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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新聞

「詩人之信•我們之信」
詩篇靈修聖經講座


張雲開

【時代論壇訊】建道神學院拓展部已於十二月廿九日晚上在宣道會希伯崙堂舉行爾道自建詩篇靈修聖經講座:「詩人之信•我們之信」,由「爾道自建」靈修手機應用程式二○一七年一月份的作者、聖經研究系副教授張雲開擔任主講嘉賓,約三百名信徒出席。

張雲開說,詩篇的表達手法具有靈修的感覺,容易得到基督徒的喜愛,基督徒大多自行閱讀詩篇,並感受詩人的處境與經驗,但他認為太容易代入並非理想,繼而介紹了閱讀詩篇的層次:

一、詩人本身的經驗(例:詩二十二)。很多詩篇都有標題,讀者可大致掌握內容,從而代入作者的處境,理解他們為何這樣說,想怎樣等等。他強調這些標題是後加的,並非原先整理時搜集得到的,是否屬實無法考究,他不建議讀者將兩者關係過分探究。有時候作者以第一身寫作,有時亦會代入上帝的角色,前者表達了人對上帝的理解,後者直接表達上帝的說話。當上帝以第一身說話時,都有訓示人們該做和不該做的事,有時涉及詩人對上帝的理解,這也是不可考的,卻需要想象力,讀者可在閱讀時嘗試了解詩人的經歷。

二、編者的意圖。究竟為何編成五卷?彼此間看來似乎無關係,張雲開認為從來沒有人說詩篇有嚴密的邏輯性,但部份也有交叉平衡,也設有主題的,例如詩篇七十三至八十九篇的主題就是依賴上帝強如依賴人,雖然仍然見到鬆散的邏輯關係,但編者將可能屬於不同時代的作品編撰在一起,顯示出編者的意圖在閱讀的過程中是重要的。

三、讀者的處境。張雲開認為詩篇形成在耶穌降生以前,在主前二百至三百年前耶路撒冷的祭司已編成一小部份的詩篇,與《死海古卷》的版本可能有出入。以前以色列人大多以口傳律法為主,直至聖殿被毀、在被擄時期才重視成文,根據詩篇一百三十七的內容所示,詩篇成書一定是在被擄回歸後,可嘗試以他們的眼光看待被苦待、被趕盡殺絕的一段經歷。

四、新約使徒的眼光。閱讀詩篇時不能忽略新約作者對我們的影響。例如保羅在希臘文化下長大,是外地成長的猶太人,他熟悉舊約,經常引用舊約印證耶穌基督的身份。詩篇一百一十篇是新約作者引用最多的篇章,他們將這詩篇視為上帝應許與實現,讓人們曉得耶穌就是上帝啟示、預言的那位,並同時擁有祭司與王的身份,張雲開認為耶穌兼具兩種身份,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或許會覺得古怪。

五、評論家/學者的看法。這點張雲開從略。

接著,他總結出學習式的閱讀過程,即閱讀詩篇時有哪些值得注意的地方:

一、找出是誰在說話?例如詩篇五十篇,作者首先以第一身寫作,從第七節開始代入上帝的角色。

二、個人還是群體?

三、詩篇的寫作原因。例如詩五十一是為認罪,在教會生活或禮儀中容易被採用,基督徒亦可借用這些詩篇表達自己對上帝的懊悔。詩三十九、六十九、一○九是祈求報復,對基督徒構成最大得困擾,他認為讀這些篇章時要留意作者的寫作原因。

四、注意詩篇的感情方向。例如詩二十七以個人慨歎開始,但以對上帝堅信結束。

五、注意重複的字眼和句子,例如詩四十二5及11節重複了「我的心哪,你為何憂悶?為何在我裏面煩躁?應當仰望上帝」的句式。

他又介紹了詩篇分為五卷,可大致分為八個種類:

一、讚美詩,主要分佈在第五卷,主題是上帝為創造者和創造本身(詩八、十九),上帝的臨在和掌權(詩六十六)、上帝在歷史的作為(詩一○五、一一四、一三五)、上帝在歷史所彰顯的信實和能力。

二、哀歌,是最大得一類,分為個人哀歌和群體哀歌。個人哀歌主要是疾病(三十八、四十一、八十八)和面對迫害(三至五、七、十一、十七、二十三、二十六、二十七、五十七、六十三);群體哀歌(四十四、六十、七十四、七十七、七十九、八十、八十三、八十五、九十、九十四、一二三、一二六、一三七)。內容通常是向上帝呼喊,陳述苦況,再表明信靠、祈求幫助,許願感恩,最後頌讚上帝。張雲開認為這些哀歌可能為以色列人向上帝訴苦提供標準的「公文信」。

三、感恩詩,陳述危難經歷,危難中的救援,最後表達感恩,也可分為個人(十八、三十至三十二、四十、六十六、九十二、一一六、一一八、一二○)及群體(六十五、六十六、一○七、一一八、一二四、一二九)。

四、仰賴詩,申述詩人對耶和華仰賴,但一般無提供場景,可分為個人(四、十六、二十三、二十七、六十二、七十三)及群體(九十、一一五、一二三)。

五、帝王詩歌,提說「王」、「大衛」、「受膏者」(二、十八、二十、二十一、四十五、七十二、八十九、一○一、一一○、一三二、一四四),講述歷史制度的出現與適應,面對的挫折與失望,以為等待要來的君王與國度(四十七、九十三、九十五至九十九)。他說當時回歸後的以色列人極度期盼「上帝坐著為王」,降服在這位獨裁的王面前,香港人缺乏對王的認知,對這類詩歌較難有深刻的體會。

六、智慧詩篇,主題為兩條道路、因果報應、生活訓誨、敬畏耶和華,一般把信仰生活簡約至一個共同焦點:道德生活,例如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七、四十九、七十三、一一二、一二七、一二八等。

七、妥拉詩。張雲開在此處從略。

八、咒詛詩,內容往往對詩人(或以色列)的仇敵作出嚴厲甚至殘酷的咒詛(三十五、五十五、五十九、六十九、七十九、一○九、一三七。面對各種困擾,綜合各派的詮釋方案,主要有以下看法:視它為詩歌體裁、取代符咒、表達原始道德觀、預告上帝懲罰、預告彌賽亞作為、敘述報復心態、反映人性,理解為屬集體情況、非個人仇恨,不必混淆罪與罪人等等。他認為沒有一種解答方式能完美詮釋咒詛詩,但詩人使用的咒詛有一個特點,就是如果義人沒有以暴易暴的空間,上帝的審判就是必然和必須。上帝必插手(三十五1;六十九7-9),惡人必自食其果(三十五8b,c),上帝必報應(一○九17,18-19;一三七8-9),敵人眼中無上帝,所以上帝必加倍懲治(七十九12)。詮釋咒詛詩,以詩人的立場,有講述敵人以德報怨(五十五12-14),敵人無理傷害(一○九2-3;三十五7,19;五十九3-5),為上帝受苦(六十九7-9),仍信上帝(一○九21,26)及反映群體意識(六十九6)。最後他認為咒詛詩也有正面作用:至少敵人無被妖魔化,敵人被認真對待,正因為暴力在這世界裡的結構性存在,我們不能信任任何應許快樂和解放的言說,也讓人關注暴力的充斥,尤其是暴力在弱者和受害者身上的經驗,最後也提醒我們自己在整個暴力網裡的份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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