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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講場文章(至2017年2月14日)

不可妄稱神的名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二十7)

甚麼是「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原文直譯是這樣:「不可舉起你的神耶和華的名於虛浮」(לֹ֥א תִשָּׂ֛א אֶת־שֵֽׁם־יְהוָ֥ה אֱלֹהֶ֖יךָ לַשָּׁ֑וְא),經文不是說不可以高舉神的名,而是說明不可為了「虛浮」(שָּׁ֑וְא)的目的而高舉神的名,因此,這不是一種禁止高舉主名的禁令,而是一種禁止利用神的名達到不良目的禁令。

到底甚麼是「虛浮」(שָּׁ֑וְא)?這字主要的意思便是「虛無」(nothingness)或「落空」(vanity),而當我們查希伯來文字典,便會發現有to no good purpose的意思,1 亦即是,當我們以高舉神的名作為手段及工具,為要合乎某一些不良的目的,便是等於妄稱神的名。

以下便是例子:「神感動我叫我謀殺人」、「上帝叫我去姦淫」等等。而當申命記五章把十誡重新一次描述時,便把十誡座落在申命記的神學當中,在申命記以及申典歷史中,真假先知的課題明顯非常重要,而假先知都是妄稱耶和華的名的人,他們沒有神的差遣卻說成有神的差遣,主要的目的便是合乎君王及權貴的期望,便說出政治正確的「神喻」。例如,亞哈的四百位先知便是一個例子(王上廿二章),他們說預言都是為了合乎自己的利益及地位,但米該亞卻有耶和華的感動,說出不受亞哈接受的神喻,這正正說明真假先知的基本分別──真先知有神的感動,不為利益與地位,而假先知卻說出謊話,為要合乎自己的利益及地位,而利益及地位便正正是「虛無」(nothingness)或「落空」(vanity)的東西,也等於「虛浮」(שָּׁ֑וְא)。因此,其中一個分辦假先知的特徵,便是假先知利用神的名達到自己的純粹的政治目的,這便是一種把神的名政治化的傾向,同樣都是妄稱耶和華的名的例子之一。

因此,當有人利用神的名達到自身的政治目的,這是違反了「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這句,神便必不以他(或她)為無罪。

作者為建道神學院聖經系助理教授。原載於「高銘謙的釋經世界」,承蒙允准轉載。

 
1. BDB, 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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