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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新闻

台湾雅歌指和解基于是非已明
质疑蒲公英声明混淆真相
(12月21日消息)

【时代论坛讯】台湾雅歌出版社(下称雅歌)被蒲公英希望基金会(下称蒲公英)侵权一案,经历三年诉讼,双方已于本年十月二十日达成和解。继十一月十五日蒲公英于其网站发表声明后(见相关报道),雅歌于今天透过电邮发表声明,指蒲公英的声明黑白不分、混淆真相,并指出达成和解背后的三项理由,当中包括法庭已宣判蒲公英需向雅歌赔偿。
 
声明表示,雅歌在过程中所承担之压力、财力之大,超过想像,但为使主名不致继续蒙羞和不愿在此事上「浪费生命」,甘愿撤回控诉。可是因蒲公英于其网站发表声明,以及质疑本港基督教媒体的报道误导读者,于是决定发表声明。
 
雅歌的声明指出,蒲公英在其网站上刊登的声明并未坦诚面对其过错,「(蒲公英的)声明中称其盗版十多家出版社之文章(超过七百篇)作为《丰盛人生》之内容,是『介绍读者多读属灵好书』、『基于善意』、『合理引用』;若果真如此,为何该刊之盗版行为被公开后,〈蒲公英〉曾向部分受害之出版社道歉及赔偿?是否意味以后出版书籍、刊登文章均可自其他有版权之书刊中自行截取、任意使用,不需征得原版权所有者同意?」又指《丰盛人生》在版权页上注明「版权所有、翻印必究」的双重标准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此外,雅歌指,蒲公英的声明中称引用《向山举目》内容有注明出处,「实际上只附上了作者及书名,并未注明原出版社,事前也未曾打声招呼,更遑论取得转载授权。」雅歌指,蒲公英表面致歉,却于声明中文过饰非,让人难以相信其声明中「以后会以更严谨的态度服事」。
 
声明又表示,雅歌愿意由律师协商达成和解乃基于:一、台湾法院刑事庭及台北智慧财产民事庭分别于今年五月及四月提告蒲公英侵权开庭审理和宣判蒲公英需向雅歌赔偿,是非已明;二、于法院一审宣判后,蒲公英负责人魏悌香及李爱莲几度于审讯前后,在法院当面向雅歌致歉,主动表示希望和解。三、台北法院刑事庭法官一再劝说雅歌和解。
 
台湾蒲公英希望基金会发行的《丰盛人生》灵修月刊,被指于二○一一年九月起,在未得个别出版社的同意及授权下,私自转载台湾及香港等地的基督教出版的刊物内容,其中雅歌出版社社长苏南洲,于一三年入禀台北地方法院,提出刑事及民事诉讼。当地法院今年初一审判决指蒲公英希望基金会应赔款及给付部份诉讼费用给苏南洲。而蒲公英希望基金会在十一月十五日发声明指,他们今年十月二十日与雅歌达成和解,雅歌亦正式撤回控诉。蒲公英在声明中表示二○一三年他们出版的《丰盛人生》灵修月刊引用了雅歌出版社《向山举目》一书中的若干文字并说明出处,指是「出于善意,并且事先也征询过律师的意见,认为此部份是属于合理引用才会刊登」,但由于事前没取得同意,事后遭雅歌「不谅解」提出控告;事件终完成和解。蒲公英亦指,今后他们会以更严谨的态度服事,务使主的名不受到亏损。

http://christiantimes.org.hk,时代论坛每日新闻,20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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