定程序讨论及表达立场。是次中华基督教会香港区会便是由神学牧职部社会关注小组发表声明。如此,有关声明只是代表有关小组立场,而非全体教会,避免产生「你不代表我」、「被代表」的问题。

相反,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威权(什或专政)体制,权力高度一元化,集中于政治主体(执政党)。这种一元化,往往以牺牲及摧毁公民社会(组织)的自主性为代价。这同时是个「泛政治化」的社会(politicalized society),政治(正确)及意识形态因素渗透到不同领域,强力介入及干预了各种决定,并以「大是大非」为名,成为宰制力量,要求社会不同领域(包括宗教)共同配合,支持政府。正因为泛政治化的一元社会需要全方位的社会动员(social mobilization),为政府的政策与行动赋予舆论及群众基础的合法性。因此,任何组织与个人,标榜「政治中立」或「不问政治」,便会动辄被当权者视为「不顺服」、违反「一元」的异类,并因而要承担政治罪名,负上政治责任与代价。在中共建国后,基督教属灵派的「超政治」受到严厉的政治批判与控诉,便是最好的例子。后来王明道以「信仰不同」为理由拒绝参与党国推动的基督教三自爱国组织,结果便受到政治清算,以「反革命」罪名被捕。一位毕生奉行「非政治」的基要派人士,竟然被中共以最政治的方式清算,这正好应验了俗语所言:「你想远离政治,但政治却主动找上你」,「泛政治化」社会的悲衷,莫过于此。

「宗派人」……可以吗?

这样看来,若有某宗派的信徒,自发地以「宗派人」的名义发起联署,或表达对某些议题的关注;应持平常心,将之理解为开放及自由社会内挺自然的事情。正因为这群信徒知道自己并非该宗派体制的正式代表(视乎不同教制),为免僭越宗派组织之名,故以「宗派人」名义行事。或曰,为何要打出「宗派」的名称?这是否恰当之举?其实,以「宗派人」的名义行事,正是表达了他们对所属「宗派」身分的认同。或许他们亦明白,有关表述与诉求,并不能代表所属宗派与信仰传统的主流意见(「政治中立」)。故此,其表达毋宁是一种在既有主流传统内的另类表述,认同及支持与否,完全按信徒个人的选择。这种「个人」与「自发」的行为,不应视为对整个宗派的「骑劫」,也没有「代表」全部信徒的企图;而是从承认宗派内部的多元性出发的表述与诉求。若因此担心影响了宗派奉行的「政治中立」(不问政治)形象,其实是混淆了宗教团体(宗派)与信仰群体成员(宗派人)两者。在多元开放的社会,多元的诉求与表述,不存在着「挟持」「骑劫」或「被代表」的问题。

或者,教会领导担心信徒间存在的不同政治立场,因此,希望站在「中立」或「不问政治」的立场,避免出现内部的分化、矛盾什至撕裂。其实,教会本身就是社会的缩影,迴避问题不等于问题不存在。信仰群体内部,对于自身传统与身分有所重视,又愿意反省天国人与地上公民的双重身分,什至是教会的责任与使命,教会领导层应以正常心及正面的态度回应,开放平台及空间容许信仰群体作讨论与反省,不同立场或许会呈现张力,但这未尝不是让信徒学习面对异见的功课,什至是在思辩与反省后,成为更新信仰传统的一个契机。同时,信徒也因此种反省,得以强化对自身信仰传统的认同与归属感。

尊重差异,珍惜自由

着名的英国政治思想学者柏林(Isaiah Berlin)曾提出「积极自由」(positive liberty)及「消极自由」(negative liberty)的概念。消极自由是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freedom from),如免于恐惧的自由。积极自由则是人在「主动」意义上的自由,这种自由是「去做……的自由」(freedom to)。今天,我们在珍惜香港社会的言论自由与表达自由的时候,也切身感受到此等自由所受的威胁。「泛政治化」之风正在侵蚀我们的核心价值,「大是大非」问题既是威胁着积极自由的实践,同时也是形成对消极自由(免于恐惧?)的限制。在社会仍然容许自由表达的时候,「中立」会否成为逃避的借口?一旦陷落在全面政治化的日子,又无法不放下「中立」,为当权者背书。令人感到忧心的是,香港似乎愈来愈步向这种「一元化」的方向,成为只容许一种政治正确声音与立场的「和谐社会」。基督教会与信徒要成为这种「和谐社会」的附和者吗?

宗教自由、言论自由、表达自由作为公民社会的核心价值,也是捍卫公民基本权利的基础,宗教团体确须持守「政教分离」(separation of state and church)的原则,避免让政治权力干预宗教信仰的表述及宗教团体的决策。同时,教会亦应积极思考其在公共领域的角色,即或奉行「政治中立」的原则,也应慎思明辨,并在信仰群体中容许多元表述,提供空间鼓励信徒对不同问题作探索与表述,毋惧面对不同立场的张力与恐惧,消极地避免让信仰群体流于自我封闭,积极地成为实践尊重及包容差异的公民共同体。

(原载作者Facebook)

http://christiantimes.org.hk,时代论坛时代讲场,2016.11.10)

Donationc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