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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新闻

现有法规下服侍内地教会的政策与对策
吕庆雄:发展本色化神学
(12月13日消息)


吕庆雄

【时代论坛讯】福音证主协会于十二月七日晚上假佐敦浸信会举行「神州情季祈祷会」,并由已参与中国教会福音工作二十年的证主副总干事吕庆雄博士分享「『政策与对策』:中国现有法规下如何更有效服侍内地教会」,主要分析修定《宗教事务条例》的影响及教会的回应,约八十人参与。

宗教不能干预政治

今年九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宣布即将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后,香港基督教界随即炽热讨论,不少人担心内地将进一步封锁宗教自由,打击内地的福音工作。吕庆雄认同这些忧虑,但同时提醒,中国的宗教监控其实存在已久。「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第一句便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但要留意这里的『宗教自由』是个人内在的事。我们一般理解宗教自由是指宗教活动的自由,香港或其他国家一般都容许宗教活动,只要不违法便可进行。」但他指出,中国内地容许的是个人信仰,宗教聚会活动则受到很多条例监控。宪法早已写明「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由此可见,大陆并非今天才对宗教作出限制的。他认为,内地对于宗教的态度,重点在于宗教不能干预政治。

吕庆雄尝试梳理内地政府对宗教态度的脉络,指出中国建国早期对宗教存有「自然存在,自然消亡」的态度。直至江泽民时代,政府提倡宗教与中国社会主义互相适应,并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所以便出现了后来的宗教事务条例。九七年,《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提到,于中国发展的宗教一直有爱国爱教的传统,政府支持宗教界团结信众共同支持国家的建设,指向宗教如何贡献国家。直至○三年,当时的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在《社会主义的宗教论》中指出,要将宗教当成长远发展来管理。「由这个论调可见,中国不再视宗教为自然消亡的东西,而是需要确切地管理,所以两年后便正式推行了宗教事务条例。」吕庆雄观察到七、八十年代时,不少干部借宗教事务拘捕宗教人士或罚款,情况颇为混乱,《宗教事务条例》的出现以乎是针对干部多于教会团体。

关键在中央政府如何执法

「其实胡锦涛的年代是颇自由的,虽有《宗教事务条例》,但当时以至近十年以来,(政府)均未曾以此条例控告教会。不过,习近平上台后,大家都普遍认为,他会认真执行条例,这就是在他管治下出现《修订草案》,和以往一直存在的条例的分别,这是最令人担心的地方。」所以,吕庆雄认为,《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最值得关注的地方并非内文如何撰写,而是中央政府如何执行。他认为,习近平正积极向「宗教中国化」方向发展。「中国的伊斯兰教已经被大致磨平了,在符合中国法规后,得以保留,或者佛教也是,原有的宗教特色已退却不少,而他们正正期待基督教也变成这样。」吕庆雄估计正式修定的《宗教事务条例》与现时的送审稿改动不大,正式出台的时间仍是未知之数,但届时各省自行修定后更严苛地执行起来,也是可以预计之事。

虽然,《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或许将会对内地教会带来影响,但吕庆雄认为昔日内地信徒也曾遭遇重大的打击和迫害,福音始终能兴旺起来,故大家不用太消极地面对事件。面对内地的政策,香港教会亦可有不同对策支持内地教会。吕庆雄提出,较重要的是更努力地发展本色化神学论述,因现已停滞多时,面对内地政府主导宗教论述的局面,基督教信仰于内地将更难站稳阵脚。此外,现在经常有大量内地同工来港接受培训,但香港教会要思考,内地教会真正的需要是什么。他们不是只需要资讯而已,而是需要信仰生命上的支持。历来宣教士在香港留下,最宝贵的地方乃建立本地同工。「以我所知,愈来愈多教会有普通话崇拜或事工,或许这是契机。总之,要珍惜香港作为全中国最自由的城市,尽量发挥自身的特色,来支援内地的福音发展。」

http://christiantimes.org.hk,时代论坛每日新闻,2016.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