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資料庫

昔日新聞

台灣雅歌指和解基於是非已明
質疑蒲公英聲明混淆真相
(12月21日消息)

【時代論壇訊】台灣雅歌出版社(下稱雅歌)被蒲公英希望基金會(下稱蒲公英)侵權一案,經歷三年訴訟,雙方已於本年十月二十日達成和解。繼十一月十五日蒲公英於其網站發表聲明後(見相關報道),雅歌於今天透過電郵發表聲明,指蒲公英的聲明黑白不分、混淆真相,並指出達成和解背後的三項理由,當中包括法庭已宣判蒲公英需向雅歌賠償。
 
聲明表示,雅歌在過程中所承擔之壓力、財力之大,超過想像,但為使主名不致繼續蒙羞和不願在此事上「浪費生命」,甘願撤回控訴。可是因蒲公英於其網站發表聲明,以及質疑本港基督教媒體的報道誤導讀者,於是決定發表聲明。
 
雅歌的聲明指出,蒲公英在其網站上刊登的聲明並未坦誠面對其過錯,「(蒲公英的)聲明中稱其盜版十多家出版社之文章(超過七百篇)作為《豐盛人生》之內容,是『介紹讀者多讀屬靈好書』、『基於善意』、『合理引用』;若果真如此,為何該刊之盜版行為被公開後,〈蒲公英〉曾向部分受害之出版社道歉及賠償?是否意味以後出版書籍、刊登文章均可自其他有版權之書刊中自行截取、任意使用,不需徵得原版權所有者同意?」又指《豐盛人生》在版權頁上註明「版權所有、翻印必究」的雙重標準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
 
此外,雅歌指,蒲公英的聲明中稱引用《向山舉目》內容有註明出處,「實際上只附上了作者及書名,並未註明原出版社,事前也未曾打聲招呼,更遑論取得轉載授權。」雅歌指,蒲公英表面致歉,卻於聲明中文過飾非,讓人難以相信其聲明中「以後會以更嚴謹的態度服事」。
 
聲明又表示,雅歌願意由律師協商達成和解乃基於:一、台灣法院刑事庭及台北智慧財產民事庭分別於今年五月及四月提告蒲公英侵權開庭審理和宣判蒲公英需向雅歌賠償,是非已明;二、於法院一審宣判後,蒲公英負責人魏悌香及李愛蓮幾度於審訊前後,在法院當面向雅歌致歉,主動表示希望和解。三、台北法院刑事庭法官一再勸說雅歌和解。
 
台灣蒲公英希望基金會發行的《豐盛人生》靈修月刊,被指於二○一一年九月起,在未得個別出版社的同意及授權下,私自轉載台灣及香港等地的基督教出版的刊物內容,其中雅歌出版社社長蘇南洲,於一三年入稟台北地方法院,提出刑事及民事訴訟。當地法院今年初一審判決指蒲公英希望基金會應賠款及給付部份訴訟費用給蘇南洲。而蒲公英希望基金會在十一月十五日發聲明指,他們今年十月二十日與雅歌達成和解,雅歌亦正式撤回控訴。蒲公英在聲明中表示二○一三年他們出版的《豐盛人生》靈修月刊引用了雅歌出版社《向山舉目》一書中的若干文字並說明出處,指是「出於善意,並且事先也徵詢過律師的意見,認為此部份是屬於合理引用才會刊登」,但由於事前沒取得同意,事後遭雅歌「不諒解」提出控告;事件終完成和解。蒲公英亦指,今後他們會以更嚴謹的態度服事,務使主的名不受到虧損。

http://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每日新聞,2016.12.21)


Donationc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